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政策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以及何时发放股利的方针及对策。股利政策的本质是公司管理层决定当前盈利的分配比例以及分配的未来时间分布问题,其最终目标是使公司价值最大化。
(一)股利分配理论
股利分配理论是对股利分配利益关系的倾向性认识,其核心问题是股利政策与公司价值的关系问题。具有代表性的股利分配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利无关论。股利无关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莫迪利安尼(Modigliani)和财务学家米勒(Miller)于1961年提出的。股利无关论(也称MM理论)认为,在一定的假设条件限定下,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的价值或股票的价格产生任何影响。一个公司的股票价格完全由公司的投资决策的获利能力和风险组合决定,而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无关。该理论是建立在完全市场理论之上的,假定条件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市场具有强式效率;(2)不存在任何公司或个人所得税;(3)不存在任何等资费用(包括发行费用和各种交易费用);(4)公司的投资决策与股利决策彼此独立(公司的股利政策不影响投资决策);(5)股东对股利收入和资本增值之间并无偏好。
2.股利相关论。
(1)“在手之鸟”理论。该理论认为,用留存收益再投资给投资者带来的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并且投资的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进一步增大,因此,投资者更喜欢现金股利,而不愿意将收益留存在公司内部,而去承担未来的投资风险。
(2)信号传递理论。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股利政策向市场传递有关公司未来盈利利能力的信息,从而影响公司股价。一般来讲,预期未来盈利能力强的公司往往愿意通过相对较高的股利支付水平,把自己同预期盈利能力差的公司区别开来,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3)所得税差异理论。所得税差异理论由莱森伯格(Litzenberger)和拉姆斯韦(Ramaswamy)1979年提出。所得税差异理论认为,由于普遍存在的税率的差异及纳税时间的差异,资本利得收入比股利收入更有助于实现收益最大化目标,企业应当采用低股利政策。
(4)代理理论。代理理论认为,股利政策有助于减缓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股利政策是协调股东与管理者之间代理关系的一种约束机制。较多地派发现金股利至少具有以下几个好处:
①公司管理者将公司的盈利以股利的形式支付给投资者,则管理者可以支配的“自由现金流量”就相应减少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公司管理者过度地扩大投资或进行特权消费,从而保护外部投资者的利益;②较多的派发现金股利,减少了内部融资,导致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寻求外部融资,从而公司可以经常接受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督,这样便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监督减少代理成本。
(二)股利政策的内容
企业的股利政策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股利支付形式、股利支付率、具体的股利政策和股利支付程序。
1.股利支付形式。
(1)现金股利,又称派息或派现,是指股份公司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利。发放现金股利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股利政策和经营业绩。由于投资者一般都希望得到现金股利,所以现金股利的发放会对股票价格产生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主要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投资者偏好、减少代理成本、传递公司未来信息。公司采用现金股利形式时必须要有足够的未指明用途的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和足够的现金。
(2)财产股利。财产股利是指企业以现金以外的财产支付股利,主要是以公司所拥有的其他企业的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等,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由于这种股利形式不会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出,所以当公司资产变现能力较弱时,还是一种可行的支付方式。但这种支付方式不易为广大股东所接受,同时会影响公司的形象。投资者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不好,变现能力下降,从而导致股价下跌,所以企业很少采用这种股利支付方式。
(3)负债股利。负债股利是指公司以负债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给股东,也有发行公司债券抵付股利的。由于票据和债券大都是带息的,所以发放负债股利会加大公司支付利息的压力,但可缓解公司资金不足的矛盾。这种支付方式也只是公司的一种权宜之计,大多数的股东不喜欢这种股利支付方式。
负债股利和财产股利实际上是现金股利的替代,这两种股利方式目前在我国公司实务中很少使用,但并非法律所禁止。
(4)股票股利,又称送股,是指应分给股东的股利以额外增发股票形式来发放。以股票作为股利,一般都是按在册股东持有股份的一定比例来发放,对于不满一股的股利仍采用现金发放。
股票股利最大的优点就是,节约现金支出,因而常被现金短缺的企业所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时,在企业账面上只需减少未分配利润项目金额的同时,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等项目金额,并通过中央清算登记系统增加股东持股数量。显然,发放股票股利是一种增资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增资手续。但发放股票股利与其他的增资行为不同的是,它不增加股东财富,企业的财产价值和股东的股权结构也不会改变,改变的只是股东权益内部各项目的金额。
尽管股票股利不直接增加股东财富,也不增加公司价值,但对于公司和股东都有特殊意义。(https://www.xing528.com)
对公司的意义在于:①不需要向股东支付现金,在再投资机会较多的情况下,公司就可以为再投资提供成本较低的资金,从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②当大比例发放股票股利时,可以降低每股股票价值,既有利于促进股票的交易和流通,又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进而使股权更为分散,有效地防止公司被恶意控制。③可以传递公司未来发展良好的信息,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对股价产生一定的稳定作用。
对股东的意义在于:①当公司发放少量股票股利时,通常股价并不会随之成比例的下降,或是不会立即引起股价的波动,这意味着股票价格实际上相对上升,股东因此可以从中获得实际的好处。②如前所述,股票股利可以传达公司未来利好的消息,而由于股票股利通常被成长中的公司所采用,预示未来公司会有较好的盈利及增长,故某些情况下,发放股票股利非但不会使股价下降,反而会使股价略有上升。③由于股利收入和资本利得税率的差异,若股东把股票股利出售,还会给他们带来资本利得纳税上的好处。
2.股利支付率。
股利支付率又称股利发放率,是现金股利总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股利支付率=现金股利总额/净利润
股利支付率是股利政策的核心要素。确定股利支付率,首先要弄清公司在满足未来发展所需的资本支出需求和营运资本需求,有多少现金可用于发放股利,然后考察公司所能获得的投资项目的效益如何。如果现金充裕,投资项目的效益又很好,就应少发或不发股利;如果现金充裕但投资项目效益较差,则应多发股利。
3.具体的股利政策。
(1)剩余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在有良好投资机会时,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额,先从盈余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的盈余作为股利发放。采用剩余股利政策,一般应遵循下列步骤:
①设定目标资本结构,在此结构下,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将达到最低水平;②确定公司的最佳资本预算,并根据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预计资金需求中所需增加的权益资本数额;③最大限度地使用留存收益来满足资金需求中所需的权益资本数额;④留存收益在满足公司权益资本增加后,若还有剩余再用来发放股利。
剩余股利政策实质上是公司的一个筹资决策,现金股利仅仅是优先安排投资项目权益融资后的剩余额。该政策的优点在于,可降低再投资的资金成本,保持最佳资本结构,实现企业价值长期最大化。但这种政策也有其缺点:一是若完全遵照执行剩余股利政策,股利发放额就会每年随着投资机会和盈利水平的波动而波动;二是不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与支出,也不利于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因此,该政策一般适合于公司的初创阶段(经营风险高,有投资需求但融资能力差)或衰退阶段(盈利能力、股利支付能力下降)。
(2)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将每年派发的股利额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或是在此基础上维持某一固定比率逐年稳定增长。
采用这种股利政策的好处是:①稳定的股利向市场传递公司正常发展的信息,有利于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②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股利收入与支出,有利于吸引那些打算进行长期投资并对股利有很高依赖性的股东;③为了将股利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方案或暂时偏离目标资本结构,也可能比降低股利或股利增长率更为有利。
采用这种政策的缺点是:一方面,股利的支付与企业的盈利相脱节;另一方面,在企业无利可分时,若依然实施该政策,也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行为。因此,该政策一般适用于经营比较稳定或正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但也很难被长期使用。
(3)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指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某一固定百分比的部分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固定股利支付率越高,公司留存的盈余就越少。采用这种政策的公司是把派发股利作为优先考虑的目标,然后才是保留盈余,与剩余股利政策的顺序恰好相反。
采用这种政策的优点是:股利与公司盈余紧密地配合,体现了多盈多分、少盈少分、无盈不分的股利分配原则;公司每年按固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现金股利,从企业支付能力的角度看,这是一种稳定的股利政策。
采用这种政策的缺点是:①年度间股利支付额波动较大,股利的波动很容易给投资者带来经营状况不稳定、投资风险较大的不良印象,成为公司的不利因素。②容易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因为公司实现的盈利多,并不代表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派发股利,只能表明公司盈利状况较好而已。③合适的固定股利支付率的确定难度大。如果固定股利支付率确定得较低,不能满足投资者对投资收益的要求;而固定股利支付率确定得较高,没有足够的现金派发股利时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因此,该政策比较适用于那些净利润和财务状况较为稳定的公司。
(4)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指公司事先设定一个较低的正常股利额,每年除了按正常股利额向股东发放股利外,还在企业盈余较多、资金较为充裕的年度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
采用这种政策的优点是:①赋予公司一定的灵活性,使公司在股利发放上留有余地和具有较大的财务弹性。公司可根据每年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股利发放水平,以稳定和提高股价,进而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②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比较稳定的股利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
采用这种政策的缺点是:①由于年份之间公司盈利的波动使额外股利不断变化,容易给投资者造成收益不稳定的感觉。②当公司在较长时期持续发放额外股利后,可能会被股东误认为是“正常股利”,一旦取消,传递出去的信号可能会使股东认为这是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表现,进而导致股价下跌。所以,对于那些盈利随着经济周期而波动较大的公司或者盈利与现金流量很不稳定时,采用此种政策不失为一种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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