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许多社会问题的合力爆发从事实上宣布了凯恩斯主义的失败。经济滞胀、财政危机、信任危机和效率低下等问题激起新自由主义思潮涌现。因此,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提出要成立“企业型政府”“以市场为本的公众行政”。20世纪90年代,在全球化与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国际形势的变化和西方国家内部变革推动大城市政府加倍研究更有效的城市管理的理念和方式,使得公共管理视野下的城市治理研究得到飞速发展。
以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希望受援国能遵守它们所确立的制度理念,常使用“治理”一词来专门描述“国家改革”或“社会政治变革”,这是一种利用相对没有攻击性的学术观点来商讨政治敏感问题的方式。目的是不让人以为国际组织和机构有越权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的不当意图。国际组织通过宣扬适合全球经济运行形势的“治理”理念,对组织内国家的社会经济体制进行干预和引导,目的是寻求一种不同于传统的政府管制的做法,发展世界范围内先进的、普适的、创新的发展理念。
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对治理进行如下界定: 治理是公立机构和私立机构共同涉足治理事务的众多方式的总和,是调和分歧的利益者的冲突并促进开展联合行动的持续历程。治理既包括制定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非正式制度安排。治理是一种持续的互动过程而非一部规则或一项活动;治理过程重在奠基和协调;治理包括对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多方管理。(www.xing528.com)
踪家峰(2003)指出城市治理是指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制度安排,治理决定城市主体或城市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隶属关系或行事机制。这种制度设计影响城市的利益分担者和利益相关者介入管理机制的位置和影响城市决策的能力。城市治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成长不断变化、创新。城市治理的重要形式包括: 协调城市政府与市民的关系,即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实现城市治理这一最基本问题;协调城市政府组织内部科层间的关系,解决政府行政运作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协调城市政府间多层级部门关系,维护辖区政府部门间、上级政府及中央政府的上通下达;维护城市与郊区的协调发展,平衡城市发展体系中的各种力量;协调城市政府、企业或跨国组织间的关系,维护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在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的潮流中,城市治理区别于城市管理的特征在于: 治理说明城市政府的治理决策包含非传统因素在内的多元化的因素,需要政府因此转变职能和决策过程。在日益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城市利益相关者对城市发展的参与性和主动性更强,城市的兴衰不仅依靠政府精简职能,也切实需要城市价值相关主体的并肩作战。
综上所述,城市治理是城市各主体对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介入行为,其目的是通过参与过程有效解决城市公共问题以维护公共集体利益。城市治理始终面对两个基本问题: (1)治理主体的职权范围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担当的角色;(2)治理主体达成治理目标的路径和方式。当代城市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中逐渐成为特色鲜明的主角,因此,选择恰当的治理思路尤为重要,城市治理应在强调合作、协调、公平、效率、止于至善等思维中形成良策。公平、和谐、追求效率与创新城市治理模式对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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