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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财务税务解决方案:10人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小企业财务税务解决方案:10人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

我国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除了前面小节提到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还涉及各方面的多种税收优惠政策,节选如下:

(1)企业从事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种植、林木种植、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与维修、远洋捕捞等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花卉种植、茶及饮料作物种植、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对于这些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享受优惠的是能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项目,而承包经营、承包建设项目或自建自用项目是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

(4)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7)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175%税前摊销。(www.xing528.com)

(8)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9)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10)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2)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3)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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