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业收入构成情况来看,如图3-2所示,2017年河北省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2232.80 亿元,其中文化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1176.47亿元,占比为52.69%;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456.79 亿元,占比为20.46%;文化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599.54 亿元,占比为26.85%。在河北省文化制造业中,年收入在2000 万元以上的文化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851.52 亿元,年收入在2000 万元以下的文化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324.95 亿元;在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中,年收入在2000 万元以上的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189.01 亿元,年收入在500 万元以下的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267.78 亿元;在文化服务业中,从业人员在50 人以上的文化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90.48 亿元,从业人员在50 人以下的文化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409.06 亿元。
图3-2 2017年河北省文化产业收入结构(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8)》
就产业产值结构而言,当前河北省“文化用品生产”“工艺美术品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等传统文化制造业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50%以上,所占比重较高;“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文化信息传输服务”等新兴产业占比不足30%,整体规模较小;“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等主导产业贡献率偏低,不足15%。河北省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经过“十三五”期间的调整引导,河北省的文化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文化信息传输等新兴文化产业彰显活力,与全国先进地区的差距缩小,在全省文化产业中的占比达到35%以上;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等主导产业着力增大产值、做大市场,对全省文化产业的贡献率达到20%以上;工艺美术品生产、文化用品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等传统文化制造产业进一步调整存量、扩大增量,占全省文化产业比重45%左右[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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