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武器化对太空安全与国际安全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国际社会为扭转太空武器化态势进行的努力,并非始于小布什政府时期,只不过小布什上台以来,国际社会强化了这一努力。学界、智库、联合国裁军大会、国家(集团)都提出了各自的学术建议、或条约草案、或协议草案。本节只能挂一漏万选择事例说明国际社会为限制太空武器化而进行的努力。
一、苏联禁止太空武器的建议
最早防止太空武器化的努力可以追溯到1981年。苏联向联合国大会提交了《禁止在外层空间部署任何种类武器条约》草案[1],禁止在太空部署任何类型的武器,不仅仅是《外空条约》所规定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条约一共只有短短9条。除了缔约国有对条约进行修正的权利(第五条)、有权退出条约(第七条);条约无限期有效(第六条);向所有国家开放(第八条);条约文本的语言(第九条)外,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第二条规定,各国按照《联合国宪章》有权利用太空物体,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第一条规定各国不得在太空放置载有任何种类武器的物体,不把这种物体放在天体上,也不以任何其他方式把这种武器放置在太空。条约规定视有人驾驶的宇宙飞船为太空武器。也不鼓励、不协助、诱导他国进行有悖于上述所禁止的活动。第三条规定,缔约国不得摧毁、损坏或破坏他国太空物体的正常运转,和飞行轨道。但是这个物体是严格按照第一条所发射升空的太空物体。第四条规定,各国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技术手段监测他国向太空所发射的物体,但要符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他国不得对合法进行的监测实施干扰。为实现条约目标,各国应该进行磋商,提供相关信息。
该建议被联大会议通过。短短的9条条约草案,在现今看来,存在许多缺陷,诸如如何验证条约的履行,任何国家都可以有权退出条约,放手进行太空武器的研制、可以在太空部署任何类型的武器。而且该条约草案只禁止天基武器,但没有限制地基、空基太空武器,为美苏两国保留、继续研制各自的地基、空基反卫星武器系统留下了后路。
太空安全局势的发展,使得苏联再次提出禁止太空武器化条约。1983年3月里根总统提出“战略防御倡议”,要在太空建立多层反导拦截系统,力图建立对苏联的战略核优势,打破美苏之间的核均势。鉴于此,为阻止美国由“星球大战”计划而建立各种太空武器,1983年8月,苏联向联合国大会提出了特别建议,禁止和取消太空攻击武器,以及禁止旨在摧毁太空物体的陆基、空基、海基武器。这个建议是《禁止在太空、从太空向地球使用军力条约》草案[2]。
条约草案一共11条。从总体情况来看,这个条约草案是对前一个草案的进一步完善。条约草案的主要点包括: (1)禁止在围绕地球的轨道上、其他星体或以其他方式试验、部署用于摧毁地球、大气层或太空中物体的任何天基武器; (2)禁止使用围绕地球轨道上的、其他星体上的、或者放置在太空的太空物体作为手段,摧毁地球、大气层或太空的任何目标。(3)国家有义务不摧毁、破坏、干扰其他国家的太空物体的正常功能、飞行轨道; (4)禁止试验、建造新的反卫星武器或销毁已有的此类武器; (5)禁止试验或使用载人飞船用于军事目的,包括反卫星; (6)制定一个验证遵守条约义务的广泛措施的条款。这一点要根据《联合国宪章》建立合适的国际程序。为此,建议建立一个条约缔约国咨询委员会。条约还规定,太空问题应该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反对动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这个条约草案要比前一个所有进步,至少涉及了如何验证条约的执行情况,设计了一个缔约国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根据国际法与《联合国宪章》设计程序,进行条约的验证与磋商。而且规定销毁已经研制成功、并部署的反卫星武器系统。如同在前面章节所论述的那样,美国和苏联在20世纪80年代都研制成功了反卫星武器,如苏联的共轨式反卫星武器,美国成功试验了导弹打卫星。这个建议是很大进步。
实际上,苏联建议把太空排除出军备竞赛领域作为一个国际义务,为预防太空武器化提供一个机会。尽管苏联提出这个草案带有自己的私利,即无力与美国进行太空军备竞赛,而祭出国际道义大旗,以此限制美国进行“星球大战”计划——这一点体现在条约中有关他国不得试验、部署新的太空武器系统,并销毁已经部署了的太空武器系统的规定——也符合国际社会的要求与潮流。因此,第38届联大会议通过了苏联的建议。联大会议关切太空的军备竞赛,希望各国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缔结禁止太空武器化的条约,确保国际和平与安全,希望用和平的方式利用太空解决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尖锐的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问题[3]。
但是,美国政府对苏联的两次提议和条约草案持冷漠态度,拒绝就禁止在太空放置任何武器问题进行谈判,因为美国在太空技术上超越了苏联,不是1957年时候的情形,而且美国的航天飞机已经研制出来了,如果接受苏联的条约草案,就等于给航天飞机判了“死刑”。尽管1985年,“星球大战”计划正式立项上马,美国政府开始研究相关的太空技术与武器,但是因为技术等各方面的因素,进展比较缓慢。加上苏联解体,美国逐渐放弃了这项计划。克林顿政府宣布取消了“星球大战计划”,并禁止进行反卫星武器的试验,国会在1988年也禁止进行反卫星武器试验[4]。但是,美国并没有停止相关技术与武器的研发。
二、中国的努力
为了捍卫国家主权独立和维护国家安全,并确保核威慑,中国一方面加强太空建设,同时也为防止太空武器化进行了大量活动。中国在此方面努力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上:即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外层空间和平利用委员会(外空委)和联合国裁军大会。中国充分利用这三个讲坛,阐述本国在防止太空武器化问题上的立场,并为此做出了最大努力。
自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中国积极参与联大有关太空和平利用提案的参与和表决。自从1982年,埃及和斯里兰卡将“太空和平利用国际合作”改为“防止太空军备竞赛”以来,中国一直与他国就此问题共同提案,并每次获得压倒性多数国家的通过,只有美国和以色列等极少数国家的弃权。因为除了美苏之外,中国是一个航天大国,尽管中国没有单独提出限制太空武器而是与他国共同提出倡议,实际上中国在此活动中掌握着战略制高点[5]。
在美国进行战区导弹防御和弹道导弹防御后,从1998年至2000年,中国与俄罗斯等国提出《保留并遵守反导条约》(Preservationof and Compliancewiththe Treatyonthe Limitationof Anti-Ballistic Missile System),呼吁美国不要建造导弹防御系统,并敦促美国遵守《反导条约》,而且每次获得绝大多数国家的支持[6]。2006年中、俄、白俄罗斯等国向联大提交议案《太空活动的透明与信任建设措施》(Transparencyand 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in Outer Space),呼吁太空活动的透明与信任建设,防止太空武器化。直到2010年还在提交这个议案[7]。
冷战后,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上主动提出限制太空武器化提案,有别于冷战时期参与他国提案,原因在于冷战时间他国提案是无核国家针对有核国家的,主要目标是禁止在太空部署核武器。中国作为核国家,是被限制的对象,身份比较尴尬。因而作为提案的配角,主要是针对苏联与美国。冷战后,美国太空武器化趋势明显,退出《反导条约》,大行弹道导弹防御建设、研发太空武器之道,打破了国际战略平衡与稳定。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崛起的大国,中国有责任与义务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因此,中国逐渐从限制太空军备竞赛的配角转变为防止太空武器化的主角。这是时代赋予中国的使命,中国理应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来,这也是中国负责任的一个具体表现。
中国也在外空委进行活动,赞同外空委的法律小组在以下方面的意见,即国际社会采取措施防止太空军备竞赛;制定法律规则,禁止在太空部署核武器;禁止在太空部署任何类型的武器;禁止从太空、在太空、通过太空对地球使用武力;在太空建立透明与信任建设;禁止在太空试验、部署和使用武器,并禁止地基、空基反卫星武器;太空武器化破坏全球战略稳定与平衡,给现有军备与裁军机制制造了很多障碍;美国控制太空是世界各国无法接受的行为;目前的太空机制无法约束天基武器系统和反卫星武器系统;在达成禁止太空武器一致意见之前,暂时禁止在太空部署任何武器;在太空部署武器损害国际安全机制的基础;外空委应界定太空、太空物体、太空武器等术语;太空活动应该透明;强调太空只用于和平目的[8]。
1985年3月,中国首次在裁军大会上提出防止太空军备竞赛的基本立场的工作文件,强调防止太空军备竞赛应该成为裁军谈判会议的优先议程;裁军大会应该设立一个附属机构专门就此问题进行磋商与谈判,并能达成明确协议。在中国坚持下,裁军大会设立特别委员会,就此问题进行讨论。不过,西方国家尤其美国主张特别委员会只限制于对太空军备竞赛进行一般性审议,而不是中国所主张的进行实质性条约谈判。两者之间的目标相去甚远。同时,美国与中国在讨论议题时也存在巨大分歧。美国主张禁止裂变材料生产[9],而中国则强调禁止太空军备竞赛,而且把防止太空军备竞赛与禁止生产裂变材料挂钩。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本来核武器数量有限,美国在太空具有绝对优势,只谈禁止裂变材料的生产,而不进行太空军备限制,中国的核威慑能力将大大削弱。这是中国所不愿看到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强调禁止核材料的生产与太空军备控制挂钩,如2008年的白皮书说,中国“重视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的作用,支持达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以尽早就‘禁止生产用于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裂变材料条约’、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核裁军、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安全保证等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中国认为,全球导弹防御计划将损害战略平衡与稳定,不利于国际和地区安全,并对核裁军进程产生消极影响”[10]。2010年的《国防白皮书》也强调了这一点,“中国认为,全球导弹防御计划将损害国际战略平衡与稳定,不利于国际和地区安全,并对核裁军进程产生消极影响。中国主张,各方均不应在海外部署具有战略反导能力和潜力的反导系统或开展相关国际合作”[11]。由于中美两国的要求差距太大,这个特别委员会于1994年终止。
在美国政府宣布终止“星球大战计划”后,以及裁军大会关注两个问题的谈判,即有关《化学武器公约》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谈判,中国暂时把去太空武器化问题搁置起来。美国政府宣布启动导弹防御计划、并进行了反卫星武器试验后,中国在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2004年提交了多份关于外空问题的工作文件,分别载于CD/1576、CD/1606、CD/1645、CD/1679、CD/1682号文件,致力于防止太空武器化。如2002年,中国和俄罗斯等国提出题为《关于未来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国际法律文书要点》的工作文件,阐明各国的义务:不在环绕地球的轨道放置任何携带任何种类武器的物体,不在天体放置此类武器,不以任何方式在外空部署此类武器;不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不协助、不鼓励其他国家、国家集团和国际组织参与本条约所禁止的活动。中国希望用条约形式弥补现有外空法律机制的缺陷,从根本上杜绝太空武器化和太空军备竞赛[12]。2008年中俄再度联手向联合国裁军大会提交禁止太空武器条约草案,即《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13]。在2011年2—3月的裁军大会上,中国政府还在呼吁国际社会在此条约草案基础上尽快开展实质性工作[14]。
中国在联合国这三个层面上进行了大量务实的工作,取得了相当成就。经过中国、俄罗斯等国共同努力,有关禁止部署太空武器条约草案中“的定义、范围、核查等许多重要问题得到进一步澄清,有关共识越来越多。目前,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均支持或接受该草案”[15]。
三、中俄禁止太空武器的条约草案
俄罗斯也对太空武器化表示了严重的关切与担忧,秉承苏联反对太空武器化的立场,在后冷战时代作为反对太空武器化的一个棋手,也为此进行了大力工作。在克林顿政府搞起缩小版的“星球大战计划”,即战区导弹防御系统和弹道导弹防御系统之后,军方在1997年9月重开反卫星武器试验。俄罗斯总统叶利钦立即给克林顿总统写信,谴责美国进行反卫星武器试验,“说实话,我们被美军全面开发反卫武器系统的意图吓了一跳。……我们也曾对反卫星能力着魔过,但当认识到首先攻击无利可图时,就放弃了”。叶利钦在信中还提议美国与俄罗斯专家进行“深入和公开的对话”,以控制反卫星武器,以维持双方的战略稳定[16]。正如前述,小布什总统决定退出《反导条约》,决心推进国家导弹防御计划之际,2002年俄罗斯联手中国向联合国裁军大会建议,禁止在太空部署任何武器,以此来限制和阻挠美国开发反导防御系统。此后,中俄连续几次联手推动国际社会就限制太空武器问题进行谈判,并于2008年向联合国裁军大会提交条约草案文本。2011年3月,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与中国还在就此进行呼吁。拉夫罗夫呼吁国际社会应该就2008年的条约草案进行磋商与谈判,在平等基础上确定法律义务,“不把国家分为可以在太空部署武器的国家和不能部署的国家。”[17]
条约草案[18]除了序言外,一共14条。条约草案开宗明义,强调太空应该和平利用,但是现有的太空机制无法有效防止在太空放置武器和防止太空军备竞赛。正因为在太空放置武器、进行军备竞赛,导致了太空安全问题与太空物体的安全问题,以及给国际和平安全与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根据联合国大会“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决议等有关决议和条约,应采取进一步措施,制定一个有效的、可核查的、多边协议,防止太空武器化和太空军备竞赛。第一条,界定了有关术语,即“外空”、“外空物体”、“在外空的武器”、“放置”、“使用武力”、“威胁使用武力”。第二条规定“各缔约国承诺不在环绕地球的轨道放置任何携带任何种类武器的物体,不在天体上安置此类武器,不以任何其他方式在外空放置此类武器;不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不协助、不鼓励其他国家、国家集团或国际组织参与本条约所禁止的活动。”第三条规定缔约国采取一切措施,不违反本条约的活动。第四条规定,本条约不妨碍各国根据《联合国宪章》、《外空条约》在内的国际法和平探索和利用太空的权力。第五条规定,本条约不妨碍各国根据《联合国宪章》行使自卫权。第六条规定太空活动的透明与信任建设。第七条规定,就条约的使用、解释发生争端,通过协商解决。第八条规定缔约国设立条约机构,确保条约的宗旨与条款的落实。第九条规定国际组织可以加入本条约。第十条规定对条约提出修正案的程序。第十一条规定条约无限期有效,缔约国可以退出本条约。第十二条规定向所有国家开放。第十三条规定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20个国家向联合国交存批准书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说明条约文本语言问题。(www.xing528.com)
条约草案内容主要限制太空武器,并对太空武器等术语做了界定,较之苏联提出的条约草案有些进步。联合国裁军研究所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委员会的成员国、观察员国对中俄提出的草案进行了评论,赞赏中、俄的努力,认为条约草案是禁止太空武器化国际公约的新起点。一些评论员认为条约草案是“最有前途的建议,填补当前太空安全机制规范漏洞”。这是致力于预防太空武器化裁军大会上引入的最具有结构性的来源主权国家的建议,构建了一套更广泛的太空安全法律机制[19]。当然,缺陷也是存在的。条约草案只限制天基武器,但不限制地基、空基或海基反卫星武器,在美国看来,这是不公平的:条约放手让中、俄两国发展反卫星武器,而限制美国天基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在美国看来还存在一些缺陷,如,如何核查条约的执行。小布什政府拒绝就此条约草案进行谈判。不过,中国、俄罗斯等国强调条约草案仅仅是作为讨论的基础,可以对草案进行修正,形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形成正式文本,然后由各国签署,成为国际法。奥巴马政府对此发出了积极信号。2011年2月公布的《国家安全太空战略》表示,美国政府愿意就限制太空武器包括反卫星武器的条约进行谈判,条件是这个条约是公平的、有效的,可验证的,并能增强美国和盟国安全[20]。美国这一立场的转变,有可能为在中俄提出的禁止太空武器条约(PPWT)草案基础上进行谈判打开方便之门。
[1] 《禁止在外层空间部署任何种类武器条约》草案中文与英文文本分别参见下面网址。https://cms.unov.org/documentrepositoryindexer/Get Doc In Original Format.drsx? Doc ID=cf51b926-6388-470d-a337-9fa848347f53; https://cms. unov. org/documentrepositoryindexer/Get Doc In Original Format.drsx? Doc ID=a7e8a338-a469-42f3-8fde-8107c513ae55。
[2] Conclusion of a Treaty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use of force in Outer Space and from space Against the Earth. http://www.jaxa.jp/library/space_law/chapter_3/3-2-1-2_e.html.
[3] Jackson Nyamuya Maogoto and Steven Freeland,From Star Wars to Space Wars-The Next Strategic Frontier: Paradigms to Anchor Space Security,p.24. http://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 abstract_id=1079452.
[4] Bob Aldridge,Anti-satellite Warfare: Little Heard of and Never Seen,Pacific Life Research Center,29August2000,p.4,p.2. http://www.space4peace.org/asat/A-SATWarfare.pdf.
[5] 袁易:“重新思考外空安全:一个中国建构安全规范之解析”,《中国大陆研究》,第52卷,第2期,民国98年(2009年),第18页。
[6] Statement by the Delegation of China on the Preservation of and Compliance with the ABM Treaty( October,2001),2004/04/16. http://www. china-un. ch/eng/gjhyfy/hy2001/t85215.htm.
[7] General and complete disarmament: transparency and 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 in outer spaceactivities,A/C.1/65/L.38,15October2010.http://www.reachingcriticalwill.org/political/1com/1com10/res/L38.pdf.
[8] 以上内容参见袁易:“重新思考外空安全:一个中国建构安全规范之解析”,《中国大陆研究》,第52卷,第2期,民国98年,第19页。
[9] 美国于1994年提出《禁止生产裂变材料公约》(简称《禁产公约》,(Fissile Material Cut-off Treaty,FMCT)。
[10] 《2008年中国的国防》,http://www.gov.cn/jrzg/2009-01/20/content_1210075. htm。
[11] 《2010年中国的国防》,2011年3月,国防部网站,http://www.mod.gov.cn/reports/201101/bpsz/2011-03/31/content_4235224.htm。
[12] 胡小笛大使在裁谈会议程项目三“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非正式全会上的发言(2004年5月27日,日内瓦)。http://www.china-un.ch/chn/cjjk/cjfyda/cj2004/t154253. htm。有关上述文件的内容都可以在外交部网站上查到。
[13] 其英文名Draft Treaty on Prevention of the Placement of Weaponsin Outer Space and of the Threator Use of Force against Outer Space Objects,PPWT)。在裁军大会的编号为CD/1839。英文文本见网址:http://www.spacelaw.olemiss.edu/library/space/Int Org/CD/2008/documents/CD_1839.pdf。中文文本参见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chn/pds/ziliao/tytj/zcwj/t406997.htm。
[14] 王群大使在2011年裁谈会一期会全会关于“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的发言, 2011年3月8日。http://www.china-un.ch/chn/cjjk/hdft/t805367.htm。
[15] 同上。
[16] 转引自仇强华、齐飞:“反卫星武器何去何从”,《卫星应用》2007年第2期。
[17] Russia reiterates danger of outer space militarization,Geneva,March2(Itar-Tass), http://www.deccanherald.com/content/142355/russia-reiterates-danger-outer-space.html.
[18] “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中文),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chn/pds/ziliao/tytj/zcwj/t406997.htm。
[19] 转引自Jinyuan Su,“The‘peaceful purposes’principle in outer space andt he Russia-China PPWTProposal”,Space Policy,Vol.26,2010,p.84.
[20] “National Security Space Strategy(NSSS)”,Unclassified Summary,January2011,pp.5-6. http://www. defense. gov/home/features/2011/0111_nsss/docs/National Security Space Strategy Unclassified Summary_Jan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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