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取向的评价一方面继承了过程取向评价重视评价过程的价值的这一特点,另一方面对评价过程中人的主体性、评价者和被评价者的关系等问题做了重新诠释。主体取向的课程评价认为,课程评价是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共同建构意义的过程。与前两种取向的评价相比,这种取向的课程评价有四个突出的特征:
第一,主体取向的评价认为,评价的最终目的不是作出评价,而是要让被评价者认同评价,并根据被评价结果作出改进,获得发展。因此,我们不仅要对评价对象作出评价结论,还应更加关注评价对象对评价结论的认同问题。“让被评价者最大程度地接受评价结果,就是评价的最大效益”。
第二,主体取向的评价在本质上是受“解放理性”所支配的,它以人的自由与解放作为评价的根本目的,倡导对评价情境的理解而不是控制。它主张在评价过程中,不论评价者还是被评价者,不论教师还是学生,都是平等的主体,都是意义建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这里,评价者与被评价者是一种“交互主体”的关系,评价过程是一种民主参与、共同协商、平等交往、相互理解、相互让步的过程,所以价值多元、尊重差异就成为主体取向评价的基本特征。(www.xing528.com)
第三,主体取向的评价反对量的评价方法,主张质的评价方法,因为量的评价与评价的主体性追求是根本悖逆的。
第四,主体取向的课程评价强调被评价者的自我评价。因为主体本身就是“自由”与“责任”的统一,真正的主体性评价不是靠外部力量的督促和控制,而是靠每一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反省意识和能力”。而且只有通过评价对象的积极参与,评价结果才容易被评价对象所认同,才能最终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无疑,主体取向的评价体现了当代课程评价改革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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