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益繁荣的现代社会,人们生活面临着诸多现实存在和潜在的各种风险。尽管人们无法预测或完全防范风险的发生,但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和分散风险。保险公司就是以承担风险、调节风险为主要业务的金融企业,其本身具有高风险特征。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一把双刃剑,处理得当就意味着滚滚利润;一旦失控,公司将面临陷入破产的深渊。为了能够持续盈利,为了永久生存,保险公司通过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来避免灾难性的损失;同时保险公司还要承担更多的风险来拓展业务。因此,保险公司作为给他人提供保险保障的专业机构,不仅要通过各种措施减少自身的风险,同时还要增加自身的收入,提高偿付能力,这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和长远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保险公司减少风险的方法之一就是采取再保险,再保险的有效安排给保险公司提供了规避巨灾的良好手段。没有再保险,保险公司就不能承保超出公司赔偿能力的项目。而且,一旦发生了较大的赔偿额时,保险公司就算是倾其所有也无力赔付。这将给保险公司的生存和社会安定带来巨大的影响。保险公司有效地利用再保险,分出一部分保费,就可以联合承保一些较大的项目。
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是保险个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担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我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八条指出:“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习惯上,分出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Original Insurer)或分出保险公司(Ceding Company),接受分保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人(Reinsurer)或分入保险公司(Ceded Company)。与直接保险一样,原保险人通过办理再保险将其所承保的一部分风险责任转移给再保险人,相应地也要支付一定的保险费,这种保险费称为再保费或分保费(Reinsurance Premium)。根据再保险合同,当该风险成为实际损失时,再保险人必须分担其约定承保部分的损失,即原保险人可以从再保险人那里摊回分保部分的损失赔款。再保险的产生,主要是基于保险人分散风险的需要。如果说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那么再保险则是保险经营的稳定器,从而也是社会的稳定器。保险作为风险的承担者,在它直接承保的大量业务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巨额责任保险,特别是随着现代化生产和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财产的价值越来越昂贵,使保险人承担了前所未有的巨额风险。例如,一架大型喷气客机,仅机身就达千万美元,再加上乘客责任保险,保险金额高达几亿美元;卫星保险、核电站保险、大型海上石油钻井平台保险的保险金额则更大。同时,由于生产的扩大、财富的增加、人口的集中,一次大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飓风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可达几亿、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美元,这都是一家保险公司或一国保险市场的资金或财力所不能承担得了的,因为任何一笔巨额赔款,都将导致一家保险公司的破产。而通过再保险,则可以将巨额的保险责任转分给几个再保险人,而再保险人再通过转分保,实现风险在全球范围内的分散。这样,一旦巨额损失发生,由于有众多的保险人承担,其损失对各保险人带来的财务冲击就小很多。
由于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一般并不需要立刻提供理赔,而是在未来时间,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才会理赔,因此保险公司在此期间会将剩余资本投入到风险市场和无风险市场,如货币、证券、基金等多个市场,以此开展业务,增强经济实力。保险在各个市场的资产配置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收益和风险,如将资本进行资源分配和利用,选择再保险函数的形式,确定自留额和分出风险,使得风险最小,效用最大,因此基于风险和效用的最优再保险和投资策略,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决策支持,同时对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保险实务中,竞争激烈。保险公司增加盈余的主要方法是投资,但投资是存在风险的,如资产贬值、利率风险等。再如,保险公司把过多的资金投资到风险资产上,资金的利用比例太高则资金的流动性差,不能满足索赔波动带来的赔付需要。倘若投资到不熟悉的领域、高风险领域等,还可能会造成投资项目的失败。投资风险的暴露必然会降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保费收入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将降低保险公司的效率,总盈余也会下降。这不仅将严重威胁保险公司的盈利,而且长此以往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存亡。因此,研究最优投资问题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保险公司选择最优的再保险方式,以及确定最优再保险额度,使自身的风险最小、利益最大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此,研究最优投资和最优再保险问题,可以指引保险公司是否进行投资和再保险,以及如何进行投资和再保险,帮助保险公司制定决策,减少保险公司的风险。目前,保险公司的最优投资和再保险问题已成为金融数学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它的理论不仅丰富和发展了现代金融,而且也加强了数学分支与金融学、保险学之间的联系,对数学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2015年上半年,全球因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370亿美元。保险业承保了近45%的损失,远高于过去10年27%的平均承保率。2015年上半年,约有18000人因各类灾害丧生,较2014年上半年4800多人显著增加。(www.xing528.com)
据悉,2015年4月和5月在尼泊尔接连发生的地震造成了9000多人死亡,是2015年造成最多生命损失的自然灾害。
美国和欧洲的严冬天气和雷暴是导致今年最大保险损失的自然灾害。2015年2月,美国东北部的暴风雪造成了18亿美元的保险损失,高居2015年以来灾害损失榜首。同时,2015年上半年,人为灾难造成了36亿美元的保险损失。面对巨大的自然灾害,保险公司会选择再保险进行降低风险。然而,随着人们知识的增多和经济实力的增强,个人和团体的保单越来越多,因此再保险在人寿保险领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利用再保险,可以把巨大的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造成的损失在多家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担,有的保险公司引入了巨大风险的证券化等方法,将巨额保单的风险进一步分配到股票证券市场。
综上所述,再保险的最大作用是分散风险和责任,保险公司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会将承担的风险在多家保险公司甚至在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散,并将保费集中起来进行风险投资和无风险投资,以用来抵挡巨大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保险公司还会接受其他保险公司分配的再保险业务。再保险不但可以使得保险公司稳定经营,还可以增大自身的业务量,通过再保险,可以使得保险公司的利润每年趋于均衡,同样,由于承担了其他公司分配来的再保险,原保险公司可以获得相应的再保险保费,从而降低赔付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原保险公司的资本储备量。
同时,再保险过程中涉及的丰富的知识、险种的制定、保费的计算、自留额的确定、风险市场的投资、无风险市场的投资、最小破产概率的控制等方面对保险人的精算水平和业务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如何将再保险引入到保险过程中,购买何种形式的再保险,如何选择再保险比例,如何确定自留额,如何将暂时不用的资金进行投资都是再保险过程中的需要思考的问题,解决了这些问题,可以使得保险公司更好地分散风险和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这对新险种的开发和保单的售后服务都有相应的帮助,这些帮助可使得原保险公司获得更长远的发展和更稳定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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