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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简牍校读与制度考察结果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把“食”“禾”区隔之后, 它们应该分别是指用不同的饲料喂马。“禾”的具体所指, 彭浩所说更为可信。与记载“驾传马”的给食规则相同, 对徒隶的给食也使用“禾”字表述。黄展岳早先已指出表述徒隶给食的“禾”应作未脱壳的谷粒(原粮)解。“食”的具体所指, 有可能是粟、 粟米或者菽。显示“食”比“禾”贵重, 因而不会是刍稾。因而“食”指给马喂菽的可能性似应更大一些。

秦简牍校读与制度考察结果

例(1)整理小组把饲料笼统地说成“粮食”。 熊铁基、 魏德胜、 彭浩三氏从“禾”字入手, 对饲料作具体辨析, 思考方向更为合理。 在把“食”“禾”区隔之后, 它们应该分别是指用不同的饲料喂马。

“禾”的具体所指, 彭浩所说更为可信。 “禾”是动词用法, 指用禾(粟的谷粒)喂饲马匹。 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 第一, 在秦和西汉律令中, 禾有广义、 狭义两种用法, 前者泛指谷类作物, 后者则具体指粟。[14]并且这两种用法在比较多的场合, 均是指“原粮”, 即多种谷类作物的谷粒或者粟的谷粒。[15]而禾指庄稼茎秆的情形则未曾见过。 第二, 与例(1)同为《秦律十八种·仓律》的简49-52 记云:

隶臣妾其从事公, 隶臣月禾二石, 隶妾一石半; 其不从事, 勿禀。 小城旦、 隶臣作者, 月禾一石半石; 未能作者, 月禾一石。 小妾、 舂作者, 月禾一石二斗半斗; 未能作者, 月禾一石。 婴儿之毋(无)母者各半石; 虽有母而与其母冗居公者, 亦禀之, 禾月半石。隶臣田者, 以二月月禀二石半石, 到九月尽而止其半石。 舂, 月一石半石。 隶臣、 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 隶妾、 舂高不盈六尺二寸,皆为小; 高五尺二寸, 皆作之。 ……

与记载“驾传马”的给食规则相同, 对徒隶的给食也使用“禾”字表述。黄展岳早先已指出表述徒隶给食的“禾”应作未脱壳的谷粒(原粮)解。[16]里耶秦简牍中多见的徒隶禀食记录进一步证实了黄先生的论断。[17]例(1)的“禾”字, 宜于作相同理解。 第三, 在例(5)中, 禾与刍稾并列,因而不能也看作庄稼的茎秆。(www.xing528.com)

例(5)的“粟米”, 整理者释文在“粟”下加顿号, 看作两种物品。恐误。 在里耶秦简中, “粟米”常常连言, 是指粟去皮后的谷实。[18]例(5)的“粟米”亦当如此。 这样, 上揭6 条秦至汉初律令, 叙及马的饲料凡五种: 刍稾[例(3)、 (5)]、 禾[例(1)、 (2)、 (5)、 (6)]、 粟[例(4)]、 粟米[例(5)]、 菽[例(4)、 (5)]。

“食”的具体所指, 有可能是粟、 粟米或者菽。 例(1)后面两句说:“其数驾, 毋过日一食。 驾县马劳, 又益壹禾之。”显示“食”比“禾”贵重, 因而不会是刍稾。 在例(4)中, 先说到的某种马的饲料是粟、 菽两种, 接着说的传马、 使马、 都厩马, 则都只提到用菽。 例(5)中, 吏归休或有县官事时, 乘马饲料在刍稾、 禾、 粟米之外, 也说到菽。 例(1)的驾传马与例(4)的传马大概是一种马。 因而“食”指给马喂菽的可能性似应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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