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本着理想化需要或为满足社会需求,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包含更新、创造、改变三个层面的意思。从本质上说,创新是创新思维蓝图的外化、物化、形式化,一般认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是创新主体,倾向于科研人员的创新,倾向于高质量的创新。
从类型上看,我们认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属于创新程度的分类;突破性创新、分布式创新、全面创新、自主创新等属于方式方法的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金融创新等属于生产环节的创新。这些分类都不涉及创新主体的区分。传统的创新理论认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是创新的主体,所有的创新政策体系就是围绕企业这一创新主体展开的,国家的创新经费和科研项目主要是以企业为主导申请的。
对企业是创新主体提出反对意见的学者很多,主要观点集中于创新的主体应该是科研工作者个体以及有创意想法的个体。诺贝尔奖获得者费尔普斯(Edmund,2014)在第二届诺贝尔奖经济学家中国峰会上认为,西方的创新看起来好像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德国和英国的创新精神大幅度下降,在20世纪60年代,法国的创新精神也有所下降。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生产力增长和创新要大幅度低于美国。可能中国有这样一种担心,将来会重蹈欧洲覆辙,将来可能会丧失掉生产力上升和工资上升的源泉,这就需要中国进行高速的本土创新。在他看来,一个国家要想成为世界的领导者、要促进生产力和工资的上升必须要有本土创新。中国经济按照现在的组织架构将无法产生多数人实现非物质繁荣所需要的草根创新。他通过直接观察和开展统计学调查发现,中国本土创新现在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但还没有达到美国在19世纪20年代、20世纪60年代大规模创新的水平。这种创新并没有覆盖到企业界的每一个人,一直到草根阶层。他总结指出,中国要实现大规模的创新,不仅仅要有创新的意愿,也需要有相应的洞察力和愿景。
基于此,本研究认为,包容性创新就是侧重于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创新理论,就是人人参与创新过程和人人享受创新成果,是创新内容、创新方式、创新环节的多维协同。包容性创新认为,简单、低调、热爱生活的每个人都很优秀,在某些方面的眼界比别人宽,在特定领域的舞台比别人大,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独立性和大众性,这种民众精神才是创新的源泉。包容性创新与传统创新有很大不同,其核心重点是开发BOP群体需求和利益的技术和方法所需的结构和流程,关注的是BOP群体的需求和利益。
针对脱贫地区的发展,“包容性创新”“扶贫创新”“雷达创新”“BOP(金字塔底部)创新”等文献研究日益增多。如果把发展理解为广义的经济增长,就非常适合理解包容性创新的整体性质。脱贫地区在使用科学和技术方面为什么落后,很多学者认为是“市场失灵”的原因,可行的方法是通过政策干预促进创新。但是市场失灵无处不在,无法界定市场失灵与创新的关联度。这些争论仍然在继续,这至少表明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从更广泛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领域来着手推动。目前,脱贫地区的发展依赖于扶持的政策领域,制定的政策已成为扶持机构确保经济和政治改革的主要工具,并寄希望于对市场有利、在援助市场上变得有效,这些政策涵盖科学政策、教育政策、研发政策、产业政策、市场法规、知识产权、反垄断与竞争、劳动力市场、信息共享以及国际贸易等,范围非常广泛,这些政策领域被分成不同的部门,政策的协调存在困难,需要强有力的外部影响和监督,扶持效果并不理想。
包容性创新与传统创新的构成要件存在较大差异,基于BOP群体能够获得和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的观点,包容性创新具有自己独特的属性(见图2−11)。
(1)创新主体的包容性
一般认为,企业为创新主体,政府为措施创新的主体,研究机构和大学是知识创新的主体。创新过程是技术实践、生产经营实践、管理实践结合在一起的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物力、财力、先进的技术设备,但其本身不能自发地推动或完成技术创新过程,只能是创新主体作用于创新客体所运用的工具系统,它只有通过人的作用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技术。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最大限度地把人从自然或者人为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使每个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自由是激发亿万群众智慧与创造力的客观要求。2014年我国出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措施以来,那些有能力、有意愿、有梦想的各类主体可以摆脱各类不利于创新创业的束缚与桎梏,千千万万的创业者创新者活跃起来,特别是科技人员、企业高管二次创业人员、大学生创业者、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复转军人等创新创业者成为创新主体,经由各类主体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开拓新的市场、开办新的企业,全社会成员的创新意识与创业激情得以激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短视频等催生了大量的创新创业主体,带动诸如农业、手工业、物流、网店服务等电商相关行业以及餐饮、住宿、旅游等服务业的发展,为偏远闭塞的脱贫村打开市场大门,为脱贫村民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地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龙头企业、网商经纪人、大户、专业协会与地方电商交易平台等,构建起面向电子商务的产业链,帮助和吸引BOP群体参与进来,给脱贫村民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甚至让身患残疾的贫困者有机会创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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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 包容性创新的表现
(2)创新过程的包容性
从企业的角度看,包容性创新首先要重新设计产品,以考虑BOP群体的需求和背景,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不同的行动者。企业已经开展BOP群体用户调查,导致对BOP消费者越来越感兴趣,低成本产品的设计仅具有一套精简的功能,或者具有更简单的界面,利用通用的基本型号,旨在服务多个BOP市场,破除知识和技能储备不多所带来的障碍。新的生产商专注于低收入市场,与中介机构的建议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且更迅速、更频繁地融入产品设计中。中间商是一些脱贫地区的重要力量,通过使产品符合当地需求,有时会影响生产商最初设想的方式。
(3)创新扩散的包容性
创新扩散的包容性是指新的产品和服务延伸或推广到BOP市场,并能便利地被BOP群体采用。最开始就是对产品的认知,利用各种各样的营销创新以开发BOP市场。低收入消费者通常是从当地商店购买,因此大多数产品销售商都位于脱贫地区,在售货亭、棚屋和市场摊档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入到一些最不安全和最被排斥的地方,一名企业家利用类似凉亭的结构创建了一个移动“商店”,可以由当地零售商在白天快速建立起来出售产品,然后在晚上拆除。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地区的卖家一般兼任当地的“修理工”,他们展示产品的功能,销售产品,还会把用坏的产品带走进行维修。中间商和用户之间持续的面对面互动还可定位在实际需求、规范和使用范围内,嵌入的行动者及其活动是将新技术扩散到低收入市场的核心,通过独立分销商将产品分销给当地零售商,分销是最大的竞争优势。
(4)创新载体的包容性
竞争也促使生产商和运营商寻找低收入的消费者,迫使一些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通过确定一系列创新产品,选择那些最能满足低收入消费者市场需求的技术来匹配。如销售本地适用的产品,反映了动态创新系统中存在的学习和变革的机会,也反映了这类系统中BOP群体参与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创新实践是由当地环境驱动的,从技术适应性创新和扩散转变为服务和认知的培养,在确保当地BOP群体利益的同时提高企业的效益,厂商和产品的多元化已成为一种必然。
(5)创新环境的包容性
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以减少嵌入低收入地区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性,帮助BOP群体降低参与创新的风险,并支持以需求为中心的创新,创新环境会变得日益宽松。生产厂商、产品批发商、小微零售商之间建立互助关系,共同为满足BOP群体的需求不断进行产品创新且不断提高对于产品的认知,BOP群体被逐渐吸引到产品创新过程中,主动进行创新或者将创意反馈给生产厂商、批发商、零售商,参与到产品创新链条中,需求方支持创新理念的逆向流动,使得彼此共生共长,彼此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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