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通过投出各种资产取得并意图长期持有的被投资单位股权的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二)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
按照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产生的影响,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可分为四种关系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包括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5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实质性控制权: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被投资企业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被投资企业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www.xing528.com)
2.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包括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或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实质上有重大影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质上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政策制定过程。(3)向被投资企业派出管理人员。(4)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资料。(5)其他能够证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的情形。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无重大影响。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包括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且不存在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其他重大影响的途径,以及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或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实质上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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