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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用航空器物权法实施研究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航空器物权是指以航空器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权,可分为航空器所有权、航空器优先权、航空器抵押权、航空器留置权。从各国立法来看,对航空器物权法律适用采用统一制的国家为多数。各国的航空器抵押权制度存在差异,法律冲突极为复杂,法律适用呈现多样性。对航空器优先权性质的不同认识导致法律适用的差异。航空器留置权的法律适用,各国规定的不同,主要有航空器留置地法,当事人所约定适用的法律,法院地法,最密切联系地法律等。

涉外民用航空器物权法实施研究

(一)民用航空器物权的分类与法律适用

航空器包括飞机、飞艇气球及其他任何藉空气之反作用力,得以飞航于大气中之器物。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

航空器物权是指以航空器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权,可分为航空器所有权、航空器优先权、航空器抵押权、航空器留置权。对于航空器物权法律适用规则,有的国家规定在民用航空法中,有的国家规定在法律适用法中。对于航空器物权的法律适用,有的国家采取统一制,即航空器物权统一适用登记国法。如2007年《土耳其共和国关于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的第5718号法令》第22条规定:“①涉及航空运输工具、海上运输工具以及有轨运输工具的物权,适用其来源国法。②涉及航空运输工具、海上运输工具以及有轨运输工具的物权,其来源国系指这些运输工具的注册登记地;海上运输工具无注册登记地的,则其来源国系指船籍港。”2001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207条规定,对于应该进行国家注册的航空器、海洋航空器、内河航空器、航天器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及其实现和保护,适用其注册地国的法律。从各国立法来看,对航空器物权法律适用采用统一制的国家为多数。有的国家采取分割制分别规定了航空器所有权、航空器优先权、航空器抵押权、航空器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中国就是采用分割制规定航空器法律适用的国家之一。

航空器所有权是指航空器所有人依法对其航空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航空器所有权各国普遍适用航空器注册地国法。航空器抵押权是指不转移航空器所有权,抵押权人可以占有、变卖、申请法院强制拍卖抵押航空器,以实现其权利。各国的航空器抵押权制度存在差异,法律冲突极为复杂,法律适用呈现多样性。从各国立法来看,有的国家规定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法律,没有选择的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有的国家规定适用注册登记地法律,还有的国家规定适用法院地法、物之所在地法(航空器停泊地法律)、重叠适用注册登记地法律和债权担保合同准据法。航空器优先权是以航空器为标的,以担保特定的债权的实现为目的,通过司法程序扣留以至出卖航空器,使债权人获得航空器变卖所得价款依法定顺序优先受偿的权利。航空器优先权的法律适用各国规定的不同,其原因是,对于航空器优先权的性质各国立法作了不同的规定,学者们在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司法实践作了不同的认定。对航空器优先权,有的国家规定为债权,有的国家规定为债权担保,有的国家认为是程序性权利,有的国家认为是实体性权利。对航空器优先权性质的不同认识导致法律适用的差异。对于航空器优先权的法律适用,有的国家规定适用法院地法律,有的国家规定适用航空器注册登记地法律。航空器留置权是指航空器制造者、修理人依据合同在另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留置所生产、修造并占有的航空器,依法以该航空器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航空器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航空器留置权的法律适用,各国规定的不同,主要有航空器留置地法,当事人所约定适用的法律,法院地法,最密切联系地法律等。

航空器国际融资租赁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发展本国航空业一种措施。航空器国际融资租赁是以合同为基础实现的,意思自治原则适用于国际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缺位情形下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也被各国普遍采纳。除此之外,航空器登记地法可等同于航空器国籍国法得到适用,而且航空器登记国与案件有较密切联系,有利于案件的合理解决,能够通过对航空器所属国之推定信赖实现最大程度的判决结果一致性。实践中,承租人主要营业地法也是可选择的准据法之一,这是因为指航空器物权并不以航空器本身的登记国为连结纽带,而是从使用航空器的承租人着眼,以其所在地法为航空器物权的准据法。(www.xing528.com)

(二)中国关于航空器物权的分类与法律适用

1995年《民用航空法》规定了航空器物权的分类和法律适用,航空器物权分为所有权、抵押权和优先权,此外,《物权法》规定的留置权也适用于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器的法律适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民用航空法》第185条),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民用航空法》第186条),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民用航空法》第187条)。

《民用航空法》没有规定航空器的留置权,也未规定民用航空器留置权的法律适用。《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根据该规定,在我国民用航空器是可以被留置的。行使民用航空器留置权的是根据合同占有他人航空器的债权人,主要为航空器建造人、航空器修理人、机场、航空器保管人等。民用航空器留置可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最密切联系地法律,或者航空器留置地法律。

中国航空器融资租赁市场活跃,航空器租赁可以适用当事人协商选择的法律、航空器登记地法,即航空器国籍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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