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概念。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这里的现金不是我们通常讲的现金,而是指企业库存现金、随时可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具体包括:
(1)库存现金。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2)银行存款。指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3)其他货币资金。指企业存在银行有特定用途的资金或在中途尚未收到的资金。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4)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很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如,企业为保证支付能力,持有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
一项投资被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在实务中,一般将三个月内到期的国债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
2.影响现金流量的因素。现金流量是指某一时期内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企业日常经营业务是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所有经营业务都影响现金流量。影响或不影响现金流量的因素主要包括:
(1)现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如用现金购买固定资产、用现金对外投资、销售商品收到现金等,均涉及现金与非现金各项目的增减变动,从而使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发生变动,使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或减少。
(2)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会引起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如将现金存入银行,从银行提取现金,用现金购买短期国库券等,均属于现金各项目之间内部资金的转换,不会使现金流量增加或减少。
(3)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如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以存货偿还债务等,均属于非现金项目之间的转换,不涉及现金收支,不会使现金流量增加或减少。
(二)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内容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www.xing528.com)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可以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款收入,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可以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应在投资活动的“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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