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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江湖:探讨生死相许的人情味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那时师范毕业不久,每每读起总会眼眶湿润,对李莫愁报以同情。除机动车交通肇事案件,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案件是不判决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的,但作为被害人家属一方的代理人,这样的判决显然对当事人更有利。早上起来突然想起这起案件,竟然想起元好问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句诗。死者长已矣,存者且偷生。

法律界江湖:探讨生死相许的人情味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第一次看到这句诗是在金庸武侠小说神雕侠侣》,李莫愁出场时吟唱。那时师范毕业不久,每每读起总会眼眶湿润,对李莫愁报以同情。

某天,有个故意杀人案下了判决,附带民事赔偿一百多万,根据2013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这样的判决明显不妥。除机动车交通肇事案件,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案件是不判决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的,但作为被害人家属一方的代理人,这样的判决显然对当事人更有利。

早上起来突然想起这起案件,竟然想起元好问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句诗。案件中的罪犯和被害人是婚外情的一对情侣,他们在某个工场上班时产生感情,又因为是婚外情,离婚怕伤害家人,竟然相约一起自杀殉情。

双方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女方下不了手,就由男方拿刀割女方的脖子,杀了女方,然后男方再自杀。结果男方自杀没成,经医院抢救活了过来,成了故意杀人的罪犯,一审判决八年有期徒刑

死者长已矣,存者且偷生。这自杀没成反而成为罪犯的男人,还会选择自杀殉情吗?我相信他对死亡已经产生恐惧,倘若他一心求死,又怎会不选择其他方式殉情呢?

受伤害最大的是女方家人,女方一死百了,无论是下地狱还是魂飞天国,总是没有任何感知,留下活着的家人,痛苦而且耻辱地活着。(www.xing528.com)

作为同命鸳鸯中的男方,没有自杀成功苟活下来,他的心一辈子都要遭受良心的煎熬,除非他是极为可怕的无情者。

不禁感慨,这世界竟然还有以死相许的爱情?我一直以为这种殉情只会发生在小说里,哪知道还真实地发生在金钱社会里,而且是发生在自己接的案件里。只是这男人,怎么忍心下得了手割断情人的脖子,却忍不了心割断自己的脖子呢?

可怜的女人,抛下家人要和情人殉情,没想到情人对女人狠得下心,对自己却狠不下手。

可恨又可悲的男人,如果真心相爱,为何不选择离婚再结婚,反而杀了自己的情人呢?既然杀了情人,为何又不能狠心也将自己杀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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