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尤其是历史教科书是社会主流意识的承载工具,世界各国都对历史教科书的审定十分重视。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教科书首先由私人组织编写出版,然后交给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会根据事先针对教科书编纂而制定的严格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核,在审核的同时还要参考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严禁教科书中出现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问题。美国历史教育界的指导思想认为历史知识中应该包括人民大众的历史和妇女发展史。早在1999年《美国国家历史课程标准》就曾明确指出,学生通过学习社会史,能够对男性和女性的社会角色有深刻的认识。
中国教科书的编写审定与欧美等国相比,具有明显的差异性。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科书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编写教科书事先须经有关教科书管理部门核准;完成编写的教科书须经教科书审定机构审定后才能在中小学使用。教科书的编写、审定,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两级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课程教科书的编写和审定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教科书的编写和审定管理。
我国对教科书编写实行项目管理。要想编写教科书,首先得依照规定向相应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立项,经核准以后才能进行。教科书编写好后,要经过初审、试验和审定,最后才能走进全国学校的课堂。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全国中小学教科书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课程教科书的初审、审定。教科书审定委员会下设由各学科专家、中小学教学研究人员及中小学教师组成的各学科教科书审查委员会或学科审查组,负责本学科教科书的审查,向审定委员会提出审定报告。在这教科书编制的一系列过程中,基本上是由政府部门全程掌控,参加审定的也都是专家学者、教研员和一线教师,很少有学生和家长参与。(www.xing528.com)
2001年5月22日由国务院正式通过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明确将“将妇女教育作为主要目标纳入国家的教育规划”,“在课程、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这两条规定写入文件中。在同时通过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规定:“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教育内容”。这两份正式文件的发布表明,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教育所承载的包括性别平等在内的现代社会理念和生活原则的重要功能,并已将通过教育实现性别平等与公平的努力具体化到课程与教科书层面[4]。然而,教育部同期发布的《基础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却没有涉及性别平等内容。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国历史教科书的审定部门并没有对教科书中存在的性别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伴随着2004年的高中课程改革,我国教科书出版“一家独霸”的局面结束,取而代之的是“百家争鸣”,尽管教科书出现了多个版本,但是相关的主管部门却没有真正地意识到性别文化的存在,在对教科书的审定过程中也自然而然地忽略了对是否存在性别问题的审视。在这个方面,香港地区做得比较到位。香港地区在教科书编制过程中十分注重性别问题,要求课本内容和图表,不带有任何形式的歧视,也不能出现排斥性和过于模式化的见解[5]。
如果教科书的审定部门不给予教科书中性别问题足够的重视,那么,教科书中存在的各种性别问题就无法解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