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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省消费税的小企业财税解决方案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对于不同项目销售的分别核算,不仅涉及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还涉及不同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的情形。企业没有进行分别核算,使得应当仅在一个环节缴税的应税消费品,在出厂销售环节和零售环节双重缴税。由此可见,应税消费品分别核算,对于企业节税来说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节省消费税的小企业财税解决方案

关键词: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合销售

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合销售:指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合为套装一同出售的行为。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上上签企业是生产女士洗护用品和化妆品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上上签企业的主要产品包括洗发露护发素和高档化妆品。2020年1月,上上签企业将洗发露、护发素和高档化妆品组成新年礼盒销售,销售额显著提升。2020年1月共销售礼盒2000套,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万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上上签企业2020年1月应当缴纳消费税=8000×15%=1200(万元)。

案例中的上上签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盒销售,虽然达到了促销的效果,但是消费税的税负明显提高了。如果上上签企业不将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做成礼盒,可能会影响销售,那么,上上签企业如何在不影响销售的前提下,使得消费税税负最少呢?

假设上上签企业并不是直接将洗发露、护发素和高档化妆品组成套盒再销售给经销商。而是将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分别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组成礼盒销售。在出厂环节,上上签企业已经就应税消费品缴纳过消费税了,对于经销商来说,分别销售再组成礼盒出售和之前的直接销售套盒并没有影响。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上上签企业应当将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2020年1月上上签企业销售洗发露1200万元、护发素1500万元,高档化妆品5300万元。

上上签企业对高档化妆品缴纳消费税=5300×15%=795(万元)。(www.xing528.com)

采用分别销售再由经销商组成礼盒的方法,为上上签企业节省了405万元(1200-795)的税款,还没有影响销售。

同时生产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即使不组成套盒销售,也要分别核算,避免混合核算使用最高税率带来的损失。对于不同项目销售的分别核算,不仅涉及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还涉及不同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的情形。

应税消费品中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在出厂销售环节征收10%的消费税。不仅税率不同,而且缴纳消费税的环节也不同。

对既生产销售金银首饰,又生产销售非金银首饰的企业,应当将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进行清晰的划分,分别核算销售额。企业没有将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分别核算的,在出厂环节销售时,将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的合计销售额,按照非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由于没有分别核算,将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的销售额按金银首饰计算缴纳消费税。

企业没有进行分别核算,使得应当仅在一个环节缴税的应税消费品,在出厂销售环节和零售环节双重缴税。由此可见,应税消费品分别核算,对于企业节税来说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财务总监

企业应当将部分税收政策及时传递给销售部分员工,防止销售部在制定销售方案时,误将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同时,企业制定的销售方案,应当同时向公司财务人员征求意见,保证销售方案不会无端增加企业的税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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