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疑点。
查账人员对某一物资公司进行查证,通过对“短期投资——其他投资”账户和有关资料文件的审查,发现该企业将500 000元向某食品公司进行对外短期投资,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是:被投资单位每季度向该企业提供鸡蛋、肉类等副食品,查账人员初步认为,该企业借用对外短期投资的名义,实为串换物资,向职工发放实物。
(2)跟踪调查。
查账人员为了取得充分的证据,重新审核了合同内容及有关的资料文件,并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同时调阅了有关的记账凭证。通过进一步的查证表明,该企业对外投资,被投资企业每季度向投资企业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鸡蛋、肉类等副食品。提供副食品的总价值为500 000元,每提供一次副食品,按其同等金额相应冲减“其他投资”。冲减金额不在账上反映,而是记录在另设的登记簿上。其会计记账凭证和登记簿记录的具体内容如下:
①对外投资时记账凭证的内容:
2013年3月5日6#记账凭证反映的会计分录是:
借:短期投资——其他投资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②2~4季度登记簿上记录的具体情况是:
2季度:2013年6月5日收到X食品公司副食品20 000元,冲减“其他投资”20 000元;
3季度:2013年9月5日收到X食品公司副食品20 000元;冲减“其他投资”20 000元;
4季度:2013年12月5日收到X食品公司副食品20 000元,冲减“其他投资”200 00元;(www.xing528.com)
2013年累计冲减“其他投资”60 000元。
(3)问题。
在取得充分证据以后,查账人员确认,该企业以弄虚作假的手法,名为对外短期投资,实为串换物资,为职工发放实物。其结果是将属于国家的财产转换成企业集体消费,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非常严重。
(4)调账。
根据查出的问题,查账人员责成该企业纠正弄虚作假搞假投资的做法,并作如下处理:
一是对被投资单位提供的副食品60 000元,该企业应向职工如数收回款项,记入企业账。
借:其他应付款——食品公司 60 000
贷:银行存款 60 000
收回投资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投资 500 00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