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性学习”课程这一提法的正式出处是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该计划规定“研究性学习”课程是必修课,周课时为3节,高中三年总授课时数为288节。因为是一门新的课程,所以大多数人,包括普通高中的校长、教师对于这门课程都比较陌生。由于其有别于传统课程,也由于对其研究程度或是认识角度的不同,导致各校在理解和运作上存在较大差异。
将“研究性学习”课程与传统课程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做比较可以发现,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是“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也都是必修课。它们的主要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传统的课程是国家课程(或地方课程),有部颁教学大纲,有部编(或省、市编)教材,有专职教师,有一整套较为成熟的实施、评价等管理措施;而“研究性学习”课程是校本课程,是有待学校开发和建设的“自留地”。二是传统的课程是学科性课程,其教材是按严谨的知识结构体系编排的,教学过程中,更多地关注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而“研究性学习”课程涉及的知识是多学科的,可算作是整合性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更多地注重学生“会学”能力的培养。确切地说,“研究性学习”是一类而不是一门课程。
为避免产生歧义,有必要对“研究性学习”这一概念做些分析。“研究性学习”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如同“明天”一词有广义(指未来)与狭义(指今日之次日)之分一样。广义的“研究性学习”是指一种学习的理念、策略、基本思想及方法论,它适用于各类课程的学习;狭义的“研究性学习”则是指一类课程。
“研究性学习”植根于儿童的本性,尊重每一个儿童个性的独特性与具体性,因此,它必然是面向全体学生的,而不是少数“尖子”学生;它必然秉持多元价值标准,而不是划一标准。“研究性学习”课程体现每一所学校的特点,每一所学校所在社区的特点,所以,它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每一所学校都可以因地制宜开展“研究性学习”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展一定要体现学生所在地域的特殊性,而不要机械模仿别人的模式。“研究性学习”课程具有浓郁的人文精神,它尊重每一个学生、普通大众的现实生活,而不把培养科学家视为唯一的或主要的课程目标。因此,只有当本着平常心、走向大众化的时候,“研究性学习”课程才能有效推广,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一)“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根本特性
所谓“研究性学习”课程,是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研究性学习”课程是与学科课程迥异的课程形态,其根本特性是整体性、实践性、开放性、生成性和自主性。
1.“研究性学习”课程具有整体性
世界具有整体性,世界的不同构成—个人、社会、自然,是彼此交融的有机整体。文化作为世界的一部分也具有整体性,文化的不同构成—科学、艺术、道德,也是彼此交融的。人的个性具有整体性,个性的发展并非不同学科知识杂汇的结果,而是通过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而不断探究世界与自我的结果。“研究性学习”课程主题的选择范围应包括学生本人、社会生活和自然世界。对任何主题的探究都必须体现个人、社会、自然的内在整合,体现科学、艺术、道德的内在整合。“研究性学习”课程必须立足于人的个性的整体性,立足于每一个学生的健全发展。
2.“研究性学习”课程具有实践性
“研究性学习”课程以学生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为基础挖掘课程资源,而不是在学科知识的逻辑序列中构建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体验”“创作”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研究性学习”课程具有开放性
“研究性学习”课程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研究性学习”课程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并随着学生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其课程内容具有开放性。“研究性学习”课程关注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其评价标准具有多元性,因而其活动过程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4.“研究性学习”课程具有生成性
这是由“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过程取向所决定的。“研究性学习”课程注重活动前的精心设计,更注重发挥教育机制,捕捉活动展开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成性目标”“生成性主题”的价值。每一个班级、每一所学校都有对“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整体规划,每一个活动开始之前都有对活动的周密设计,这是“研究性学习”课程所具有的计划性的一面。但是,“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本质特性却是生成性,这意味着每一个活动都是一个有机整体,而非根据预定目标进行的机械装配过程。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新的目标不断生成,新的主题不断生成,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兴趣盎然,认识和体验不断加深,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这是“研究性学习”课程生成性的集中表现。对“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整体规划和周密设计不是限制其生成性,而是为了使其生成性发挥得更具有方向感、更富有成效。
5.“研究性学习”课程具有自主性(www.xing528.com)
“研究性学习”课程是以学生的直接经验或体验为基础而开发和实施的。它是以学生的直接经验为基础而对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是对学科的逻辑体系的超越。在“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发和实施过程中,鼓励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探究,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为其个性的充分发展创造空间。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指导教师,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教师的指导作用体现在帮助学生完善其自主选择意识和能力方面,而不是代替学生选择。
(二)“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学科课程的关系
要想理解“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学科课程的关系,首先需要明确作为一种学习方式的“研究性学习”与作为一种课程的“研究性学习”的联系与区别。
作为一种学习方式,“研究性学习”是指教师或其他成人不把现成结论告诉学生,而是学生自己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获得结论的过程。“研究性学习”是与“接受性学习”相对的一个概念。就人的个性发展而言,“研究性学习”与“接受性学习”这两种学习方式都是必要的,在人的具体活动中,两者常常相辅相成、相反相成、结伴而行。之所以在我国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强调“研究性学习”,并不是因为“接受性学习”完全不好,而是因为我们过去过多倚重了“接受性学习”,把“接受性学习”置于中心,而“研究性学习”则被完全忽略或退居边缘。强调“研究性学习”的重要性是想找回“研究性学习”在课程体系中的应有位置,而不是贬低“接受性学习”的价值。作为一种学习方式,“研究性学习”是渗透于学生的所有学科、所有活动之中的。
作为一种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是为“研究性学习方式”的充分展开所提供的相对独立的、有计划的学习机会。具体地说,是在课程计划中规定一定的课时数,以更有利于学生从事“在教师指导下,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所以,“研究性学习”课程是指向“研究性学习方式”的定向型课程。既然“研究性学习方式”已经渗透于学生的所有学科、所有活动之中,为什么还要设置专门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呢?由于我国基础教育长期以来习惯于分科课程和“讲解式教学”“接受性学习”,教师往往把教学理解为讲解知识、技能、概念、原理,学生往往把学习理解为习诵、模仿和做题,这种强固的习惯势力会成为“研究性学习方式”有效渗透的强大阻抗。为使“研究性学习方式”尽快深入人心,有必要设置专门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再者,即使各门学科有效渗透了“研究性学习方式”,也有必要设置“研究性学习”课程,因为各门学科往往局限于本学科的知识体系、逻辑体系从事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课程则强调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的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综合运用学生所有的知识对学生自主选择的问题进行跨学科探究,以获取学生自己的结论。因此,“研究性学习”课程超越了学科的视界,立足于每一个完整的人的整体的生活。
“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学科课程存在本质区别:学科课程是基于或主要基于学科的逻辑体系而开发的,掌握必要的体现于学科中的间接经验是学科课程的直接目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则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它以获取关于探究学习的直接经验、发展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直接目的,以个性的健全发展为根本。
“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各门学科课程也存在内在联系:“研究性学习”的学习方式不仅运用于“研究性学习”课程中,也运用于各学科课程中;“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所获得的直接经验与学科课程中所获得的体现于学科中的间接经验,两者是交互作用、相辅相成、相反相成的。
在实践中,处理“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学科课程的关系可从三方面入手:1.各学科领域的知识可以在“研究性学习”课程中延伸、综合、重组与提升;2.“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可以在各学科领域的教学中拓展和加深;3.在某些情况下,“研究性学习”课程也可和某些学科教学打通进行。
妥善处理“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各学科课程的关系,既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课题,又是一个富有创造性和艺术性的课题。
(三)“研究性学习”课程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机构成
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研究性学习”课程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机构成部分,和“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课程一起由国家指定。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三大指定领域在逻辑上不是并列的关系,更不是相互割裂的关系。“研究性学习”课程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础,倡导探究的学习方式,这一方式渗透于综合实践活动的全部内容之中。另一方面,“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则是“研究性学习”课程探究的重要内容。所以,在实践过程中,三大指定领域是以融合的形态呈现的。
“研究性学习”课程、“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课程、“劳动与技术教育”课程是国家为了帮助学校更好地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而特别指定的几个领域,而不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的全部。除三大指定领域以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还包括大量非指定领域,如: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学生同伴间的交往活动,学生个人或群体的心理健康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可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定领域相结合,也可以单独开设,但课程目标的指向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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