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利益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形成的个人占有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私人利益的存在首先是跟人的需要有关,人存在的第一个前提就是必须生活,为此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私人利益首先是基于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占有各种资料,这种占有具有排他性,是为特定的人享有的。在“以对物的依赖”为主要特征的历史阶段,私人利益表现为对物的崇拜,“利益被升格为人类的纽带——只要利益仍然正好是主体的和纯粹利己的——就必然会造成普遍的分散状态,必然会使人们只管自己,使人类彼此隔绝,变成一堆互相排斥的原子”[41]。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交换关系,人的需要和人对物的占有成为人们之间的纽带。这时候,人只为自己的私利活动,其他的人都成为获取私利的工具。私人利益还源于资源的有限性,如果资源足够丰富以至于可以满足人的所有需求,也无所谓私人的占有了。马克思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42],可见为利益的争夺构成了人们活动的目标。在“以对物为依赖”的市场经济阶段,资本成为人们活动的发起者和最终目的,私人利益实际上表现为资本的利益。
公共利益的概念在不同的学者看来有不同的含义,但是公共利益是属于共同体的所有成员,这个特点却是普遍认同的。在亚当·斯密看来不存在所谓的公共利益,即使存在也只是指私人利益的总和。“看不见的手”就是指在个人竭力为自己掌控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后,就会自然导致一种社会福利。也有人极力否定公共利益:“人类所有的需要都是通过个人来实现的,社会公共福利是不可能的,只有社会成员的个人需要和利益。”[43]丹尼尔·贝尔认为,公共利益确实存在,“公共社会的出现,源自非市场化公共决策的发展,及从群体(而非个体)意义上对社会权利的确定”。比如“道路铺设,城市规划,医疗保健,教育投资,环境污染治理,都成为公共的事务”[44]。显然,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确实需要一些资源,这些资源不是属于个人或某些集团的私利,而是社会普遍成员共同享有的。因此,有学者将公共利益表示为“构成一个整体的、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公共政策应该最终提高大家的福利而不只是几个人的福利”[45]。这么看来,公共利益具有共享性,比如任何社会成员都有享有干净的空气、畅通的道路的权利;公共利益具有不可分性,比如国家有保证社会安定和谐的义务,它不能按照社会成员的个人喜好而分配给个人;公共利益还具有普遍有效性,比如注射流感疫苗虽然只是个人注射,但却会防止流感传播,使群体受益。
市场经济维护的是代表资本的个人或集团的利益。在市场原则的指导下,私人利润最大化原则不能必然导致集体福利的增加。按照“看不见的手”的市场原则,每个私人集团在市场上的逐利,最终会带来社会集体利益的增加。这显然忽视了市场机制的核心要素——资本的逐利本性。对资本来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架的危险”[46]。这说明以资本为核心的市场运作机制是不会主动为除了资本以外的利益着想的。比如在资本主义维多利亚时代,一些聪明的资本家曾将空气装入瓶中并贴上保健的标签出售,让那些受骗的富人买回家中并释放在他们的卧室里。按照资本的原则,最终会控制地球上的空气并剥夺人们自然的呼吸方式,再根据盈利的要求分配这些空气。至于生产和分配这些空气这件事是否合理,市场是不会顾及的。经济学中著名的“公地悲剧”就证明了市场原则的失灵。在一个向公共开放的牧场,如果每个人都追求私人的利益最大化,每个私人利益集团都会尽可能多地在牧场上增加自己的牲畜数量,这样的结果只会是牧场退化和荒废。虽然,每个私人利益集团都知道无节制放牧导致的恶性后果,但是个人博弈的最优策略仍然是增加畜群。“公地悲剧”是个人按照自己的利益处置公共资源时发生的悲剧。
市场维护的是私人利益,而公共利益必须由国家来维护。卡尔·波兰尼认为,自由放任的市场运动会产生难以控制的后果,市场只会实现资本增殖,不会顾及劳动工人的利益和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创造一个完全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需要把人类与自然环境转变成纯粹的商品,而这必然会造成社会和自然环境的破坏。”[47]因此,市场运作需要有国家力量来提供保护。这种保护是为了阻止由经济和社会脱离而导致的灾难。由于这种保护作用,经济活动重新嵌入社会体系中,这从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社会震荡,延续了现有的社会秩序。波兰尼将这种保护运动称为社会“大转型”,这包括一系列的国家制度的调节,比如普选权的深化、国家福利制度的加深等。国家制度的调整表面看来是对自由市场经济的一种限制,是与完全自发的市场调节相反的,但实际上却是社会秩序稳定必不可少的。
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来调节国家制度,是将市场经济的失灵引入社会、文化、政治领域。韦伯所说的合理性是指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考虑收支问题:“每一个别交易进行前,皆经估算;为了评估企业运转情况而进行检核时,即再经估算;企业结束时,则有最后的决算损益平衡簿记,以确定获利在一项事业开始时,要有起始收支;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要有一番计算,以弄清是否有利可图;在该企业结束时,要有最后的收支估价,以确定获得了多少利润……只要这种交易是理性的,交易的合伙人每采取一步行动都要进行核算。”[48]这种合理性是指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都得益于此。这样一种合理性也是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所在。“货币经济迫使我们在日常事务处理必须不断地进行数学计算。许多人的生活充斥着这种对质的价值进行评估、盘算、算计,并把它们简化成量的价值的行为。”[49]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下,社会一切问题的解决也都纳入了经济理性的范围。虽然中共十四大以来提出的市场经济指的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并非其他社会、政治、文化体制,但是市场经济理性却成为一切领域的原则。如果医疗制度、教育制度都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运作,那么只会是将经济领域中的贫富分化转嫁到医疗和教育等领域。(www.xing528.com)
国家行政按照市场经济合理性的要求协调经济矛盾,会陷入更深的合理化危机。哈贝马斯认为合理性危机是“行政系统不能成功地协调和履行从经济系统那里获得的控制命令”[50]。市场会不断地发出指令和要求,比如良好的投资环境、安全的社区保障、便捷的基础设施等。在理性化的意义上,今天中国各级政府衡量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为市场的指令服务。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合理性危机会表现为一种转嫁危机,“与经济危机一样,合理性危机把为非普遍利益而进行的社会化生产的矛盾表现为控制命令之间的矛盾”[51]。贫富差距、两极分化本来是市场自发的矛盾,如果国家行政决策仍然按照市场经济的理性要求来解决矛盾,市场领域的矛盾就会变成行政指令之间的矛盾。比如,政府通过法律、税收等政策保护经济领域产生的不平衡,就意味着所有人都参加到社会化大生产中,结果却只是少数人获益。这无异于将市场经济的缺陷带到了政治和人民生活领域。就如一些鼓吹自由市场经济的思想家所言:你贫穷不要来找政府,市场是公平的,有本事你自己去市场里挣。可见市场经济的合理化不能解决社会两极分化的不平衡发展,反而引发更大的社会不满,带来了国家行政的合理化危机。
目前中国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频发,虽然这些突发性事件都可以通过理性化的手段得到缓解,比如通过精确计算后的补贴、动用武力强制执行等。但是这么做的意义却会受到质疑,导致合法性的危机。因为“意义从来都不是用行政手段创造出来的”[52],而是由人在生活中不断经历,逐渐形成自我的价值观、世界观。当然,这个过程也不是纯粹个人的,而是在社会历史的传承中形成的。市场经济造就出强大的广告推销、舆论宣传,这些确实起到了更新人们价值观和生活意义的作用,但是消费主义的价值也不断消耗着传统的意义和价值资源。“获得合法化的方式一旦被看穿,对合法化的追求就会不战自败”[53],这种看穿就是那些应对冲突的行政和经济方法,最终被人们看出来只是通过损害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维护少数利益集团的利益。合法性所需要的那种人们对意义和价值的认同是建立在历史延续性之上的,只有当传统还在连续,传统才具有合法性的力量。唯利是图的价值观切断了中国传统文化所强调的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的价值观,传统文化就很难再为国家行政系统提供合法性。
总之,市场经济原则有自身的缺陷,不能满足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要求。在经济领域,市场带来整体经济实力提升的同时,也造成了两极分化和社会的不平衡发展。此时,国家行政如果按照市场经济合理性的要求来协调经济矛盾,就会陷入更深的合理化危机。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合理化要求本身存在缺陷和失灵,不能解决中国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市场经济原则下金钱成为人的目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价值观瓦解了传统社会中重视集体利益的价值观。市场经济原则抛弃了以传统价值为基础的合法性根据,但又不能成为一种给社会提供合法性基础的价值。因此,市场经济原则不是万能的,不应成为国家行政和人民生活的最高目标和准则。国家应以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给市场原则划定界限,防止其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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