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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内涵与科学界定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目前学术界对“教育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说法已无异议,但对教育评价的概念仍没有形成被普遍认同的科学界定。因此,部分研究者认为这是对教育评价所作出的较为全面的定义之一。尽管学者们对教育评价阐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些阐释为我们认识教学评价提供了依据和启示。

教学评价内涵与科学界定

(一)教学评价的定义

要理解教学评价,要从大教育的视野去理解。因此,认识“教学评价”需要我们首先认识何为“教育评价”。虽然目前学术界对“教育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说法已无异议,但对教育评价的概念仍没有形成被普遍认同的科学界定。

“教育评价”(educationevaluation)的概念最初由泰勒(R.W.Tyler)于1930年提出,并在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中得到合法化。从教育评价概念的最早提出到教育评价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教育评价的概念进行了解释,国内外学者对教育评价概念的理解主要有以下观点:

1.认为教育评价就是衡量教育目标在实际上达到程度的过程

这种观点以泰勒为代表。泰勒在著名的“八年研究”报告《史密斯·泰勒报告》(1942年)中,根据八年研究的基本思想,他指出评价过程在本质上是确定课程课程标准在实际上实现教育目标的程度的过程。[2]这一界定可以看作是教育评价最早的定义。日本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编的《现代教育学基础》进一步把它界定为:教育评价,就是系统地、有步骤地从数量上测量或从性质上描述儿童的学习过程与结果,据此判定是否达到了所期望的教育目的的一种手段。台湾学者李聪明教授给教育评价进行的界定是利用评价技术评量教育所期的一切效果。可见这一类观点定的思路是:在进行教育评价活动时,首先确定要达到的教育目标,然后根据目标评价教育效果,从而确定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找出教育目标与教育实践的差距,使评价活动本身成为促进教育活动趋近教育目标的积极手段。这种界定的不足之处在于,只注重了对已完成的教育行为评价,却忽略了对教育过程的评价。

2.认为教育评价就是为教育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的过程

这种观点以克龙巴赫(L.J.Cronbach)为代表。1963年,克龙巴赫在《通过评价改进课程》的文章中对教育评价内涵的阐述为一个搜集和报告对课程研制有指导意义的信息的过程。他认为,评价的中心不应仅是目标,更应当是决策的思想。评价者不仅应当关心规定的目标,检验这些目标到达的程度,而且更应当是决策的思想。评价者不仅应当关心规定的目标,检验这些目标到达的程度,而且更应当关心谁是决策人,他们做了什么决策,根据什么准则作决策等。所以他倡导评价是为决策提供信息的过程。1966年,斯塔弗尔比姆(D.L.Stufflebeam)在对泰勒评价理论提出异议的前提下,主张评价的目的不在于证明(prove),而在于改进(improve)。评价是一种为决策者提供信息的过程。这种定义突破了行为目标模式的范围与功能,从更广义的角度对评价进行了新的解释。但是,它存在仅强调评价某一方面功能(为决策服务)的致命缺陷,并没有说明什么是教育评价。

3.认为教育评价就是对教育现象进行描述和价值判断

这种观点以斯克里文(M.Scriven)和豪斯(E.R.House)为代表。20世纪70年代,斯克里文和豪斯把教育评价定义为评价是一种对优缺点和价值的评估,是一种既有描述也有判断的活动。[3]这种观点认为教育评价的着眼点应当着重判断教育活动、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所产生的效益,看其是否具有价值。无论是过程评价还是终结评价,其核心内容都是对教育现象进行价值判断。

4.认为教育评价是对教育目标和它的优缺点与价值判断的系统调查

这种观点以美国教育评价标准联合委员会为代表。1981年,美国教育评价标准联合委员会对教育评价进行了综合性的界定,认为教育评价是对教育目标和它的优缺点与价值判断的系统调查,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该定义不仅更加侧重探讨教育评价所起到的信息作用,同时也兼顾了教育目标和价值判断功能。因此,部分研究者认为这是对教育评价所作出的较为全面的定义之一。这种把评价界定为一个对优缺点或价值的评判,是一种既有描述又有判断的活动,明确了评价的判断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教育评价的本质特征,指出了客观描述对于正确进行价值判断的重要意义。

上述这些界定是教育评价专家在教育评价实践和理论发展过程中提出的,它们都从各自的角度揭示了教育评价的含义,各有侧重点。但是,教育评价不仅仅是确定教育目标现象;既有方案评价,也有人员评价和机构评价。教育目标达成度的确定——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只是整个教育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教育评价也不单单是为决策提供信息或依据的过程,为决策提供信息或依据已超出了教育评价过程本身,而是涉及了它的目的或功能等等。这表明教育评价是一个发展中的事物,对其本质的揭示也是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

尽管学者们对教育评价阐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些阐释为我们认识教学评价提供了依据和启示。教学评价强调以教育目标为标准的价值判断过程,强调用多种方法(测量和非测量)系统收集资料与信息。教育评价的内容既可以是教育计划,也可以是课程;既可以是学生的学习结果,也可以是某种教育现象、教学活动、教育目的或教育程序。强调为学生发展和教育决策服务,“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评价是对某些现象的价值如优缺点的系统调查,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教学评价是指系统地收集有关学生学习行为的资料,参照预定的教学目标对其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其目的是对课程、教学方法以及学生培养方案做出决策。具体而言,教学评价是一种系统化的持续的过程,包括确定评估目标、收集有关的资料、描述并分析资料、形成价值判断以及做出决定等步骤。[4]

教学评价是以教学目标为依据,采用可行的评价技术对教学过程及其预期的一切效果给予价值上的判断。它既是对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成就上的变化做出估价的过程,也是对教师教学能力和效果做出估价的过程。在教学评价这一技能中,我们既要重视教学工作的总结性评价,以便鉴定和选拔,更要重视形成性评价,以便改进教学;既要注意学校、教师、学生的他人评价,又要重视自我评价;既要定性评价,又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二)教学评价技能的范畴(www.xing528.com)

教学评价的技能集中体现在,教学的基本目标是什么?对谁进行评价?谁来进行教学评价?怎样进行教学评价?评价什么内容?其标准是什么?等等问题。因此,教学评价技能的范畴主要包括六大方面。

1.为何评,即教学评价的目的

任何一项评价活动,首先就是确定评价目的,即是说,在每一次评价活动开始之前,评价者都必须先弄清这样一个问题,即该次评价要达到什么目的。在开展任何一项评价活动前,评价者必须首先清楚该次评价需达到的目的,这一目的直接指引行为动机和调整行为活动,且在实践过程中支配人的意志。不管是哪个领域的评价,如高等教学评价或基础教学评价,不管是哪一类评价,如诊断性评价或形成性评价,从实施程序上来说,概无例外

教学评价的目的,指导和支配着整个教学评价过程,决定了教学评价的发展方向。从教学评价的发展历程来看,在不同的时代,教学评价的目的不尽相同。早期的教学评价研究和实践,主要是为了测量教育目标的达成度或为了鉴定、筛选;现代教学评价则更注重通过评价促进工作的改进,教育教学的改进,教育环境优化,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评价目的不同,意味着整个评价活动会有很大差别。所以我们在实施评价活动之前,必须要准确定位评价的目的,找准评价的方向。

2.评价谁,即教学评价的对象

教学评价的对象主要是教育现象。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活动,从宏观、中观到微观,各种教育现象都可以作为评价对象。不仅有教育结果,还包括各种教育要素和教育过程;不仅涉及对学生、教师、(各级)领导等人的因素的评价,对教育装备、教育条件、教育环境等物的因素的评价,还涉及对诸如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师培训等具体事务(活动)的评价。长期以来,传统的教学评价偏重对教育活动主体之一的学生进行评价,现代教学评价则涉及教育的一切领域,如对教育目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管理、课程设置等的评价,现代教学评价甚至还对教育与社会、教育与经济、教育与政治等交叉领域进行评价,总之,教学评价的对象非常丰富,十分复杂。这些对象在各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因此,理解和认识教学评价,首先必须明确评价的对象是什么、只有把这一点确定了,才能进一步考虑开展一系列的评价工作。

3.谁来评,即教学评价的评价者

教学评价是对教育活动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相应的,教学评价的主体是指价值判断的组织者与实施者,众所周知,教育是一个备受关注、极为重要、影响巨大的活动。因此,不论是正式的评价还是非正式的评价,对数育活动进行价值判断的主体都是多元的,以教育系统为基点,教学评价有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种,教育系统内部评价的主体,可以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他们对办学具有宏观决策权;可以是教育督导机构,他们对教育管理具有行政监督权;可以是以校长为代表的学校领导,他们对学校教育具有微观管理权;可以是广大教职工,他们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参与者;也可以是学生,他们是教学活动效果的体验者。教育系统外部评价的主体则主要是社会(包括相关部门、企业、社区和家庭),它是教育教学效果的受益者与最终检验者。教学评价的主体和客体构成了评价关系,这种关系具有相对性。若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建立起评价关系,则教育行政部门是评价主体,学校是评价客体;若学校与教师构成评价关系,则学校是评价主体,教师是评价客体。要注意的是,当人作为评价客体时,评价客体本身(人)也可以成为评价主体,这是现代教学评价比较重视的方面,现代教学评价倡导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注重评价客体的自评。

4.依何评,即教学评价的标准

价值判断是教学评价的本质特征,是教学评价的核心,“根据什么标准进行价值判断”这一问题是教学评价的关键所在,教学评价活动的开展必须要有一个衡量和判断的客观标准——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对评价对象价值的衡量尺度,即评价主体用以衡量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的尺度。在教学评价中,价值衡量的尺度与评价内容是相连的,即评价对象在某一方面达到了什么程度,评价标准是评价活动进行的逻辑前提,也就是说,缺乏评价标准,评价活动就无法进行;若评价标准不明确,评价活动就会变得含糊;评价标准不当,评价结果就难以正确,因此,制订科学、全面、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是教学评价得以发挥重要作用的先决条件。

5.评什么,即教学评价的内容

评价内容反映评价对象的本质属性。从某种程度上说,评价内容是评价目的的具体化,是达成评价目的的必要桥梁,评价目的不同,会涉及评价对象的不同因素。在这些因素中,有些是能反映评价对象的本质属性的因素,作为评价内容能引导评价对象提高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而非本质属性的因素作为评价的内容,不仅不能实现评价目的,反而可能会起消极作用。那么,对于特定的评价目的与评价对象,我们只有把那些能反映本质属性的因素作为评价内容,这样的评价才具有信度和效度,因此,科学地确定教学评价的内容,是开展评价活动、发挥评价功能的前提和基础。

6.如何评,即教学评价的模式、方法、过程等内容

教学评价是一种具有科学性、实践性、操作性的活动,评价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价模式,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的有效性与科学性,即是说,要采用与评价目标相匹配的评价模式,选择与特定评价目标、评价内容相适切的评价方法,规范、有序、有效地组织实施教学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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