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云:“字,孳也。”言其孳生无尽也。字,古谓之文。
字有形,形不一:一古文[一],二籀文[二],三小篆[三],四八分[四],五隶书,六楷书,相因递变。字有声,声不一:有三代之音,有汉魏之音,有六朝至唐之音(详《音韵源流》篇)。字有义,义不一:有本义[五],有引申义[六](即《训诂篇》所言者),有通假义[七](即假借之谓)。形声不审,训诂不明,岂知经传所言者何物、所说者何事耶?且经传原本篆书,古韵自有部分,识古篆之形,晓古语之声,方能得古字之义。大率字类定于形,字义声于生于声,知篆形方可审今形之非,知古音则可订今音之误,故形声实为识字之本。然则,如之何而后能审定音义?曰必须识小篆,通《说文》,熟《尔雅》,“五雅”[八]、《玉篇》、《广韵》并宜参究,俗师知其一不知其二,知其末不知其源,骋其臆说,恍如寤语,此事甚不易,非翻检字书,遍能通晓者也。又《说文》初看无味,细看极有意趣。段玉裁注《说文》,精而较繁,可先看大徐本《说文解字》。
【笺注】
[一]古文:上古的文字。泛指甲骨文、金文、籀文和战国时通行于六国的文字。许慎《说文解字叙》:“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及宣王大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
[二]籀文:我国古代书体的一种。也叫“籀书”、“大篆”。因著录于《史籀篇》而得名。春秋、战国间通行于秦国。与篆文近似。今存石鼓文即这种字体的代表。王国维《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说》:“是秦之小篆本出大篆,而《仓颉》三篇未出,大篆未省改以前,所谓秦文,即籀文也。”
[三]小篆:秦代通行的一种字体,省改大篆而成。许慎《说文解字叙》:“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www.xing528.com)
[四]八分:汉字书体名。字体似隶而体势多波磔。相传为秦时上谷人王次仲所造。关于八分的命名,历来说法不一,或以为汉隶的波折,向左右分开,“渐若八字分散”(《书断》卷上),故名八分;或以为二分似隶,八分似篆,故称八分。近人以为八分非定名,汉隶为小篆之八分,小篆为大篆之八分,今隶为汉隶之八分。
[五]本义:指汉字本来的意义。一般指造字之初字形与字义密合之义。
[六]引申义:由本义引申而成的新义。
[七]假借义:借用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文字而表示的意义。如“而”本义为胡须,借用为连词义;“来”本义为小麦,借用为来去的“来”的意义。
[八]《释名》别本或题曰《逸雅》,盖明郎奎金取是书与《尔雅》、《小尔雅》、《广雅》、《埤雅》合刻,名曰“五雅”,以四书皆有雅名,遂改题《逸雅》,以从类。(《四库全书总目》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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