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投保申请的审核主要包括对投保人的资格、保险标的、保险费率等项内容的审核。
(一)审核投保人的资格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审核投保人的资格主要是审核后者,即了解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一般来说,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抵押权、保管权等合法权益;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确定采取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保险人审核投保人的资格,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破坏保险标的,以骗取保险赔款的道德风险。
(二)审核保险标的(www.xing528.com)
即对照投保单或其他资料核查保险标的的使用性质、结构性能、所处环境、防灾设施、安全管理等。例如,承保企业财产险时,要了解厂房结构、占用性质、建造时间、建筑材料、使用年限以及是否属于危险建筑等,并对照事先掌握的信息资料核实,或对保险标的进行现场查验后,保险人方可予以承保。
(三)审核保险费率
一般的财产和人身可能遭遇的风险基本相同,因此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对风险进行分类,制定不同的费率等级,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例如,承保建筑物的火灾风险,确定费率要考虑的因素有:房屋的建筑类别,是砖结构还是木结构;房屋的占用或使用性质,是商用还是民用;周围房屋的状况;房屋所在区域所能提供的火灾防护设施;与房屋相关的任何安全设施,如是否安装自动洒水灭火装置或警报器等。保险人承保时只需按风险程度将建筑物划分不同的等级,套用不同的费率即可。但是,有些保险业务的风险情况不固定,如海上保险,因航程不同、运输工具不同、风险变化不同,承保的每笔业务都需要保险人根据以往的经验,结合风险的特性,制定单独的费率。因此,承担这类业务时应对每一笔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它所适用的费率条件进行核查,以保证保险费率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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