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教会徒弟,饿死师父。这句话是对师道尊严的一种讽刺,但也是极其现实的事。即便有些夸张,但在利益驱使之下,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就发生在徒弟身上。
2000年4月份,我成了谢律师的新徒弟,这时谢律师身边还有两个已经执业的徒弟,一个林辉,一个小华。林辉执业已有五六年了,跟老胡律师一样喜欢高谈阔论,喜欢对其他律师评头论足。与老胡律师不一样的是,林辉律师年纪和我差不多,但社会经验跟我相比,我简直就是未走出社会的顽童,他却是实实在在的老江湖。夏天的时候,林辉经常裤脚都会挽起来,导致一脚长一脚短的,喜欢调侃他人,拿人的隐私调侃。甚至经常在所里跟其他律师,跟我们这些助理说,谢律师水平不行,法院某法官放声,只要是谢律师的案件到他手上,肯定想方设法让谢律师败诉。
我见识过老胡律师背后尖锐说谢律师小气吝啬,因此已经对此很不感冒了。同样作为谢律师的徒弟,对谢律师的评价更为恶劣,谢律师怎么培养了这样的徒弟呢?我刚来的时候,听说林辉律师买房,还向谢律师借了好几万元。还听说,林辉律师要到张主任的律师所当合伙人,谢律师一直不放他走,所以林辉心有怨言,老胡律师当时也是如此。后来才知道,一切根源是利益,在谢律师这里,林辉的收入是按自己在律师业务费用的45%比例抽成,律所抽取55%的比例作为管理费用。林辉律师作为聘用律师,心里极不平衡,所以尽管是徒弟,为了利益,也说了许多大逆不道的话。
初入律界江湖的我,情绪上很容易被林辉律师、老胡律师等人的话语影响。特别是在每次加班到深更半夜,饿着肚子走回宿舍之后,我也会有一丝怨言,偶尔也会调侃。但所有怨言和调侃都局限于饿肚子加班到深夜,对于师父,我内心却是十分敬佩的。我从未在师父那里听到对哪个同行的恶评差评,也从未从师父那里听到对哪个律师的批评,而是经常听到他夸奖每个律师的长处和优点。而且,对于每个案件,他总是尽心尽力,注意到每个案件的细节,即事实部分和证据部分,还有适用法律部分和法律关系的判断等。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没有走过歪门邪道,师父这一点做得特别好。
一直以来,我都是自诩为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读书人,是不屑以歪门邪道的方法来获取案源,牟取利益的。所以,对于林辉律师那种江湖习性很不赞同。林辉不是那种童言无忌毫无心机的人,而是喜欢拿人隐私调侃,且不分场合,他是有很重口业的律师。在当事人面前,林辉总会口若悬河,说和某某法官很熟,显示自己无所不能,显示自己与公检法有关人员关系如何之铁,又经常拿同行的隐私,甚至是公检法队伍的某些人的隐私来向当事人炫耀自己跟公检法人员的关系。(https://www.xing528.com)
在我刚拿到执业证的第三个月,2002年春节还没过,有个涉嫌贪污的当事人家属找我,让我帮忙写了上诉状,并约定了上班第一天,办理委托手续,但没想到的是,上班的第一天,正值正月初八,林辉律师告诉我说,那个当事人通过检察院的朋友找到他,要委托他当二审的辩护人。他还说,“你刚拿证,没有办案经验,怎么会办刑事案件呢?”我在想,你把案件抢了就抢了吧,还如此嚣张?何必呢?至少我还是你的师弟,还是同一个律所的律师,就算不帮衬,也不应该这样挤兑,这样讽刺贬低我吧?
也就在我拿证不久,林辉律师带着小张跳槽到张主任那个律师所去当合伙人了。后来听说,因为某个走私案件,他遇到一些事情,被办案的缉私警察追问过好几回,吓得四处托关系,好不容易才摆平。后来又因为一起案件,当事人因为没有被判缓刑,当庭表示送了某警察几千元,指责林辉律师承诺他可以判缓刑的。再后来,据说那个办案民警确实收了4000元,真的被处罚了。至于林辉律师是否受到惩戒不得而知,我不是喜欢打听隐私的人。这种事,只是江湖传言,其中虚实,不得而知。与我没有半点关系,我也不会去求证。林辉律师与老胡律师两个师兄与张主任走到一起,再之后,谢律师所里的律师又被张主任的律所拉走了三个。张主任的律师所在那几年内经营得风生水起,风头强劲。无论是之前的老胡律师,还是之后的林辉律师等人,都是受到了利益的驱使,我赞同这样的重新组合。师徒一场,就应该好聚好散,没有必要以伤害为代价。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财帛动人心。师徒分道扬镳,就是因为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所以,下面,我准备整理一下律师与律所在收费分配的不公,导致律所分崩离析的事例。随后张主任与他的老师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老胡律师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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