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表面上严肃的法庭其实也挺可乐的。不久前写了六篇刑事律师的苦恼,似乎把刑事律师写得极其痛苦的。在苦中寻觅乐趣,是我的一种态度。晨走在碧湖边上,想起庭审中某些乐趣,记录下来。
某案几十个被告人,许多被告人在回答发问时都提到一个问题:公安讯问时说,你只是小角色,只要承认了,就让你取保。结果承认了之后,就一直被关在看守所了。其中一个被告人更是这样说:第一次讯问时,公安说涉案金额只有十几万,认了很快就可以取保。没想到第二次讯问时,数额变成了一百多万,更没想到的是,鉴定结果出来后又变成二百多万了。这个时候,公安人员说,反正一百多万到两百多万,只增加了几十万,对量刑影响不大,倒是认罪态度好和坏对量刑影响更大。被告人还说,我在笔录里有写:以上笔录我看过,是我说的,但数额要经过核对。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举证质证结束之后,某辩护人举手向审判长示意,要求补充对量刑部分进行发问。审判长同意之后,这位辩护人针对刚才冲着无罪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辩护问被告人:你是否认罪认罚?假如法院判决你有罪需要缴交罚金,你是否愿意缴纳?被告人当场回答:我认罪认罚,我愿意缴交罚金。更为戏剧性的一幕接连上演,在发问和质证环节质疑公安非法取证,以及辩解主观上不明知的辩护人纷纷向被告人发问:你是否认罪认罚,假如法院判决有罪,要缴交罚金,你是否愿意缴交?这些被告人很配合地回答:我愿意。
我的脑袋瓜突然想起一个似曾相识的场面:在婚礼上,主持人都会问新郎、新娘一个问题:你是否愿意娶(嫁)给她(他),无论贫穷和疾病都不离开她(他)。新郎新娘回答:我愿意!
我不由自主地乐了。这些被告人涉案金额都是好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按照《刑法》规定的罚金数额是销售金额的50%~200%,哪怕是按50%计算罚金,也要几百万。我不知道,这是赤裸裸地忽悠,还是真心实意。别人信不信我不知道,反正我不信!(www.xing528.com)
我偷偷在跟两个深圳的律师说,干脆请求审判长对所有的被告人发问,认罪认罚的请举手!省得一个一个问一个一个答,浪费时间。
还有个辩护人在发表辩护词时说:起诉书认定他的当事人是从犯,我真佩服他。我以为他只需要同意公诉机关关于该被告人是从犯的认定即可,没想到他还能洋洋洒洒论证该被告人是从犯。然后每个观点之后都来一个相同的量刑建议,最后综上所述再来一次同样的量刑建议。我想起大话西游中的唐僧,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样的庭审,尽管过程有些冗长,其实还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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