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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选任范围扩大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改革“一升一降”,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试点地区人民陪审员平均年龄45岁,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均为28岁以上。普通群众在新增人民陪审员中的比例达到88%,比改革前提高了9个百分点。三是探索分类抽选,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妇联出台意见,加强女性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选任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占36.3%。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选任范围扩大

一是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改革“一升一降”,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试点法院落实《试点方案》提高人民陪审员任职年龄、降低对人民陪审员文化程度的要求,在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让一些学历不高但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群众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试点地区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人民陪审员从改革前的18.3%增至38.5%,其中,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高中及以下学历人民陪审员比例增长4倍。试点地区人民陪审员平均年龄45岁,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均为28岁以上。通过提高任职年龄、降低学历条件,更多的普通群众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实行随机抽选,提高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落实随机抽选,严把选任入口关,实现选任理念由“方便”“好用”向“广泛”“随机”转变。试点法院从辖区内常住居民或选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再从审核通过的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法官员额数3—5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普通群众在新增人民陪审员中的比例达到88%,比改革前提高了9个百分点。同时,加大与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抓好海选、初选、审核、任命等关键环节,加强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北京、福建、广西、陕西等地试点法院组成督察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体等全程见证抽选过程,确保选任程序公开公正。(www.xing528.com)

三是探索分类抽选,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试点法院根据人口数量、性别比例、地区特点、行业分布、民族结构、案件类型等因素,积极探索建立分类随机抽选机制,妥善解决人民陪审员分布不均、结构失衡、参审不便等问题。黑龙江绥棱县人民法院、江苏苏州吴中区人民法院根据不同社区、乡镇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相应的选任人员比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妇联出台意见,加强女性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选任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占36.3%。河南西峡县人民法院在偏远山区乡镇根据基层党组织推荐,吸收10名高中以下学历、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为提升人民陪审员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事实认定能力,部分试点法院还结合知识背景和从业经历,对具有建筑会计医疗金融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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