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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国防知识产权基础与专利申请中的要点

更新时间:2025-01-13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对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公民、法人的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④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此外,赔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对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公民、法人的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具体规定了赔偿损失的具体算法。

(一)赔偿数额的计算(《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赔偿数额:

①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③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④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此外,赔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www.xing528.com)

(二)赔偿数额的其他事项(《专利纠纷规定》第二十条、《专利纠纷解释》第十六条)

①侵犯发明专利权的产品系另一产品的零部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零部件本身的价值及其在实现成品利润中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②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应当限于侵权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因其他权利所产生的利益,应当合理扣除。

③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④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⑤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⑥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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