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是高价值动产,因此,对于航空器交易来说,投资人本身也可能会面临融资问题,并且也需要分散商业风险,故杠杆交易开始被广泛地采用。例如,一般来说,在购买航空器时,投资者仅需要拿出20%的购机款,通过将拟购航空器抵押给银行,剩下80%的购机款都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获得。[31]另外,以航空器租赁为例,一般来说,租赁可进一步区分为单一投资租赁和杠杆租赁:所谓单一投资租赁是指出租人自己单独出资购买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而杠杆租赁就是指出租人只就租赁物的一部分价格出资,通过引入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以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一般来说,出租人自筹费用比例需不低于20%~40%。[32]
一般来说,在航空器交付之前,航空器买方就可能会以在建航空器为抵押,引入外部贷款,在航空器在建期间,以一定比例分阶段提前支付购机款,以便为航空器制造商提供稳定的建造费用,这一阶段进行的融资被称为交付前融资(predelivery payment,PDP融资)。在正式交付航空器的同时,购买人需要支付全额的购机款,因此出口信贷、最高额抵押贷款等被大量采用。
目前杠杠交易最主要表现为利用各国税收政策发展起来的税收杠杆租赁。最早兴起的是美国杠杆租赁,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日本经济的繁荣,日本杠杆租赁开始兴起,在90年代中后期,随着日本经济的衰落,德国银行开始取代日本银行在全球航空器融资租赁中的地位,大量交易采用德国杠杆交易结构。(www.xing528.com)
一般来说,杠杆交易使得整个交易变得比较复杂。仅以杠杆交易下的购买为例,整个交易至少包括担保与买卖两个部分,这两个合同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同时至少三方当事人参与其中,包括买受人、出卖人与贷款人。一般而言,杠杆的成立必然需要大量的担保,因此航空器物权中的担保属性也越来越重,这也使得在实务中,航空器担保物权呈现出一种扩张的趋势,因此最为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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