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规定了计算机程序可授权的问题。有些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创造可能因为属于智力活动规则而不能被授权,有些可能因为不属于技术方案而不能被授权。
(一)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否属于智力活动规则的判断
1.判断原则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之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仅仅涉及一种算法或者数学计算规则,或者程序本身,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2.属于智力活动规则的例子
①利用计算机程序求解圆周率的方法,是单纯数学运算方法或者规则,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②全球语言文字通用转换方法,只涉及对语言规律的划分,不涉及机器翻译方法的改进,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二)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否属于技术方案的判断原则
1.判断原则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www.xing528.com)
2.不构成技术方案的例子
①计算机游戏方法。该解决方案是利用公知计算机执行问答游戏过程控制的程序,从而形成将问答类游戏及成长类游戏结合在一起的计算机游戏方法。该方法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②以自定学习内容的方式学习外语的系统。该解决方案是利用一组计算机程序功能模块构成学习系统,这些功能模块能够接收用户确定并传送的语言文件,将其中的句子和用户重组的句子进行比较,并将比较结果输出给用户。该系统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3.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例子
①一种控制橡胶模压成型工艺的方法:执行计算机程序完成橡胶模压成型处理,技术手段遵循自然规律,获得技术效果,属于专利权保护的客体。
②扩充移动计算设备储存容量的方法:利用虚拟设备文件系统模块在本地计算机上建立虚拟存储空间,技术手段遵循自然规律,获得技术效果,属于专利权保护的客体。
(三)商业方法
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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