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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财务税务解决方案:省钱妙招,10人以下适用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税消费品中的啤酒和黄酒,按照上述规定核算包装物押金。除了酒类产品之外的应税消费品,都可以通过将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作为出借包装物进行核算,收取包装物押金。根据税法规定,未到期且未超过一年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到时不计入销售额,逾期或超过一年时计入销售额,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对于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和消费税适用相同的规定,非应税消费品也可以采用此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小企业财务税务解决方案:省钱妙招,10人以下适用

关键词: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指销售企业销售货物时,不将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给企业,而是将包装物作为一种租赁物品出借给购货企业,出借包装物时,销货方向购货方按照一定标准收取的押金就是包装物押金。

西西谷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核算时发现,公司生产的包装物在随同产品销售时一并缴纳了消费税,该笔支出金额虽然不大,但是随着产品销售的增长,包装物的消费税税款也逐日上升。为了减少这笔税款开支,财务人员向老板建议在销售产品时不再将包装物出售,而是改为出租包装物,以减少包装物的消费税。

在计算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的时候,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一同出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在会计上如何进行核算,一律将包装物的价值计入销售额计算缴纳税款。在消费税的15个税目中,金银首饰、高档化妆品等应税消费品,经常会采用精致的包装物,包装物的价值并不像普通包装物那么低廉。精致包装物的价值较高,又随同应税消费品一同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无形之中为企业增加了税收负担。

包装物押金是企业销售商品随同出借包装物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购买方归还包装物,为了减少包装物损坏或不能收回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而收取一定的押金。

实战案例

上上签公司是生产珠宝首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生产一批珠宝手链,当月销售给批发商200条,每条不含税单价2万元。每条珠宝手链随同一个精美的首饰盒一同销售,每个首饰盒1130元。珠宝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不考虑其他税费。

2020年1月上上签公司不含包装物的珠宝手链的销售额=200×2=400(万元)

每个首饰盒的不含税价格=1130÷(1+13%)=1000(元)=0.1(万元)

首饰盒的销售额=0.1×200=20(万元)

上上签公司当月的销售额=400+20=420(万元)

上上签公司当月应当缴纳的消费税=420×10%=42(万元)

上上签公司当月应当缴纳的增值税=420×13%=54.6(万元)

企业销售货物的同时收取的货物包装物押金,在单独核算的情形下,如果出借包装物的归还期限未到,而且不满一年,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不进行核算,不计入销售额征税。如果包装物借出超过一年,或者超过约定期限仍未归还,企业应当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计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应当同时计算缴纳消费税。适用的税率为该包装物所包装货物的税率。(www.xing528.com)

应税消费品中的啤酒和黄酒,按照上述规定核算包装物押金。除了啤酒、黄酒之外的其他酒类,在销售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需要考虑是否逾期,均在销售时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除了酒类产品之外的应税消费品,都可以通过将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作为出借包装物进行核算,收取包装物押金。虽然包装物押金最迟在一年之后也要计入销售额,但是对于正处在发展中的企业来说,延迟一年缴纳的税款,可以增加企业的营运资本,又可以节省借款利息

案例中的上上签将包装物随同应税消费品一同出售,包装物的价值计入销售额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那么,案例中的上上签公司应当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呢?我们从接下来的案例中来寻找答案。

实战案例

接上一案例,假设上上签公司并没有将珠宝手链和首饰盒一并销售,而是将首饰盒作为包装物出借给批发商,每个首饰盒收取1130元的包装物押金,并与批发商协议出借期限为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收取的款项金额不变,收到款项的时间也没有延迟,同时,批发商所支付的款项和上一案例相同,对批发商并未造成不利影响,而上上签公司的纳税义务却延迟了。

根据税法规定,未到期且未超过一年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到时不计入销售额,逾期或超过一年时计入销售额,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也就是说,在2020年1月时,上上签公司只需要对不含包装物的珠宝手链的销售额400万元计算相关税款。而首饰盒的销售额20万元,在2021年之前并入销售额计算相关税款即可。

首饰盒应当缴纳的消费税=20×10%=2(万元)

首饰盒应当缴纳的增值税=20×13%=2.6(万元)

2020年1月上上签公司可以延迟缴纳税款4.6万元,对于从事珠宝首饰生产销售的上上签公司来说,每个月都可以延迟缴纳一定金额的税款,减少上上签公司的现金流出,本质上为上上签公司带来了经济利益。

由此可见,对于包装物价值较高的应税消费品来说,进行包装物的税务筹划是非常有必要的。包装物的筹划不仅适用于生产除酒类产品外的应税消费品的企业,也适合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随同包装物价值较高的企业。增值税对于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和消费税适用相同的规定,非应税消费品也可以采用此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财务总监

采用包装物押金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方面,可以减少随同应税消费品出售的包装物消费税,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节约包装物的采购成本。同时,采购企业也能够少支付一部分货款,这对于供销企业是一种双赢的销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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