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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解入门:箕子明夷解与周中孚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易》言“箕子之明夷”[1]与“帝乙归妹”[2]、“高宗伐鬼方[二]”[3],皆商事也。周人称殷为“大国”,自称“小邦”。因此,“有赏于大国”,即有赏于殷,非指殷高宗武丁伐鬼方,其事甚明。此役因鬼方入犯,周人大举出击,历时三年,始获胜利,报捷于殷,复得殷王之赐。

经解入门:箕子明夷解与周中孚

《易》言“箕子之明夷”[1]与“帝乙归妹”[2]、“高宗伐鬼方[二][3],皆商事也。故马季[三]即以箕子之事注之曰:“箕子,纣之诸父[四],明于天道、洪范之九畴,德可以王,故以当五知纣之恶,无可奈何,同姓恩深,不忍弃去,被发佯狂,以明为暗,故曰箕子之‘明夷’,卒以全身,为武王师,名传无穷,故曰‘利贞’矣。”

【笺注】

[一]周中孚(1768—1831),字信之,号郑堂,浙江乌程人。嘉庆拔贡。受知于阮元,曾预修《经籍纂诂》。著有《郑堂读书记》、《孝经集解》、《逸周书注补正》、《子书考》、《金石识小录》、《郑堂杂记》。事迹见冯登府所作传、戴望《外王父周先生述》、《两浙轩续录》卷二七。

[一]周中孚(1768—1831),字信之,号郑堂,浙江乌程人。嘉庆拔贡。受知于阮元,曾预修《经籍纂诂》。著有《郑堂读书记》、《孝经集解》、《逸周书注补正》、《子书考》、《金石识小录》、《郑堂杂记》。事迹见冯登府所作传、戴望《外王父周先生述》、《两浙轩续录》卷二七。

[一]周中孚(1768—1831),字信之,号郑堂,浙江乌程人。嘉庆拔贡。受知于阮元,曾预修《经籍纂诂》。著有《郑堂读书记》、《孝经集解》、《逸周书注补正》、《子书考》、《金石识小录》、《郑堂杂记》。事迹见冯登府所作传、戴望《外王父周先生述》、《两浙轩续录》卷二七。

[二]鬼方,详王国维《鬼方昆夷狁考》(见《观堂集林》)等书。《易·未济》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昔人多以为系武丁时事,与《既济》九三之“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同。《尚书·召诰》:“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大诰》:“天休于宁(文)王,兴我小邦周。”周人称殷为“大国”,自称“小邦”。因此,“有赏于大国”,即有赏于殷,非指殷高宗武丁伐鬼方,其事甚明。《诗·鲁颂·宫》:“不亏不崩,不震不腾。”郑笺:“震、腾,皆谓僭逾相侵犯。”《易》之“震”,亦当作如是解。此役因鬼方入犯,周人大举出击,历时三年,始获胜利,报捷于殷,复得殷王之赐。《未济》爻辞所述史实当如此,与《纪年》同,且可互证。

[三]马融,字季长。事迹见前。

[四]诸父:古代天子对同姓诸侯、诸侯对同姓大夫,皆尊称为“父”,多数就称为“诸父”。

案:《彖传》明言“文王以之”,“箕子[一]以之”,箕子与文王并称,益知马注之确,所以虞仲翔注《彖传》亦即以马为说也。《汉书·儒林传》专载诸儒传经源流,不及兼采众说,独于《孟喜传》附一说云:“蜀人赵宾好小数书,后为《易饰》、《易文》,以为箕子明夷,阴阳气亡箕子,箕子者,万物方荄兹也。宾持论巧慧,《易》家不能难,皆曰非古法也,云受孟喜,喜为名之,后宾死,莫能持其说,喜因不肯仞,以此不见信。”观孟坚之载此,非有取于其说也,正以其说之穿凿,示人以不可从尔,故颜师古亦即引《彖传》以证其说之妄,然后为之解曰:“荄兹,言其根荄方滋茂也。”其见卓矣。《释文》载刘向说云:“今易‘箕子’作‘荄滋’。”又载邹湛说云:“荀爽训箕为荄,诂子为滋。”漫衍[二]无经,不可致诘,可见持其说而信之者,未始无其人也。近儒尚有引赵宾之说以说孟喜之卦气,而复引朱文公说云:“疑当时箕子曾占得此爻,后人因而记之,而圣人以入爻也。”[三]二说兼收,自相抵牾,宗汉学者当如是乎?

【笺注】

[一]箕子:名胥余。《尸子》曰:“箕子胥余,漆身为厉,被发佯狂。”

[二]漫衍:无准则,不受约束。

[三]《朱子语类》卷六十六:“《易》中言‘帝乙归妺’、‘箕子明夷’、‘高宗伐鬼方’之类,疑皆当时帝乙、高宗、箕子曾占得此爻,故后人因而记之,而圣人以入爻也。”张澍《养素堂文集》卷二十九《驳惠定宇箕子明夷说》:“惠定宇《周易述》云:‘《明夷》之五曰箕子,当从古文作“其子”。其,古音亥,亦作萁。刘向曰:今《易》“其子”作“荄兹”,荀爽据以为说,读“萁子”为“荄兹”。其与亥、子与兹文异而音义同。’……惠氏辄改刘向言‘箕子’作‘其子’,以就已说,亦欺人之甚矣。江都焦循谓王弼亦读‘箕子’为‘其滋’,以‘兹’字解‘子’,以‘斯’字解‘其’,真乃暗中摸索,所谓哑拳瞎棒,以马季长说为非,傎矣!近人喜宗汉儒之说,乃并汉儒驳斥者亦从而信之,且曲辞以徇之,是真诬罔,非经之彗孛而何?”(《续修四库全书》第1507册)

【附录】

清孙志祖《读书脞录》续编卷一《爻辞文王作》:“郑学之徒并以爻辞为文王作。《易》历三圣,谓伏牺、文王、孔子也。《乾凿度》、《通卦验》足相证明。(见《周易正义》)而马融、陆绩等则以爻辞为周公作,其所据者四事,皆非的证。《升》六四‘王用享于岐山’,谓武王克殷之后始追号文王为王,不应文王已自称王,不知此所谓王乃殷王,非周王也。《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谓武王观兵之后,箕子始被囚奴,文王不应豫言,汉蜀人赵宾乃欲改箕子为荄滋,然箕子之明夷本不言其囚奴也,即与彖传同文,亦无不可也。至《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以西邻为文王,东邻为纣者,本出后儒俗说。《左传》韩宣子所云周公之德者,乃以《春秋》皆周公之礼承上《鲁春秋》,而言不得专属之《易象》也。否则,卦辞文王作,爻辞周公作,亦何以言周公而不及文王乎?孔氏《正义》乃据此以爻辞系之周公,误矣。”(《续修四库全书》第1152册)

[二]鬼方,详王国维《鬼方昆夷狁考》(见《观堂集林》)等书。《易·未济》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昔人多以为系武丁时事,与《既济》九三之“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同。《尚书·召诰》:“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大诰》:“天休于宁(文)王,兴我小邦周。”周人称殷为“大国”,自称“小邦”。因此,“有赏于大国”,即有赏于殷,非指殷高宗武丁伐鬼方,其事甚明。《诗·鲁颂·宫》:“不亏不崩,不震不腾。”郑笺:“震、腾,皆谓僭逾相侵犯。”《易》之“震”,亦当作如是解。此役因鬼方入犯,周人大举出击,历时三年,始获胜利,报捷于殷,复得殷王之赐。《未济》爻辞所述史实当如此,与《纪年》同,且可互证。

[三]马融,字季长。事迹见前。

[四]诸父:古代天子对同姓诸侯、诸侯对同姓大夫,皆尊称为“父”,多数就称为“诸父”。(www.xing528.com)

案:《彖传》明言“文王以之”,“箕子[一]以之”,箕子与文王并称,益知马注之确,所以虞仲翔注《彖传》亦即以马为说也。《汉书·儒林传》专载诸儒传经源流,不及兼采众说,独于《孟喜传》附一说云:“蜀人赵宾好小数书,后为《易饰》、《易文》,以为箕子明夷,阴阳气亡箕子,箕子者,万物方荄兹也。宾持论巧慧,《易》家不能难,皆曰非古法也,云受孟喜,喜为名之,后宾死,莫能持其说,喜因不肯仞,以此不见信。”观孟坚之载此,非有取于其说也,正以其说之穿凿,示人以不可从尔,故颜师古亦即引《彖传》以证其说之妄,然后为之解曰:“荄兹,言其根荄方滋茂也。”其见卓矣。《释文》载刘向说云:“今易‘箕子’作‘荄滋’。”又载邹湛说云:“荀爽训箕为荄,诂子为滋。”漫衍[二]无经,不可致诘,可见持其说而信之者,未始无其人也。近儒尚有引赵宾之说以说孟喜之卦气,而复引朱文公说云:“疑当时箕子曾占得此爻,后人因而记之,而圣人以入爻也。”[三]二说兼收,自相抵牾,宗汉学者当如是乎?

【笺注】

[一]箕子:名胥余。《尸子》曰:“箕子胥余,漆身为厉,被发佯狂。”

[二]漫衍:无准则,不受约束。

[三]《朱子语类》卷六十六:“《易》中言‘帝乙归妺’、‘箕子明夷’、‘高宗伐鬼方’之类,疑皆当时帝乙、高宗、箕子曾占得此爻,故后人因而记之,而圣人以入爻也。”张澍《养素堂文集》卷二十九《驳惠定宇箕子明夷说》:“惠定宇《周易述》云:‘《明夷》之五曰箕子,当从古文作“其子”。其,古音亥,亦作萁。刘向曰:今《易》“其子”作“荄兹”,荀爽据以为说,读“萁子”为“荄兹”。其与亥、子与兹文异而音义同。’……惠氏辄改刘向言‘箕子’作‘其子’,以就已说,亦欺人之甚矣。江都焦循谓王弼亦读‘箕子’为‘其滋’,以‘兹’字解‘子’,以‘斯’字解‘其’,真乃暗中摸索,所谓哑拳瞎棒,以马季长说为非,傎矣!近人喜宗汉儒之说,乃并汉儒驳斥者亦从而信之,且曲辞以徇之,是真诬罔,非经之彗孛而何?”(《续修四库全书》第1507册)

【附录】

清孙志祖《读书脞录》续编卷一《爻辞文王作》:“郑学之徒并以爻辞为文王作。《易》历三圣,谓伏牺、文王、孔子也。《乾凿度》、《通卦验》足相证明。(见《周易正义》)而马融、陆绩等则以爻辞为周公作,其所据者四事,皆非的证。《升》六四‘王用享于岐山’,谓武王克殷之后始追号文王为王,不应文王已自称王,不知此所谓王乃殷王,非周王也。《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谓武王观兵之后,箕子始被囚奴,文王不应豫言,汉蜀人赵宾乃欲改箕子为荄滋,然箕子之明夷本不言其囚奴也,即与彖传同文,亦无不可也。至《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以西邻为文王,东邻为纣者,本出后儒俗说。《左传》韩宣子所云周公之德者,乃以《春秋》皆周公之礼承上《鲁春秋》,而言不得专属之《易象》也。否则,卦辞文王作,爻辞周公作,亦何以言周公而不及文王乎?孔氏《正义》乃据此以爻辞系之周公,误矣。”(《续修四库全书》第1152册)

[二]鬼方,详王国维《鬼方昆夷狁考》(见《观堂集林》)等书。《易·未济》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昔人多以为系武丁时事,与《既济》九三之“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同。《尚书·召诰》:“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大诰》:“天休于宁(文)王,兴我小邦周。”周人称殷为“大国”,自称“小邦”。因此,“有赏于大国”,即有赏于殷,非指殷高宗武丁伐鬼方,其事甚明。《诗·鲁颂·宫》:“不亏不崩,不震不腾。”郑笺:“震、腾,皆谓僭逾相侵犯。”《易》之“震”,亦当作如是解。此役因鬼方入犯,周人大举出击,历时三年,始获胜利,报捷于殷,复得殷王之赐。《未济》爻辞所述史实当如此,与《纪年》同,且可互证。

[三]马融,字季长。事迹见前。

[四]诸父:古代天子对同姓诸侯、诸侯对同姓大夫,皆尊称为“父”,多数就称为“诸父”。

案:《彖传》明言“文王以之”,“箕子[一]以之”,箕子与文王并称,益知马注之确,所以虞仲翔注《彖传》亦即以马为说也。《汉书·儒林传》专载诸儒传经源流,不及兼采众说,独于《孟喜传》附一说云:“蜀人赵宾好小数书,后为《易饰》、《易文》,以为箕子明夷,阴阳气亡箕子,箕子者,万物方荄兹也。宾持论巧慧,《易》家不能难,皆曰非古法也,云受孟喜,喜为名之,后宾死,莫能持其说,喜因不肯仞,以此不见信。”观孟坚之载此,非有取于其说也,正以其说之穿凿,示人以不可从尔,故颜师古亦即引《彖传》以证其说之妄,然后为之解曰:“荄兹,言其根荄方滋茂也。”其见卓矣。《释文》载刘向说云:“今易‘箕子’作‘荄滋’。”又载邹湛说云:“荀爽训箕为荄,诂子为滋。”漫衍[二]无经,不可致诘,可见持其说而信之者,未始无其人也。近儒尚有引赵宾之说以说孟喜之卦气,而复引朱文公说云:“疑当时箕子曾占得此爻,后人因而记之,而圣人以入爻也。”[三]二说兼收,自相抵牾,宗汉学者当如是乎?

【笺注】

[一]箕子:名胥余。《尸子》曰:“箕子胥余,漆身为厉,被发佯狂。”

[二]漫衍:无准则,不受约束。

[三]《朱子语类》卷六十六:“《易》中言‘帝乙归妺’、‘箕子明夷’、‘高宗伐鬼方’之类,疑皆当时帝乙、高宗、箕子曾占得此爻,故后人因而记之,而圣人以入爻也。”张澍《养素堂文集》卷二十九《驳惠定宇箕子明夷说》:“惠定宇《周易述》云:‘《明夷》之五曰箕子,当从古文作“其子”。其,古音亥,亦作萁。刘向曰:今《易》“其子”作“荄兹”,荀爽据以为说,读“萁子”为“荄兹”。其与亥、子与兹文异而音义同。’……惠氏辄改刘向言‘箕子’作‘其子’,以就已说,亦欺人之甚矣。江都焦循谓王弼亦读‘箕子’为‘其滋’,以‘兹’字解‘子’,以‘斯’字解‘其’,真乃暗中摸索,所谓哑拳瞎棒,以马季长说为非,傎矣!近人喜宗汉儒之说,乃并汉儒驳斥者亦从而信之,且曲辞以徇之,是真诬罔,非经之彗孛而何?”(《续修四库全书》第1507册)

【附录】

清孙志祖《读书脞录》续编卷一《爻辞文王作》:“郑学之徒并以爻辞为文王作。《易》历三圣,谓伏牺、文王、孔子也。《乾凿度》、《通卦验》足相证明。(见《周易正义》)而马融、陆绩等则以爻辞为周公作,其所据者四事,皆非的证。《升》六四‘王用享于岐山’,谓武王克殷之后始追号文王为王,不应文王已自称王,不知此所谓王乃殷王,非周王也。《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谓武王观兵之后,箕子始被囚奴,文王不应豫言,汉蜀人赵宾乃欲改箕子为荄滋,然箕子之明夷本不言其囚奴也,即与彖传同文,亦无不可也。至《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以西邻为文王,东邻为纣者,本出后儒俗说。《左传》韩宣子所云周公之德者,乃以《春秋》皆周公之礼承上《鲁春秋》,而言不得专属之《易象》也。否则,卦辞文王作,爻辞周公作,亦何以言周公而不及文王乎?孔氏《正义》乃据此以爻辞系之周公,误矣。”(《续修四库全书》第115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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