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贺诗《许公子郑姬》中有“长翻蜀纸卷明君,转角含商破碧云”句,所谓“转角含商”就是指演唱时运用的宫调。可见,“变”不仅是以图画讲故事,而且还是把故事唱出来的。
向达先生在《唐代俗讲考》中就揭示了这个现象。
至于《维摩经讲经文》中之偈语常注以“平”“侧”“断”诸字,甚难索解。颇疑此等名辞,亦与梵呗有关。
此处所谓“梵呗”,即是俗讲中的偈语,用转读的方式唱出来。但是梵呗究竟是什么样子?中国境内已经难以找到,但是日本还存在。即当年由僧人圆仁等带回去的,陆续编辑成《鱼山集》,不过是一种名称叫“声明”的东西。“大概偈赞之属,各隶属于一定宫调,而一字之中,又复高下抑扬,自具宫商,协谐钟律。所用乐器为横笛、笙、筚篥、琴、琵琶。至今规律具存,不难复演也。”
简而言之,梵呗即为佛教音乐,是在佛事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形制。中国早期佛乐完全承袭梵呗形制,约略从东晋开始,佛乐开始民间化,其中唐代变文、宫廷燕乐对佛乐的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宋元以后,佛乐完全采用民间曲调取代“梵”音,并且普遍为寺院所用。佛乐有寺院和民间之分,前者称为法堂乐,用于称颂佛号,赞扬佛、菩萨功德法力或用于祭灵、超度亡魂,常在佛诞日、成道日、诸菩萨诞日及早晚课颂、放焰日、盂兰盆会等场合使用;后者流传于民间,带有浓厚的佛经哲理,词义通俗易懂。寺庙佛乐分赞、偈、咒、诵等四类。赞,又称赞品,有称赞、祈祷、歌颂之意。偈,梵文唱词,专指“回向偈”一类的唱品。咒,即咒文,梵音转读,分有韵咒与无韵咒。有韵咒缓唱,通常引用磬、碰铃、铛等乐器伴奏;无韵咒节奏紧促,木鱼单点伴击。诵,是音乐性很强的韵体腔,主要用于早晚拜佛,也用于诸菩萨圣诞祝仪。其伴奏乐器常见的有钟、鼓、磬、木鱼、星、碰铃、铛、铰等打击乐器,又称为法器。有时也用箫、笛或弹拨类乐器伴奏。
而王昆吾认为:“中古时代的西方佛教文化传入,曾影响汉民族文化,在中国音乐中造成了以呗赞转读为核心的一个音乐系统。”
但同时也不尽然是受佛教文化之影响,而是丝路开通后,各民族文化的涌入共同影响。王昆吾也指出:“隋唐燕乐的成立,对佛教音乐有着不可低估的冲击作用。一大批西域俗乐,以‘佛曲’的名义传入中国,推动了以民间音乐为主体的佛寺音乐的建立,造成了佛寺音乐的歌舞化、伎艺化。”王昆吾还指出:
现存的敦煌讲经文,既然是用于俗讲的底本,那么,配合民间音乐的歌辞便一定会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尽管其中有不少古老的呗赞声法的遗存,但是,既然这些呗赞唱辞特意标上了种种声法符号,便表明它们属于较不常用、较受忽视的音乐部分。从上述情况看,现存的唐五代俗讲文学,乃是音乐丰富、声法多样、以俗乐歌唱为主的一种音乐文学。正由于这一点,俗讲才能影响于转变、说话等其他讲唱伎艺。
那么,它们是如何相互影响的呢?以下概要引述施德玉教授的详细分析。
中国诗歌从五言到七言的形成和发展,都是经过充分的酝酿期,才逐渐演变成熟的,经过历代文人不断改进创新而产生的作品。由四言而五言,最晚形成七言的诗体。在各种文体演变过程中,五言与七言体式并存的,并非五言体结束才形成七言体;也并非七言体成熟而五言体就消失了。这两种文体长时间一直并存发展,并且也相互影响,这对于戏曲“板腔体”套用齐言体的形式是有很大影响的。
《诗经》的主要体式为四言一句,四言可以说是自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五六百年间的诗体,五言成为诗体,约在东汉末年,此时正是思路开通、佛教传入中国的时期;到七言成为诗体就是佛教大盛的魏晋南北朝了;齐梁之际,由于佛经转读梵呗的关系,因而诱导中国文学的音律,并且启萌了四声的发现。一直到七言的喷发与成熟,这是唐诗的时代,尽人皆知。唐以后,七言就成为说唱文学的韵语唱词基本形式,直到明成化年间,七言十言并用,而有“诗赞体”。从此,诗赞体与音乐之“板腔体”乃发生相为依傍、互为生存的密切关系。
齐言成为诗体与音乐发生密切关系之四言体,如《诗经》皆可弦歌之;五言七言就可入乐府,所谓“旗亭画壁”“李白醉写清平调”,都是我们熟知的掌故。四言诗所讲究而为独特的语言旋律,一般只为:句长四言,音节形式二二双式,隔句押韵;五言则为:句长五言,音节形式二三,或细分为二二一单式,隔句押韵;七言则为:句长七言,音节形式四三,或细分为二二二一单式,隔句押韵;十言则为:句长十言,音节形式三三四或三四三,句句押韵,两句一单元,出句仄,对句平。而唐代所发展完成的“近体诗”,分绝句、律诗、排律三体,各有五七言。七言体的五七言才正式有了完整的人工韵律,讲究平仄律、叶韵律、对偶律。唐以后,诗的形式逐渐划一,平仄、对仗和诗篇的字数,都有严格规定。这种依照严格规律写出的诗,是唐以前从未有过的,所以后世将其称为“近体诗”,而对唐以前尚没有一定规律的诗就称为“古体诗”。近体诗包含律诗、绝句、排律,各有五七言和固定的规律,其平仄押韵也有构成和变化的原理。
施德玉总结出近体诗的平仄律有以下七个基础:
(1)两字为一音节;
(2)单数句末字除首句押韵须用平声外皆作仄声;(www.xing528.com)
(3)双数句末字皆作平声;
(4)音节作——(平平)或| |(仄仄)者自相和谐,作—|或|—者自相冲突;
(5)五言上二字作——者,七言上四字作| |——者,其下三字如系单数句则作—| |(如首句押韵改作| |—);如系双数句必作| |—。反之,五言上二字作| |者,七言上四字作——| |者,其下三字如系单数句则作——|(如首句押韵改作|——);其下三字如系双数句必作|——;
(6)音节与音节间必相冲突;
(7)句与句之间,采先对后黏递换方式,亦即首二句平仄相反冲突谓之“对”,二三句平仄相近和谐谓之“黏”,如此四五位对、五六为黏,六七为对、首尾为黏的递换下去。
根据这七个基础,如以平起首句不押韵之五律为例,分析其“平仄”格式和谐与冲突情况,如下图示:
这样的五律平仄格式,可以统计出和谐与冲突共计各24次,亦即律诗是在音节本身的基本和谐,音节间必须冲突与句间的对黏递换的规律中,产生正反平衡、轻重有致的平仄旋律。
为了维持正反平衡、轻重有致的平仄旋律特色,因此凡是过轻或过重的声情,如果不加以补救以求平衡的话,都是不被允许的拗句。用以补救的方式,有本句自救和隔句互救两种。其所以用隔句互救,乃因为近体诗基本上是隔句押韵,两句才押一个韵脚,韵脚表示意义和音节的共同完成点,不押韵的句末字,则只是意义完成点而已;也就是说,韵脚以上的音节数才是真正的韵长度。所以句句押韵的七言诗,其韵长诗七音节;而隔句押韵的五言诗则有十个音节;以此类推。就因为是隔句押韵,两句同在一个韵脚之内,自然可以同时考虑其轻重的平衡。
基于这样的观点,近体诗的平仄格式,以七言为例,可以本句自救的情况,有以下六种:
以上六例,“X”表示平用仄或该仄用平,“O”表示用以补救者,亦即为补救本句中相应的平仄,若对象系“该平用仄”则应之以“该仄用平”救之,反之亦然。其第一二例可救可不救,因系句首,距句末音节重点遥远,影响声情不大,故可不救。但第一例高明的诗人均救之,以避免平声在三仄之间,声情稍感逼促;第三例亦以救之为宜,因连用三平,声情不免轻扬;第二例则因第五音节之平在第四音节停顿后之下,不算连三平,故可不救。第四例则非救不可,否则谓之“犯孤平”,因为除句末不可移之韵脚平声,它在五仄之中,逼促颇甚,非加以补救使之舒坦不可。“犯孤平”自古即为诗家大忌。第五六两例为第五第六两字之自救。
可以隔句互救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以上四例,首二例可救可不救,原因同上所述。三四两例非互救不可,否则出句就显得逼促,对句就显得轻扬;而互救后上逼促下轻扬,在同一韵长中,就正好调述均衡了。
如就五言近体诗而言,则将上例去其开首两字即可。因此五律隔句互救的情况就只有两种。齐言体的韵文形式,发展到唐诗的近体诗,可以说已是极致,它的进一步讲究声韵格律,就要破解为长短句了,于是词就应运而生。但是在民间的说唱来说,齐言诗赞体以及由此而转化的诗赞体戏曲,所讲究的体式制约条件,是相对简略、宽松,甚至粗糙,也就是说,不过是七言十言、上仄韵下平韵的对句循环运用而已。由于音节形式是固定的,所以它不必要涵括曲调性格、调高、调式的宫调来提领,也无必要以严密的规律形成音乐情味性格的曲牌来呈现。但是,曲调性格、调高、调式最终还是要进入这个诗赞体之内,形成板式变化体的。曾永义先生就说:“声腔或腔调乃因各地方言都有各自的语言旋律,将此各自特殊的语言旋律予以音乐化,于是就产生各自不同的韵味。也因此原始声腔或腔调莫不以地域名,如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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