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长安佛寺内外的戏场和戏场里出现的新现象以及所带来的新观念,深深地影响着中国戏剧此后的演进历程。
随着汉唐大一统帝国的形成,丝路畅通,商贸文化交往不断深入,其中,影响最深远的无疑是从印度传来的佛教。“在古代中国与外界的交往史上,印度佛教对中国的影响历时最长,范围最广,而且无间断地延续下来。佛教在中国的成功传播,远非中古时期陆续入华的‘三夷教’(祆教、摩尼教、景教)所可比,甚至本土宗教道教也难望其背。”最主要的表现是佛教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概念、知识和信仰。这些新的“俗世、现世、人间”的观念,迅速进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游戏”、幻化的感受正是在这一时期的戏场里出现,色彩斑斓,令人迷醉。
文化的交融激发了人们的创造力,最后在戏曲中把这样的创造力凝固下来。戏场折射了戏曲的所有形态,成为一种新的文化景观和新的生活方式。
例如“戏场作戏”,当然,此处的“戏”与我们所说的“真戏曲”(王国维语)不可同日而语,但它却是中国人对戏的概念有了深一层理解。北魏时翻译的佛经《正法念处经》卷五中有一段偈语:
如彼伎儿,取诸乐器,于戏场地,作种种戏。心之伎儿,亦复如是,种种业化,以为衣服。戏场地者,谓五道地,种种装饰,种种因缘,种种乐器,谓自境界。伎儿戏者,生死戏也。心为伎儿,种种戏者,无始无终,长生死也。
康保成先生认为,这段偈语涉及了戏剧的多种元素,如有场所,有乐器,有演员,有服装、装饰等,其中,“五道”指佛教中常说的地狱、饿鬼、畜生、人、天五种轮回转生境界。这里是把“戏场”比作“五道”,把“伎儿”扮演的“种种戏”比作“五道”的种种轮回境地。更重要的是,它传递出了佛教关于人的生死的观念,成为戏的一种内涵,大大扩宽了以往对戏认知(戏以讽谏)的传统理解,人的生命如同戏剧表演一样短暂,聚散离合,倏忽一瞬,无疑戏梦人生。
另一部佛经《佛本行集经》的偈语更是对前一部经的注解:
众生流转烦恼海,犹如蜂在竹孔间。
三有循复若秋海,上下往还无止息。
亦如戏场诸幻化,又似山川似水流。
众生老病死亦然,或生天人三恶道。
在唐代戏场,人们获得的这种感受,加上佛教的宣经解说,于是“戏”不再是纯粹的“游戏”,戏的观念得到延展,从一种幻灭感再到虚拟性,戏的含义有所深化。于是,这一时期,杂剧表演终于出现。
长期以来,学术界所依据的杂剧史料仅限晚唐《李文饶文集》,即唐文宗、武宗朝两度入相的李德裕文集中的一句话,且只有这唯一的一条,即“蛮共掠九千人,成都郭下成都、华阳两县,只有八十人。其中一人是子女锦锦,杂剧丈夫二人……”等,刘晓明在其《杂剧形成史》里搜罗爬梳,又考据出很多条来,通过仔细分析,发现唐代杂剧最早的还是出自佛经。刘晓明据此判断:“将杂剧赋以表演艺术内涵的是《教坊记》(唐•崔令钦撰)一书,这是唐代有真正‘杂剧’的最早记录。”
那么,为什么在中国早期把戏剧叫作“杂剧”?仅凭汉语之义解释终不能完全说明,一般释义为:
“杂”者,驳杂之谓;“剧”者,争斗之谓。蒲博、棋弈、投壶、牵道、六甲行成都市带有对抗性质的争斗,合而言之,自然也就驳杂,故称之为“杂剧”。(www.xing528.com)
但这似非杂剧为戏剧的用意,更多的是含有关杂耍、游戏的意义。
其实这个“杂”字,是和佛教有关的。著名佛教史学者、北京大学教授周一良先生在《读唐代俗讲考》中认为,“变”的字义有一个梵文来源,有可能是citra(画)。citra这个梵文词汇,在汉文里常被译作“种种”“杂类”“杂饰”“有殊”“希奇”“妙色”等,戏曲史家吴晓玲先生在《关于俗讲考》一文提出,vicitra(杂色斑驳的、光辉灿烂的)是作为与“变相”对应的梵文词。
我们知道,在中国,把俗讲的底本叫作变文,而把俗讲中所悬挂的图画称之为“变相”。所以,“杂”的意义是逐渐由佛教概念转换为中原文化可以接受的概念。只是这中间历经了一个过渡,即西域或中亚的环节,我们看丝绸之路的历史,就会明白、接受、理解这个现象。
梅维恒认为:
作为中国佛教术语的“变”,其用法与它在古典作品中的用法很不相同,看来是对印度佛教中众多概念的一种综合。我们不能说它 仅仅是某个梵文词语的对应词而已。佛教在中亚传播的过程表明,在许多情况下,佛教术语库中搀进了别的语言的词汇,并且传入了 中国。变文便是这样一种文化交流的象征:它不是单纯印度或中国 的,而是印度文化和中国文化综合的产物。
“变”传入中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最初,中国人还是把梵文里的“变”理解成“奇异故事”一类,梅维恒推断,这种意义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并不存在。因为“在佛教哲学中,‘变’意味着思想的现实化或实在化,也就是最大程度上的富有创造力的精神作用,甚至就是魔法”。而这一点,佛教才具有。
伯希和4524号敦煌变文卷子(法国巴黎图书馆藏)
佛教传入之前,“变”的字义是“变化”“进化”“运动”“修改”“替换”“差异”以及由此引来的“事变”“动乱”“(日月)食”“叛变”等。只有佛教进入之后,才有了“(超自然力的)变幻”之意,并由此引申为“奇异(之事)”。也就是说这个字是逐步用汉语的对应意改造来的,适用于佛教教义的传播。
敦煌莫高窟第16、17窟:藏经洞
法国探险家伯希和翻阅藏经洞古代经卷
涉及中文的“变”与戏剧的关系时,梅维恒发现,“在阿拉伯语中一个早期的指示影戏的词shá wada,便有着与佛教术语‘变’惊人相似的含义:‘诱惑,一种戏剧、戏法或手法,使一物呈现与其自身不同的形象,显示一个实际不存在的人的形象,使虚无的东西呈现得如同真实的一样’”。
基于西方学者的严谨,梅维恒还不厌其烦地论证了藏文、契丹文这些汉地周边与六朝迄唐时代佛教流传区内的相关语言,得到的结论几乎是一致的。与汉文“变”相对应的各个语种的这个字义都含有和图画、讲述故事的意思。
所以,关于中国为什么把戏剧叫杂剧,应该有这一层渊源,杂剧或与佛教密切相关,这恐怕也就是为什么刘晓明发现的最早的“杂剧”一词全都出现在佛经里的原因。具体讲,就是导源于佛寺的俗讲,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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