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保险核保过程中,需要对投保单位的周围环境、防灾措施、风险管理情况等因素进行重点风险分析和评估,并进行实地查勘。其中,主要的核保要素有:
(一)保险标的物所处的环境
环境对投保标的出险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就建筑结构而言,对所投保的房屋,要检验其所处的环境是工业区、商业区还是居民区;附近有无易燃、易爆的危险源;房屋是否属于高层建筑,周围是否通畅等。
(二)查明保险财产的占用性质
查明保险财产的占用性质,可以了解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要查明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及所使用的材料,以确定其危险等级。
(三)投保标的物的主要风险隐患和关键防护部位及防护措施状况
1.认真检查投保财产可能发生风险损失的风险因素。例如,投保的财产是否属于易燃、易爆品或易受损物品;对温度和湿度的灵敏度如何;机器设备是否超负荷运转;使用的电压是否稳定;建筑物结构状况等。
2.对投保财产的关键部位要重点检查。例如,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是否牢固;船舶、车辆的发动机的保养是否良好。
3.严格检查投保财产的风险防范情况。例如有无防火设施报警系统、排水排风设施;机器有无超载保护、降温保护措施;运输货物的包装是否符合标准;运载方式是否合乎标准等。
(四)有无处于危险状态中的财产
正处于危险状态中的财产意味着该项财产必然或者极有可能遭受危险事故,这样的投保标的发生损失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投保标的,保险人一般不会给予承保。如果把必然或者极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给予承保,就会造成不合理的巨额损失的强行分摊,导致保险人的利益损失,也违背了保险的经营原则。(www.xing528.com)
(五)检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重要保障,因此,承保人应当了解投保人在危险控制和防范方面所做的积极有效的工作,检查是否有专人负责该制度的执行和管理。如发现问题,应建议投保人及时解决,并复查其整改效果。如果投保人不严格实施安全计划方案,承保人可提高保险费率,增加特别除外责任,甚至拒绝承保。
(六)查验被保险人以往的事故记录
包括被保险人发生事故的次数、时间、原因、损害后果及赔偿情况。一般从被保险人过去3~5年间的事故记录中可以看出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的管理情况,通过分析以往损失原因找出风险所在,督促被保险人改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
(七)调查被保险人的道德情况
特别是对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弄清是否存在道德风险。一般可以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或金融单位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必要时可以建立客户资信档案,以备承保时使用。
(八)划分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划分是指组成保险财产的各个单元(如建筑物)之间遭受灾害事故时所波及的范围。若两个单元是可以分隔的,发生灾害时不至于相互波及,可视作两个危险单位,否则作为一个危险单位。
(九)分析最大可能损失
确定危险单位之后,就要估计最大可能损失,这是指对保险单项下承保的财产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可能的最大风险评估之后,根据这种风险可能对保险标的的波及面和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抗火、抗灾能力,尽可能合理地估计出整个保险标的最大损失率,以损失率乘以保险财产的保额,便是最大可能损失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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