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中国1978年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社会发生剧烈变化,中国经济迈上了高速发展之路。与此同时,城市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 仅2016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高达2.35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7.71%,流动人群集中去往中国东南沿海的发达城市,形成一定规模的城市移民,他们在给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融合等多领域带来积极作用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其与本地社会矛盾的激化,给本地社会治安造成不确定性。本节主要以犯罪率作为社会治安的衡量标准,梳理城市移民给本地社会治安造成的影响。
学术界对城市移民与犯罪的描述,主要从心理学、社会学和犯罪学等多角度进行探析,由此提出了很多政策建议。以上对城市移民与犯罪的诸多研究是将城市移民会导致社会治安不稳定作为一个假设前提,借助不确定的前提为假设条件,仍旧需要进行检验,很多时候会失去其公允性。因此在社会学领域,针对城市移民对犯罪率的影响作用仍旧没有统一的见解,流动人口的增加是否会刺激犯罪有待商榷。其中,社会解体理论持有如下观点,大量的城市移民会加速社会的变革,加速原有的社会的解体,共同社会价值观的形成难度开始增加,因而刺激犯罪,不断提升犯罪率(Taft,1993)。在文化冲突理论的认知中,城市移民会导致主流的社会规范与移民群体的社会规范产生冲击,进而加剧社会矛盾,引发犯罪率的提升。社会紧张和机会理论认为,由于大多移民人口本身受教育程度较低,其通常在城市中从事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如农业、低端的服务业和制造业等,因此难免会受到来自本地居民的歧视,同时,其获取公平和平等的社会公共资源(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的机会也较少,因此会加剧其心理失衡,进而促进犯罪率的上升。(www.xing528.com)
犯罪经济学中并没有假设城市移民会出现犯罪的前提,其理论着重强调的是移民群体与本地居民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同时缺乏威慑效应。一方面,移民因为与本地居民的收入差距较大而造成犯罪概率的提升,犯罪经济学中的威慑理论认为对犯罪行为产生威慑作用的是惩罚的严厉程度,尤其是惩罚的概率和方式,且惩罚概率比严厉程度更具威慑作用(Kessler et al.,1999)。另一方面,移民具有多高的犯罪倾向,取决于对犯罪程度的清晰界定,已有研究发现在严重犯罪比例中,移民和本地居民并无较大差别,而在轻微犯罪比例中,城市移民则占据较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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