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大学生教育投资问题的调查问卷中,调查了大学生对自己未来的就业、预期工资、继续升学、出国留学等方面的意愿和决策情况。
对大学生对自己未来发展的计划和设计的调查结果显示,有53.6%的个人选择毕业后找工作,有28.7%的个人选择继续升学,只有7.2%的个人选择毕业后自己创业,还有10.4%的个人目前未考虑。这表明目前超过半数的大学生还是选择毕业后找工作就业,四分之一以上的大学生希望继续升学,而选择自己创业的人数还较少,暂时没有目标的大学生所占比例也不高。
对大学生今后打算实现的最终教育程度的调查显示,选择最终学历为本科的人数比例为27%,选择最终学历为硕士的人数比例为24.8%,选择最终学历为博士的人数比例为5%,而选择看情况和未考虑的人数比例为43.2%。在已经明确了未来想达到何种教育程度的大学生群体中,选择硕士以上的人数比例要大于选择硕士以下的人数比例,显示了今天的大学生对自己未来预期达到的教育程度普遍要求较高。
有今后出国留学就业想法的大学生大约占总体的10.7%,这与中小学家长愿意选择送孩子出国读书的18.5%比例有所降低,说明大学生对出国留学就业的选择更趋于理性和实际,而中小学家长可能美好的理想和愿望的成分更多一些。(www.xing528.com)
大学生对毕业后工作单位类型意愿的选择表现了现在的大学生对未来从事职业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偏好。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对外资合资企业的选择偏好比例最高,为25.5%;第二位的是事业单位,为16.4%;第三位的是政府机关,为14.6%;接下来选择国有企业的有14.4%,选择自己创业的有11.2%。排在后三位的分别是私营企业的7.1%、自由职业的5.7%和个体户的2.2%(见表5-8)。因此,目前大学生对工资待遇较高的工作单位类型,如外资合资企业;稳定性强、未来有保障、工作条件好的工作单位类型,如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等单位具有较强的选择倾向和偏好。而对风险较高从而失业可能性大、工作条件差、晋升机会少的单位,如私营企业、自由职业和个体户,具有较低的选择倾向性和偏好。根据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前者选择的单位类型基本上是“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工作,而后者选择的基本上是“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工作。由此可见,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所揭示的原理在我国大学生就业选择中得到了明显体现。而根据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研究结论,这些现象预示着大学生就业很可能出现结构性就业问题,也预示着有产生教育过度现象的较大可能性。因为我国的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机会很少,且岗位供给相对于需求严重稀缺。如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一般都是“定编定岗”,且大多数岗位都人满为患,它们能够吸纳的大学毕业生数量是十分有限的;外资合资企业虽然每年招聘的大学生多一些,但它们更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人力资源效率,也不会大批量招聘员工。由此,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对主要劳动力市场的选择偏好往往难以实现。而对于目前需要、招收人员较多的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岗位,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又不愿意从事这些工作,由此就产生了结构性失业现象。同时,由于存在相当程度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甚至失业现象,促使越来越多的毕业生为了更好的就业,选择继续接受更多的教育(比如硕士、博士层次的教育),但结果往往只是产生“电梯效应”,使得更高一级的教育也出现就业难现象,并由此引发全面性或局部性的教育过度情形。
表5-8 大学生对就业单位类型的选择偏好
对目前大学生毕业后希望得到的工作薪酬水平的调查表明,期望的最低月工资水平为2834元,期望的理想月工资水平为7549元。而根据有关大学毕业生就业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高校毕业生的月起薪平均为1798元[20]。比较可知,大学生就业市场上的工资水平低于大学生期望的最低工资水平1036元,更远低于大学生期望的理想工资水平。这预示着:(1)大学生对未来工作的工资期望值很高,显著地高于实际可能实现的工资水平。许多大学生将面临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较大落差。(2)大多数大学生对现实的大学毕业生起薪水平还缺乏信息,导致他们的工作薪酬期望与实际工作起薪水平存在差距。(3)这是大学生遵循成本-收益法则,对自身接受高等教育应获得收益的合理衡量。因为现今每个大学生每年需要花费一万至两万元(根据前文调查结果,平均每年17659元)的高额支出,如果要补偿自身的高等教育的成本并获得收益,必须达到较高的工资水平,才可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实现上述目的,因此他们普遍对未来工作的薪酬水平要求较高。综合多方面信息分析,大学生期望较高工资的现象可能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在发挥作用,更可能是诸多原因联合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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