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有关金融能力的研究源于对金融教育项目的评估工作,至今学者们对金融能力的定义并未达成一致观点,而西方国家对家庭金融行为进行了深入研究,丰富了金融能力的理论框架。金融能力是一个涵盖广泛的概念,一般表现为消费者所具备的基本金融素养的状况,它包括一个人理解自身财务状况的能力,以及采取相应行动的能力。金融素养的概念最早由Noctor等(1992)提出,即金融素养是个人使用和管理资金,以做出明智判断和有效决策的能力[14]。此后,金融素养的概念被多次定义,但并未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Huston,2010)[15],并且“金融素养”常常与“金融知识”混用。直到2008年,美国金融素养总咨询委员会(PACFL)正式提出:金融素养是个人利用知识和技能,为一生金融福祉有效管理金融资源的能力。该概念指出了金融素养与金融知识的差异,并得到了大多数研究的认同。Huston(2009)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金融素养包含两个维度:理解(个人金融知识)和应用(个人金融应用),即金融素养可被定义为个人能多大程度地理解和应用金融信息[16]。金融素养高的消费者可以寻找信息并提前规划,从而更广泛地参与金融市场服务。较高金融素养是消费者避免做出错误金融决策的前提。金融素养能够促使个人做出正确的金融决策,成为个人和家庭实现财富积累的保障。随着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改善,人们对金融知识的需求及对财富升值、管理和规划的需求也与日俱增。金融知识的宣传与倡导是提升国民金融素养的关键,对促进金融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从微观层面来看,贫困农户金融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其参与金融扶贫、评价各项扶贫政策,进而影响整体金融扶贫的效率。无论是在贫困地区推行扶贫信贷政策、完善基础金融实施,还是相关金融机构服务和产品的进一步投放,都会促进农户及其家庭更多地参与正规金融市场,增强贫困地区金融可得性。张明丽、陈曼(2018)指出,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金融素养是提升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因素[17]。因此,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和金融扶贫的直接受益者,贫困农户应该具备一定的对金融服务的承接能力。如果农户自身发展能力普遍较低,会导致其难以有效利用金融资源实现自身脱贫,并且返贫现象严重。(www.xing528.com)
当前,由于我国农村居民金融能力不高,金融素养水平整体偏低,对正规金融服务认识不足,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容易受利益诱惑,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日益突出,高利贷尤其严重,并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其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社会危害性无限放大,除了各级监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要依法继续加大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各类农村金融乱象的整治力度,更要加强对农村居民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增强农村居民的金融能力,全面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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