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
某企业2013年7月1日向建设银行借入3年期的长期借款150万元,用于自营建造展销大厅。借款年利率9%,每年计息一次,单利计息,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展销大厅于2014年7月竣工,并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企业每月计提利息时都计入了财务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即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共计提取利息13.5万元。
(2)查证方法。
检查时,首先审阅“长期借款”明细账,结合审阅企业银行借款申请书等有关资料,掌握借款用途、期限、金额、利率、计息和还本付息的方式等。其次要审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明细账,查明工程造价和转入固定资产的时间,审查在建工程建造期间有无计入借款利息的业务。如果没有,则审查“财务费用”明细账户,逐笔核对借方业务的会计凭证;审查是否将发生的利息支出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如果企业借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方法,也可通过审查“长期借款”贷方业务的会计凭证,查明是否将利息全部挤入了有关费用账户。在本例中,首先审阅“长期借款”明细账,当发现2013年7月企业借款150万元时,进一步审阅企业借款申请书,掌握了企业借款用于建造展销大厅,年利率9%,单列利息,借款期限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其次检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明细账,经校对会计凭证和有关决算资料,证实工程于2014年7月竣工并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实际造价160万元,而在建工程造价中没有借款利息。于是核对“长期借款”明细账,证实已按月计提利息,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各月的会计分录是:
借:财务费用 11 250
贷:长期借款 11 250(www.xing528.com)
经复算,共计乱摊费用、虚减利润13.5万元(11 250×12)。
应调账为:
借:固定资产 135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5 000
同时还应调增上年和本年利润,并计交所得税,补提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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