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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深衣制度及误解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衣制度[二],有近儒误解当考正者:裁幅之法与夫续衽之制、钩边之文也[三]。[二]《礼记·深衣》:“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深衣,古代上衣、下裳相连缀的一种服装。衣裳相连,被体深邃,故谓之深衣。深衣之裳,上与衣连,裳幅相属,惟裳之右边前后幅不合,故亦用衽以掩之。明深衣之续衽,所以异于礼服之垂衽也。

【研究】深衣制度及误解

深衣制度[二],有近儒误解当考正者:裁幅之法与夫续衽之制、钩边之文也[三]

【笺注】

[一]周以贞,生平事迹待考。

[二]《礼记·深衣》:“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深衣,古代上衣、下裳相连缀的一种服装。为古代诸侯、大夫、士家居常穿的衣服,也是庶人的常礼服。衣裳相连,被体深邃,故谓之深衣。

[三]《礼记·深衣》:“短毋见肤,长毋被土。续衽。钩边。要缝半下。袼之高下,可以运肘。”钩边,曲裾。曲裾,古代深衣之裳计有十二幅,皆宽头在下,狭头在上,通称为衽,接续其衽而钩其旁边者为“曲裾”。

裁幅之法,孔疏谓裳十有二幅[一],每幅交解之四边,去缝,宽头广尺二寸,狭头广六寸,宽头向下,狭头向上,合十二幅,故要中七尺二寸,下齐一丈四尺四寸。最得郑注之义。考郑注深衣云:“裳六幅,幅分之以为上下之杀,谓用布六幅,斜分之为十二幅。”注不用“斜”者,其斜分之义即于“上下之杀”见之也。如非斜裁,何以有杀[二]?如非上狭下阔,何以言上下之杀?如非十二幅皆斜裁,何以言六幅?幅分之以为上下之杀乎?此十二幅皆斜裁,郑注之显而有据者也。

【笺注】(www.xing528.com)

[一]《礼记·深衣》:“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幅,布帛的宽度。古制一幅为二尺二寸。

[二]杀,杀缝,剪裁缝合之缝。

而近儒江氏永著《深衣考误》,以孔疏为非,谓裳当中八幅用正裁,惟裳之四旁名衽者始用斜裁,左边缝合前后裳幅为续衽,右边别用曲裾掩之为钩边,自以为据注以破孔疏之谬,而编制其实与郑注不合也。

续衽、钩边者,孔疏所谓“接续此衽,而钩其旁边”,即今之朝服,有曲裾而在旁者是也。盖深衣有连属之衽,犹礼服有垂放之衽,深衣之衽在裳幅之外,犹礼服之衽在裳幅之外,皆所以掩裳际也。礼服之裳不与衣连,裳前三幅,后四幅,故两旁有垂放之衽以掩裳际。深衣之裳,上与衣连,裳幅相属,惟裳之右边前后幅不合,故亦用衽以掩之。《玉藻》言:“衽当旁谓衽,当裳之旁,明衽在裳幅之外也。”其衽幅交解之,如裳幅之制,上狭下阔,如裳幅之形,属连于裳前幅,以交裳后幅,使裳前后幅可以相合,而不露裳里,此深衣所以言续衽,注所以言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深衣之衽,异于礼服者:礼服则垂放而不续之于裳,深衣则续于裳而不垂放。故《玉藻》注云:“衽属衣则垂而放之,属裳则缝之,以合前后。”明深衣之续衽,所以异于礼服之垂衽也。边裳,幅之边也。裳幅之边,谓裳前后幅交际之处也。按续此衽,而即以钩其旁边,使裳之前后可以合裳之后幅,而不露裳里,犹礼服两旁皆有垂衽以掩之,以其别续一衽则谓之续衽,以其能钩束前后裳幅之边,则谓之钩边,非有二也。

江氏拘守法服无斜裁之说,自不得不以“裳当中八幅为正裁”;既以当中八幅为正裁,自不得不以四角为衽;既以四角为衽,自不得不以续衽,即钩边者止名为钩边,愈说而愈棼,而不紫其与经文注义不合也。若戴氏震《东原集》、焦氏循《礼记补疏》,其说与江氏同,其失即与江氏均。至万氏充宗之误,更不待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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