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问题。
某企业在2013年4月的材料采购账中,购进一批聚丙烯原材料200吨,单价1.5万元。在付款时,做账为:
借:材料采购 3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3 510 000
在收到材料时做账为:(计划单价为14 500元/吨,数量为192吨)
借:原材料 2 784 000
材料成本差异 96 000
贷:材料采购 2 880 000
查账人员在查阅此账时,感到有问题:为什么付款时的数量为200吨,而到货时的数量为192吨?经过查阅下笔账,得知该笔材料采购余额记入生产成本,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120 000(www.xing528.com)
贷:材料采购 120 000
(2)跟踪调查。
经过询问财会人员,解释为火车运输途中损耗。再问,为什么不向保险公司索赔?财会人员说是没有签订保险条款。当问起为什么这么大金额的原材料采购业务不进行投保?回答为:以前都进行投保,一直没有什么问题,而保险费的费用太高了,这次就没有保险,反而就出了问题,没处索赔只好进成本。这个回答似乎很圆满,但是查账人员感到还是有疑虑。经过询问采购人员和查阅采购合同,都证明该企业的所有采购业务都签订了保险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保险费,这次丢失原材料,保险公司也给了赔偿。通过函证,保险公司也作了肯定答复。
(3)问题。
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查账人员再次质询财会人员,他们在铁的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保险公司给了足额赔偿,但是该企业领导让财会人员将其放在账外,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以谋他用。至此,对于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已查实。由于审查及时,该笔款项还未移作他用。
(4)调账。
针对该企业所犯错误,将“小金库”全部没收,上缴财政。该企业应做账为:
借:本年利润 120 000
贷:银行存款 1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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