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公诉人表扬了我三次,无论是否违心,我信了

公诉人表扬了我三次,无论是否违心,我信了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入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先举证定罪证据,一摞证据一并举证。被告人无异议,审判长问辩护人的质证意见。公诉人举证受案登记表,证明侦查机关受案时间是2016年11月3日14时许,然后举证立案登记表证明立案时间是2016年11月3日。公诉人继续举证到案经过和抓获经过,我更有理了。公诉人又提交了一份2018年7月11日送检的鉴定意见。今天的庭审,公诉人表扬了我三次,无论她是真情还是假意,反正我信了!

公诉人表扬了我三次,无论是否违心,我信了

醉驾案件终于开庭了,我带着一丝激动一丝兴奋。听说似乎有庭审直播,我真希望能找到直播录像重温一下精彩的对抗,因为公诉人和审判长都表扬了我。在此我把这次庭审分成几个回合,一一道来:

第一回合,打乱公诉人的节奏。

进入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先举证定罪证据,一摞证据一并举证。被告人无异议,审判长问辩护人的质证意见。我说,对不起,审判长,公诉机关一下子举证那么多证据,我没听清楚。我要求逐一举证,因为本案事关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公诉人举证的又是定罪证据。辩护人对绝大多数定罪证据有意见,所以要求一证一质。

公诉人问,你们庭前没有阅卷吗?被告人都没有异议了,你们辩护人有什么意见?我说,是不是被告人没有异议,就不需要辩护人质证了?我们庭前仔细阅卷,是为了法庭上质证时更细致,是为了法庭能够更充分了解本案客观事实,从而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审判长发话了:本案是发回重审的案件,而且公诉人举证的是关于被告人的定罪证据,所以请公诉人一证一质。第一回合,我方胜出。

第二回合,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公诉人举证受案登记表,证明侦查机关受案时间是2016年11月3日14时许,然后举证立案登记表证明立案时间是2016年11月3日。我的质证意见是,立案登记表没有载明时间,不能排除先立案后受案的情形。公诉人马上反驳,侦查机关立案有顺序的,先受案后立案,立案登记表没有载明具体时间是正常现象。我也马上反驳,谢谢公诉人,我的质证意见就是侦查机关可能违反这个程序,先立案后受案。公诉人继续举证到案经过和抓获经过,我更有理了。这两份证据载明,被告人是2016年11月3日13时58分许酒后骑摩托车到现场被抓获的。但奇怪的是,还没受案,警察叔叔就已经到现场,然而报警的不是警察,如果报警的是警察,还能说得过去。所以这两份证据证明我的质证意见没错,侦查机关未受案先立案,受案之前就已经由派出所民警拿着测试酒精的仪器等候被告人。第二回合,胜负未明

第三回合,询问鉴定人拼刺刀,刀刀见血。

终于等到鉴定检验报告书了,公诉人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一并举证,我同意了。公诉人问:鉴定文书上载明是你和……我打断了公诉人的问话:反对公诉人指示性发问,因为涉及鉴定是否符合程序。审判长支持了我的反对,要求公诉人不能指示性发问。公诉人换了一个问题:你为何适用2010年标准?鉴定人回答:那是笔误,我是按照2016年的标准鉴定的,只是制作文书时,用了以前的版本,其实2010年标准和2016年标准的内容一模一样。我忍不住打断鉴定人的话:你的意思是司法部用2016年标准替代2010年标准是多此一举,是胡扯蛋?公诉人不乐意了:我们承认辩护人你很专业,但请尊重一下鉴定人,不要打断他的回答。(www.xing528.com)

这公诉人不是省油的灯,一刀刺到我的要害,我连声说对不起,不敢再放肆。

轮到我发问,我首先问:这份血样谁鉴定的?鉴定人说,我鉴定的。我继续问,还有没有别人?鉴定人说没有。我问:血样的容器是什么品质的,什么型号的?他支支吾吾说,是塑料玻璃瓶。我问:容器上有没有封条?他说没有。血样要怎样保存,最长保存多久?他说,血样要冷藏保存,保存30天。

质证时,我一口气发表了八个质证意见:①鉴定机构没有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证资质。②鉴定人没有签名,只有加盖私章。③鉴定适用标准是废止的,尽管鉴定人主张是笔误,但鉴定报告是书证,仅凭鉴定人一年八个月后的解释,显然无法推翻书证证明的事实。④尽管鉴定报告上载明两个鉴定人,但鉴定人当庭陈述,只有他一个人鉴定。⑤鉴定报告载明储存血样的容器是化工试管,按照法医学要求,应当使用EDTA管。⑥容器没有封条,不能排除血样被污染或者调换。⑦血样在运输过程中,没有证据证明有冷藏。⑧取血样载明的是两瓶5毫升,但鉴定报告中没有体现血样的容量多少毫升,血样增加了还是减少了还是不变,不得而知。

公诉人又提交了一份2018年7月11日送检的鉴定意见。我质证:①血样保存不仅需要冷藏,而且有一定时间。本案2016年11月3日采集的血样,经过1年8个月又8天,早已变质了,竟然还能鉴定?这血样是张三还是李四,谁知道呢?②这份鉴定意见竟然没有送检人?到底是血样自己飞过去的还是谁送过去的?怎么送过去的?③根据鉴定意见照片显示,容器上贴标载明201806字样,显然是2018年6月分转进这个容器的。这份血样跟2016年11月3日的血样没有关联性。④2016年11月3日采集的血样,保存在哪里,有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储藏,不能排除已经被污染被破坏被调换。

我答辩完质证意见,已经临近六点。公诉人说,辩护人很专业,希望通过这个案件,督促公安机关以后办理醉驾案件时,更加规范。下一次开庭,将调取二次鉴定的有关证据。第三回合,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今天的庭审,公诉人表扬了我三次,无论她是真情还是假意,反正我信了!

我相信,法院最终会公平公正作出判决的,即便判决有罪,也要给出让人信服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