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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财务管理创新研究:互联网+视角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高校管理层必须单独设置财务处作为一级财务机构即校级财务机构,在校长负责和管理层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统一领导是为了防范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等风险发生,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是对高校整个经济管理环境的控制。三级管理模式是指在建立健全财经规章制度、明确内部各级单位权责关系和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根据财权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学院、

高校财务管理创新研究:互联网+视角

(一)财务领导体制及管理机构

要做好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首先必须理清高校的财务领导体制问题。对于高等学校的“校长负责制”领导体制,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高校是没有自主决定权的。因此,高校财务领导体制必须与高校领导体制一致,在统一的领导体制下,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可以根据最优原则来选择。

1.管理层财务领导体制的相关规定

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校长负责制,是由法律赋予校长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也提出了“高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安排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从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具有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各项工作的法定权力,是学校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因此,为理顺财务关系,落实经济责任制,根据责权相结合的原则,高校的财务工作由校长负责,只有这样,校长才能及时了解财务工作状况,全程监控财务活动。

2.管理层领导财务工作的实施形式

高校管理层领导财务工作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校长直接领导学校财务工作、学校领导班子共同管理学校财务工作、财经委员会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总会计师管理学校财务工作等。

(1)校长直接领导学校财务工作。校长直接领导学校财务工作,是指校长亲自负责全校的财务工作,并指挥财务部门具体管理财务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直接向校长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校长领导财务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具体管理财务工作,这种校长负责制和财务处长管理制,是高校对学校财务进行管理的主要形式。

(2)学校领导班子共同管理学校财务工作。领导班子共同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即校长委托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委托分管学院及部门的副校长管理本学院及本部门的经济工作及预算资金使用等,在校长的领导下,学校领导班子共同管理学校财务工作也是高校管理层领导财务工作的一种主要形式。

(3)财经委员会管理学校财务工作。财经委员会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是指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经济管理人员组成的财经委员会,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相对来说,财经委员会由懂经济的人组成并实施管理,因此从理论上讲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更为有利。

(4)总会计师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总会计师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即由总会计师协助校长全面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根据《总会计师条例》中对总会计师的定位:“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领导人工作,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总会计师制度是中国经济管理的重要制度,在高等教育未普及前,高校的资产和收支总量不大、经济业务比较简单,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管好、用好经费,所以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没有得到重视和推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高校的发展,对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客观上要求高校加快财务管理专业化的进程。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颁布实施了《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将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总会计师管理高校财务工作将成为未来的主要形式。

3.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立

财务领导体制确立后,管理层必须设立财务管理的机构,负责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高校管理层必须单独设置财务处作为一级财务机构即校级财务机构,在校长负责和管理层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因工作原因,需要设置二级财务机构的,二级财务机构的财会业务必须由一级财务机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二)财务管理模式选择

财务工作领导体制问题落实后,管理层还需要解决财务管理模式选择的问题,即选择什么样的管理模式来实施财务管理。

在校长负责制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集权与分权的组合情况,高校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有3类,一是“集中管理”的集权模式;二是“分级管理”的分权模式;三是“混合模式”即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统一领导”是指财经工作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包括统一财经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统一领导是为了防范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等风险发生,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是对高校整个经济管理环境的控制。

1.“集中管理”的集权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是指学校的财权、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权和财务活动由学校集中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进行核算。

集中管理模式是最早、最简单的管理模式,优点是财权高度集中,随时可以调集资金,有利于学校对资金的调控;缺点是灵活性差,不利于调动各级财务管理的积极性。这种模式适合规模小、资金少的高校,因为规模小的高校需要集中财力,重点做好某项事业,如果财权、财力分散,将影响到学校的发展。

2.“分级管理”的分权管理模式

分级管理模式,根据高校规模的大小又可具体分为二级管理模式和三级管理模式,一般情况下是选择二级管理模式。

(1)二级管理模式。二级管理模式是指在建立健全财经规章制度、明确内部各级单位权责关系和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根据财权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学院进行两级分权管理,二级学院有权对学校下达的预算经费和分配的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和使用。但由于管理和监督成本高,财务收支由学校财务一级机构集中核算,二级学院可以设立报账员或财务联络员,负责学院财务报账以及与一级财务机构的联络工作。

二级管理模式的优点是既能调动二级学院的积极性,又能集中全校的财力搞好学校建设;缺点是二级学院的财权有限,不能完全自主理财。这种模式适合中等规模的高校,或规模虽大但资金量不是很大的高校,这类高校需要调动校内二级学院的理财积极性,适当下放财权,但学校财力不足,需加强管理,集中全校的财力搞好学校建设。

(2)三级管理模式。三级管理模式是指在建立健全财经规章制度、明确内部各级单位权责关系和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根据财权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学院、系进行三级分权管理,二级学院和三级系有权对学校下达的预算经费和分配的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和使用,但财务收支进行二级核算和管理。二级核算是指学校在统一的财务收支计划和资源配置下,将预算拨给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负责核算本级及所属的三级系的财务收支活动,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二级学院管理本级和所属三级系的会计事务,实行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核算管理,财务部门派出会计人员或会计机构对二级核算进行监管。

三级管理模式是随着高校合并及规模扩张而出现的管理模式,优点是扩大了二级学院的财权,能充分调动二级学院的理财积极性;缺点是学校财力分散,不利于资金调动,有可能出现二级学院为了自身的利益损害学校的整体利益,以及各学院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这种管理模式适合规模超大并且资金实力雄厚的高校,有利于调动学校各级的理财积极性,避免资金集中管理带来的低效率。

3.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结合管理”模式(www.xing528.com)

混合管理模式即高校部分财权采用集中管理、部分财权采用分级管理。在学校统一领导的基础上,一方面,根据财权划分原则,将学校需要统一管理的事项,如人员工资等由学校职能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另一方面,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教学业务费、科研费等日常业务性经费通过预算的形式由学校拨给二级学院进行分级管理。

混合管理模式比较灵活,可根据需要调整集中管理或分级管理的经济事项,能够有效控制需要控制的财权,同时又能局部调动二级学院的积极性。这种模式适合需要灵活调控的高校。

以上3种管理模式各有优缺点及适应性。规模小、在管理上只设置学校一级管理机构的高校,一般选择集中管理模式;规模大且设置了学校、学院、系三级管理机构的高校,一般采用分级管理模式,其中规模较大的高校一般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规模超大的高校实行学校、学院、系三级管理。

在校长负责制的统一领导下,高校可根据规模大小、资金量多少等情况,灵活选择分级管理或集中管理模式,并且随着高校自身的发展,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变化,适时调整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

(三)分级管理体制建立

1.统一领导的内容及权限设定

在校长负责制下,高校的财务工作实行学校统一领导。统一领导的内容和权限包括如下内容。

(1)实行统一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在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框架下,高校管理层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发展规划,制定和颁布学校的财经政策和发展方针。同时高校应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学院的职责和权限。二级学院统一执行学校的财经方针政策,遵循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会计制度以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具体办法,不得另搞一套、政出多门。

(2)执行统一的财务预算和资源调配。高校管理层应根据年度收支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统一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学校的各项资源纳入统一调配。年度收支预算经管理层批准后统一执行,二级学院必须根据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本学院年度收支计划。根据各学院承担的教学、科研等任务情况,教学科研用房、设备等资源由学校统一进行调配使用。

(3)实行财会业务统一领导。学校财会业务由一级财务机构统一领导,包括财务管理、会计人员从业管理、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等。二级财务机构必须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业务指导。

2.分级管理的事项及权限设定

实行分级管理的二级学院,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可以自主管理的事项和权限包括如下内容。

(1)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二级学院在执行学校统一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落实措施。

(2)统筹使用预算资金。在学校统一预算和资金配置的前提下,二级学院要将学校分配的预算经费,包括学院的人员经费及教学、科研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按照学院教学等各项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财务收支管理。在财会业务统一领导下,二级学院可以设立报账员或财务联络员,负责学院与一级财务机构的联络和报联工作。二级学院有权管理本学院日常经费收支,组织本学院的各项收入,并负责学院各项预算支出的审批。

3.分级管理的考核及评价设计

如果实行分级管理,就必须对分级管理的学院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来评价管理的效果。对二级学院的考核分为定性考核和经济指标考核2类。

(1)定性考核。主要考核财务管理能力即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秩序情况。

(2)经济指标考核。①教学经费投入比重和仪器设备投入比重,即学院所有支出中用于教学方面的耗费性支出和用于仪器设备的资本性支出所占的比例。该指标可反映出用于教学方面的经费是否合理。②经费投入与产出情况。该指标可反映经费支出的使用效益。③学院筹资能力,即除了学校预算拨款外,其他收入占学院总收入的比例。该指标可反映学院筹措其他资金的能力。

(四)管理和控制制度设计

高校财务管理过程是价值管理和行为控制的统一过程,价值管理是指理财,即资金效益最大化;行为管理是指控制和监督,即对经济行为进行控制,使之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的要求。在确定了财务管理体制后,管理层必须进行财务管理和控制制度的高层设计。

1.各管理系统的制度设计

制度设计是指高校为实现财务管理各系统及各环节的有效运转而制定的一整套规章制度体系。具体来说,管理层应对授权审批管理系统、财务部门管理系统、内部审计监督控制系统的有关价值管理和行为控制等制度进行设计。价值管理主要由财务部门管理系统来实现,行为控制管理涉及各个系统。对财务部门管理系统要建立价值管理制度及行为管理控制制度,如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资产负债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人员的行为控制管理;对授权审批管理系统、内部审计监督控制系统要建立行为管理控制制度,如财务审批应建立明确的审批权限和审批责任控制制度;对内部审计监督控制系统应建立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此外,管理层应建立各系统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制度,如授权审批管理系统与财务部门管理系统之间的审批与审核信息沟通、内部审计监督控制系统与授权审批管理系统和财务部门管理系统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的信息沟通等制度。

2.制度设计内容

规章制度是高校为规范财务管理、控制财务风险而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要凭借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来实现。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健全的规章制度,是进行财务管理活动的前提。高校财务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高校必须建立的规章制度内容,主要有管理层决策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经济审批管理办法、内部预算管理办法、收支核算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负债管理办法、财务信息及数据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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