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保人业务权限
根据岗位职责的需要,公司总经理授予承保人一定的业务权限,使承保人可在其业务权限范围内独立地处理业务。业务权限主要包括承保权限、理赔权限和其他业务管理权限。
1.各级承保权限按险种列明了承保人处理承保业务的最高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和保险费率浮动上限。
2.各级理赔权限按险种列明了承保人处理理赔业务的最高赔偿或给付金额。
3.附加险的选择权限。附加险的承保必须按“附加险选择权限”实行。“附加险选择权限”是指决定承保该附加险,承保人应具备的权限最低等级。
4.所有拒赔和通融赔付案件必须上报总公司,由业务管理部门的二级承保人审核,并报一级承保人审批,必要时由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https://www.xing528.com)
5.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和各级机构的代理人管理、单证和业务用章管理、业务统计、业务分析及内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由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和该机构最高级别的承保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核决定。
(二)承保人业务处理
1.承保人在其所属机构或部门(下称“本单位”)内,可按其业务权限独立处理各项业务。本单位的各项业务由最低等级业务权限的承保人核准。如果超出此级承保人业务权限,则向本单位高一级业务权限的承保人上报。如果超出本单位最高承保人的业务权限,则向上一级机构上报,以此类推。
2.本单位若有若干同一等级业务权限的承保人,其相互关系为:①分管险种的承保人核准该险种业务;②上报的业务请示必须由行政级别最高的承保人签署意见。
3.承保人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业务处理中严格执行公司业务管理和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对保险单、批单中的承保责任、保险标的、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等内容严格审核,对各类单证、登记簿和保险业务印章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处理赔案时,要注意现场查勘,注意定责定损的准确性,严禁虚假赔案和人情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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