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一个功能完善的文化创意产业链主要包括策划开发、生产经营、传播营销和服务反馈四大环节。当某个创意源产生之后,首先通常是由文化创意企业主导并组织相关资源进行研发策划工作,本环节处于整个文化创意产业链的前端位置,其总体策划与创意水平较大程度上决定了后续环节的实施效果及企业市场表现;其次是生产经营环节,是企业将前期创意、策划转变为有形产品或无形服务的操作过程。若是有形产品,那么其生产地和消费地可以分开,并能够进行委托加工、异地存储和延迟上市,如果是无形服务,其生产过程与客户消费过程同时进行;再次是传播营销环节,是为了使文化创意产品(服务)更加顺利、高效地流向客户而做的产品推广、市场开发等相关工作,这是文化创意企业实现价值增值的关键环节,并由此关联到终端客户;最后是服务反馈环节,由于客户不断产生新的需求,加上产业市场主体间的激烈竞争会促使文化创意企业、中介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并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工作,进而建立起良好的市场形象与品牌美誉度。在上述四个环节顺序推进与转换的过程中,文化创意产业链及链上各主体会形成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以及知识产权三大类成果,并在产业市场中创造出产品价值、服务价值、社会价值、商业价值和投资价值等多重价值,最终丰富并壮大整个产业链系统(见图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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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 区域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组成环节与作用机制
由价值链理论可知,文化创意企业在上述每一环节中都能获取相应的价值,只是不同环节所具有的附加值差异较大,其中策划开发、传播营销环节具有较高附加值,而生产经营环节的附加值一般。就单个文化创意企业而言,可将上述四大环节看作其生产经营的基础环节,如果延伸至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层面,则存在着更多的其他市场主体以及增值环节。当某一文化创意企业融入区域产业链系统之中后,能够借助该地区的产业公共研发平台、产业园区和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支撑其新产品开发、要素供给以及市场拓展活动,同时扩大原有基础环节的增值效应。另外,文化创意产业链系统中的其他主体,包括供(经)销商、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关联产业以及利益相关者都将会通过各自的作用方式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所以,在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与对策时,除了要分析产业价值链体系之外,还应兼顾到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区域因素和环境因素,如此方能保证产业发展的研究及其实施过程并未脱离开其赖以存在的本源——区域经济,同时也更加符合当前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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