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思维与常人有何不同?先看一个故事:
讲逻辑学的老师到法学院给学生上课,上课时老师提了一个问题,老师说:“树上有10只鸟,有人开枪打死了1只,还剩下几只?”这个老师的问题是想考考法学院的学生智商是不是很高。
学生站起来回答问题时说:“老师这是无声手枪还是有声手枪?”老师说:“是一般的手枪。”学生又问:“枪声有多大?”老师说:“大概80到100分贝。”学生问:“鸟有没有聋子,是不是都听得见?”老师说:“没有聋子。”“在这个城市里打鸟犯不犯法?”老师说:“不犯法。”
学生再问:“你肯定这只鸟被打死了吗?”“确定真的被打死了,你回答我树上还有几只鸟。”学生说:“那不行,鸟有没有被关在笼子里面?树上有10只鸟,前提没有嘛,是不是还有笼子里的鸟。”老师说:“没有。”学生又问:“有没有鸟怀孕?”“没有。”(www.xing528.com)
学生问:“旁边还有没有别的树?别的树上还有没有鸟?”老师说:“没有,你回答我的问题好不好?”学生还不管,说:“有没有饿得飞不动的鸟?”“没有。”“有没有残疾的鸟?”老师说:“没有。”学生说:“打鸟的这个人的眼睛是不是绝对准确,树上就只有10只鸟,没有数错吧?”“没有。”学生又问:“有没有傻得不怕死的鸟?”老师说:“没有。”“会不会一枪打死两只鸟?”“没有。”“最后,还有一个问题,鸟都会自由活动吗?”“是的,你请回答问题。”
学生说:“可以,如果你回答的问题没有骗人的话,打死的一只鸟挂在树上,树上还有一只鸟。如果打死的一只鸟掉下来的话,树上就没有鸟。”最后老师晕倒。
为什么这则笑话一定要讲是法学院的学生呢?因为对于法科学生来讲,世间万物都没有标准答案。任何一个因素的增减变化都可能使得结论发生变化。对于法科学生来讲,在考虑周全每一种因素后才能得出最终结论。大家想想在将来从事法律实务过程中,所有的事情是不是要这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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