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有效的主管》中如是说:
效率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则是做正确的事。效率和效能不应偏颇,但这并不意味着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我们当然希望同时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和效能无法兼得时,我们首先应着眼于效能,然后再设法提高效率。
在这段话里,“效率”和“效能”,“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是两组并列的概念。在现实中,我们关注的重点通常是“效率——正确地做事”;可实际上,真正重要的却是“效能——做正确的事”。
正确地做事,无疑能让我们更快地朝着目标前进,但如果做的不是正确的事,那么所有的努力都会变得毫无意义。“做正确的事”是战略统筹的问题,“正确地做事”是执行层面的问题。如果做的事情是对的,就算执行中有些偏差,结果也不会有大碍;倘若做的是错事,就算执行得很完美,结果也是南辕北辙。
森林管理员走进一片丛林,开始清除灌木丛。费尽千辛万苦,他清除完了这片灌木丛,刚直起身来准备享受一下辛苦劳作后的乐趣,却突然发现,旁边还有一片丛林,那才是真正需要他去清除的任务。由此可见,只知道认真、勤奋、努力,却没意识到自己真正需要努力的地方在哪儿,是会事倍功半的。
大量研究表明,在工作中,人们总是依据各种准则决定事情的优先次序。一项关于“人们习惯按照怎样的优先次序做事”的调研,其结果大致如下:
·先做喜欢做的事,再做不喜欢做的事。
·先做熟悉的事,再做不熟悉的事。
·先做容易做的事,再做难做的事。
·先做只需花费少量时间即可做好的事,再做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做好的事。
·先处理资料齐全的事,再处理资料不齐全的事。
·先做已排定时间的事,再做未排定时间的事。
·先做经过筹划的事,再做未经筹划的事。
·先做别人的事,再做自己的事。(www.xing528.com)
·先做紧迫的事,再做不紧迫的事。
·先做有趣的事,再做枯燥的事。
·先做已发生的事,再做未发生的事。
·先做易于完成的事或易于告一段落的事,再做难以完成的事或难以告一段落的事。
·先做自己所尊敬的人或与自己有密切利害关系的人所拜托的事,再做自己所不尊敬的人或与自己没有密切利害关系的人所拜托的事。
上述这些准则,只是多数人的思维习惯,但均不符合高效工作方法的要求。
从时间管理的角度来说,做正确的事情,往往能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一种思路和方向,接下来,我们只需按照这个方向或目标去做事就行了。此时,我们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方向上努力着。然而,把事情做对,仅仅是工作的过程,虽然也强调了效率,可如果不能把效率用在正确的方向上,所谓的效率就只会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有时,选择比努力更重要。选择是方向问题,选择错了,方向就错了,努力就成了白费。那么,如何才能成为一个有重点、有方向、做正确之事的人呢?
·就自身的情况来梳理一些问题。你现在的专职工作是什么?你的目标是什么?有哪些因素会影响目标的实现?有哪些可用的工具和资源?应当做出哪些改变?
·确认自己在“做正确的事”。在行动之前,你必须确认自己正在解决的问题是否是正确的事?一定要搞清楚,你要处理的是不是真正的问题,方向是不是错了?有时,忙碌起来,我们就会忘记做最重要的、最正确的事。
·掌握说“不”的技巧。任何干扰专注力的人和事,都要被抛在工作之外,不要让额外的要求扰乱自己的工作进度。
·过滤那些不重要的信息。碎片化时代,我们每天都会被大量的信息搞得疲惫不堪,分散注意力,会为做正确的事带来干扰。因此,要学会过滤次要信息,把精力集中在重要的信息上。过滤信息时,不是非看不可的东西,那就不要看,这样可过滤50%的干扰信息;如果信息与近期内必须完成的工作有关,那就保留,反之,即可跳过,这样又可过滤25%的信息。
养成只做正确的事的习惯,时刻专注于有效的工作,工作效能将会得到大幅提升。换句话说,唯有时刻忙在点子上,你才会取得好的结果,成为辛勤劳动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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