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谓高子说《诗》之固,以其不能通《诗》之义与意也。学者解经,何独不然?经义简质,必证以他经,旁通诸子及诸家传记之说,贯串靡遗,于义不背,方为通达。若徒守一家之言,妄加臆断,斯为固执。固执之弊,亦由读书不多而来。故欲治经,不可不博览群书。
【辨伪】此篇抄自张之洞《轩语·治经贵通大义》:
每一经中皆有大义数十百条,宜研究详明,会通贯串,方为有益。若仅随文训解,一无心得,仍不得为通也。
【本篇结论】
【辨伪】此篇抄自张之洞《轩语·治经贵通大义》:
每一经中皆有大义数十百条,宜研究详明,会通贯串,方为有益。若仅随文训解,一无心得,仍不得为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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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伪】此篇抄自张之洞《轩语·治经贵通大义》:
每一经中皆有大义数十百条,宜研究详明,会通贯串,方为有益。若仅随文训解,一无心得,仍不得为通也。
【本篇结论】
《不可作固执之谈》篇的基本观点抄自张之洞《轩语》。当然“治经须博通”的观点也是清儒的共识。如胡承珙《求是堂文集》卷三《与竹邨书》云:“自通志堂刻外,承珙所见宋人说《诗》尚近十种,然皆一丘之貉耳。拙著从毛者十之八九,从郑者十之一二。始则求之本篇,不得则求之本经,不得则证以他经,又不得然后泛稽周、秦古书。于语言文字、名物训诂,往往有前人从未道及者不下数十百条,拟俟通录一本后,乃摘出别抄,以便就正。”又如徐鼒《读书杂释》卷十一“始作俑者”条云:“《孟子》引孔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赵注云:俑,偶人也。先儒无异说。独罗苹《路史》注引韩愈曰:俑当作踊,言刑繁则踊贵。踊象人足而用之。鼒按:孟子此文与《檀弓》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文义相同。又《文子·微明篇》云:鲁以俑人葬,而孔子叹,见其所始,即知其所终。《淮南·缪称训》作鲁人以偶人葬,而孔子叹,见所始则知所终。高诱注云:偶人,相人也。叹其相人而用之,正先儒承说有根据之言,其言象人者。《通典》八十六引《礼记传》曰:俑,偶人也,有面目,机发似于生人。《广雅》引《埤苍》云:俑,木人,送葬设关而能跳俑,故名之正以踊跳为义,安得以《左传》屦贱踊贵改此文乎?昌黎通儒,亦为此迂鄙之言,则甚矣!治经者之不可不博览也。”
《不可作固执之谈》篇的基本观点抄自张之洞《轩语》。当然“治经须博通”的观点也是清儒的共识。如胡承珙《求是堂文集》卷三《与竹邨书》云:“自通志堂刻外,承珙所见宋人说《诗》尚近十种,然皆一丘之貉耳。拙著从毛者十之八九,从郑者十之一二。始则求之本篇,不得则求之本经,不得则证以他经,又不得然后泛稽周、秦古书。于语言文字、名物训诂,往往有前人从未道及者不下数十百条,拟俟通录一本后,乃摘出别抄,以便就正。”又如徐鼒《读书杂释》卷十一“始作俑者”条云:“《孟子》引孔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赵注云:俑,偶人也。先儒无异说。独罗苹《路史》注引韩愈曰:俑当作踊,言刑繁则踊贵。踊象人足而用之。鼒按:孟子此文与《檀弓》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文义相同。又《文子·微明篇》云:鲁以俑人葬,而孔子叹,见其所始,即知其所终。《淮南·缪称训》作鲁人以偶人葬,而孔子叹,见所始则知所终。高诱注云:偶人,相人也。叹其相人而用之,正先儒承说有根据之言,其言象人者。《通典》八十六引《礼记传》曰:俑,偶人也,有面目,机发似于生人。《广雅》引《埤苍》云:俑,木人,送葬设关而能跳俑,故名之正以踊跳为义,安得以《左传》屦贱踊贵改此文乎?昌黎通儒,亦为此迂鄙之言,则甚矣!治经者之不可不博览也。”
《不可作固执之谈》篇的基本观点抄自张之洞《轩语》。当然“治经须博通”的观点也是清儒的共识。如胡承珙《求是堂文集》卷三《与竹邨书》云:“自通志堂刻外,承珙所见宋人说《诗》尚近十种,然皆一丘之貉耳。拙著从毛者十之八九,从郑者十之一二。始则求之本篇,不得则求之本经,不得则证以他经,又不得然后泛稽周、秦古书。于语言文字、名物训诂,往往有前人从未道及者不下数十百条,拟俟通录一本后,乃摘出别抄,以便就正。”又如徐鼒《读书杂释》卷十一“始作俑者”条云:“《孟子》引孔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赵注云:俑,偶人也。先儒无异说。独罗苹《路史》注引韩愈曰:俑当作踊,言刑繁则踊贵。踊象人足而用之。鼒按:孟子此文与《檀弓》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文义相同。又《文子·微明篇》云:鲁以俑人葬,而孔子叹,见其所始,即知其所终。《淮南·缪称训》作鲁人以偶人葬,而孔子叹,见所始则知所终。高诱注云:偶人,相人也。叹其相人而用之,正先儒承说有根据之言,其言象人者。《通典》八十六引《礼记传》曰:俑,偶人也,有面目,机发似于生人。《广雅》引《埤苍》云:俑,木人,送葬设关而能跳俑,故名之正以踊跳为义,安得以《左传》屦贱踊贵改此文乎?昌黎通儒,亦为此迂鄙之言,则甚矣!治经者之不可不博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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