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西秦腔二犯】是目前文献中所见最早的秦腔的名称,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它是丝绸之路上出现最早的注明秦腔的戏曲。秦腔、西秦腔及梆子腔,名称虽然不一,但是内质相同。梆子腔在明晚期已经出现,但那时的梆子腔仍括含有长短句曲牌,并未完全发展到今天这种齐言体的板腔体格式。主要原因恐怕还是文人雅士的目光从未关注到民间吧!如果不是花雅之争的浪潮渐渐逐起,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知晓秦腔形成的秘密。
直到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之前,刘廷玑又一次提到,以目前掌握文献来看,此处应属第二次:
近今且变弋阳腔为四平腔、京腔、卫腔,甚至等而下之,为梆子腔、乱弹腔、巫娘腔、唢呐腔、啰啰腔矣。愈趋愈卑,新奇叠出,终以昆腔为正音。
我们注意到,这段记述中,梆子腔的名称再次出现,与乱弹腔并列,似可归为广义定义之类。由此,我们也可以断定,在清初这两者即有区别,并未混淆。至于区别多大,我们当然还不甚清楚,但至少当时的人是可以区分的。因之,持续到乾隆年间,我们在徐大椿《乐府传声》、李斗《扬州画舫录》、李声振之《百戏竹枝词》以及这一时期编定的《缀白裘》等文献资料中,均将梆子腔、乱弹腔分别列出,足以表明二者的差别性。
至于乱弹这个名称究竟何指,我们认为,这个指称比较宽泛,是一种类群概念。这是刘晓明博士在其《杂剧形成史》中提出的一个研究方法,对我们颇有启发。他这样解释:所谓类群理论,是从“类”也即与之有亲缘关系的群体来研究该对象的一种理论,与一般孤立研究不同,类群理论着力于被研究对象与其同类因子间聚合关系的探讨,即从聚合的视角来考察被研究对象的发生、发展、变化、变异与萎缩。(www.xing528.com)
因此,我们将围绕上节所列的秦腔、西秦腔、梆子腔、乱弹腔等,根据今日四大声腔的类划分,把梆子腔作为核心概念,其他则为有亲缘关系的群体概念,即我们将采用梅维恒作的四种划分。这样,有关梆子腔的演变,或宽泛,或萎缩,更利于我们的考察。台湾戏曲研究者曾永义先生已经对这一组概念做过严密梳理,概括而言,其义乃有“四变”:
康熙年间指秦腔(秦地梆子腔);乾隆四十四年后,指入京之四川梆子,亦即“琴腔”,其后为花部之总称,而其流入浙江之“三五七”“二凡”就成了今日狭义之乱弹;至于梆子腔,由于其与昆腔、弋阳腔交化的缘故,在《缀白裘》中,也成为地方腔调的代称,而其“梆子乱弹腔”亦称乱弹腔;此外,诚如王、陆二氏(即王锦琦、陆小秋所著《梆子、梆子腔和吹腔》一文)所云,有些地方剧种,虽有其本身之腔调,而亦冒称乱弹之名,就使乱弹之名更加复杂化了。
情况如此复杂,由此产生的众说纷纭也就毫不奇怪。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说明,当时戏曲声腔发展变化很大,交流不仅广泛而且具有相当深度。同时也表明,各个文人由于其记载的角度、感受不一,记述者籍贯千差万别,因此在归纳梳理时,难免各自言说。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单从声腔方面探讨剧种源流,也不是唯一途径,而且稍有不慎,就会南辕成北辙、南腔当北调。“因为戏曲声腔的交叉传播现象十分普遍,各声腔剧种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地相互吸收、相互融合,裹挟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胶着状态,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发生变化。”这就需要我们结合另外的途径,做大量的比对、分析工作。以王国维之“二重证据法”来说,我们除运用这些纸上材料之外,尚有大量实物材料或活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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