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名“正”, 秦人以为讳, 见载于史籍。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云: “秦始皇帝者, 秦庄襄王子也。 庄襄王为秦质子于赵, 见吕不韦姬, 悦而取之, 生始皇。 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 及生, 名为政, 姓赵氏。”集解: “徐广曰: ‘一作正。’宋忠云: ‘以正月旦生, 故名正。’”正义: “正音政, ‘周正建子’之‘正’也。 始皇以正月旦生于赵,因为政, 后以始皇讳, 故音征。”《史记·秦楚之际月表》记二世二年“端月”, 索隐: “二世二年正月也。 秦讳正, 故云端月也。”
因为这一缘故, 出土秦简是否使用“正”字, 往往被学者看作断代的一种标志。 云梦睡虎地11 号墓秦竹简整理者就曾指出: 简文中有许多足以说明本身时代的证据。 例如《编年记》里的年号, 在昭王、 孝文王和庄王之后是“今元年”即秦王政元年, 表明它是在秦始皇时期写成的。 又如《语书》开头说“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 以历朔推算是秦王政二十年。 《语书》文中几处避讳“正”字, 改写作“端”, 也证明它是秦始皇时期的文件。 竹简中写得早的, 则可能属于战国末期。[1]对于睡虎地秦简的避讳问题, 还有一些比较细致的讨论。 黄盛璋认为: 《秦律》不讳“正”, 如《工律》《内史杂》《厩苑律》均不讳“正”, 特别是《效》, 用“正”多至十次。 避讳与否应作为律文年代的一个标准。 律文多次用“正”, 修律必在始皇前。 三种秦律皆不见讳“正”用“端”, 一、 二两种应属昭王, 第三种亦最适合昭王时代。 但第一种《厩律》有田典, 第三种《傅律》有“典、 老勿告”。 典即里典, 始皇父襄王时尚名里正, 汉亦名里正, 看来抄写应在秦始皇时。 律说不见用“正”, 却有四条乡吏称“典”, 即里典, 已避秦始皇讳, 至少可断为秦始皇时所写, 其中也有可能为秦始皇初年所解说, 但下限必在秦统一前。 这批法律文书的下限可以断在秦始皇二十年以前。[2]李学勤认为: “讳字是最好的时代标志。秦简《语书》作于秦始皇(称皇帝前称秦王政)廿年, 全篇三处讳正为端:‘以矫端民心’, ‘矫端’即‘矫正’; ‘又能自端也’, ‘自端’即‘自正’;‘毋公端之心’, ‘公端’即‘公正’。 ……秦简《秦律十八种》和《封诊式》常见职名‘里典’实即里正。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所述秦昭王时故事,秦里设有里正。 简文易正为典, 也是避讳。 这讳正字的几种秦简, 自然都是在秦始皇即位后写成的。 《效律》和《为吏之道》未讳正字, 它们应写于始皇以前不久。 如果这一推断不错, 与《效律》如出一手的《秦律杂抄》的书写年代也应较早。”[3]舒之梅认为: 《日书》说秦“正月”, 不避秦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 也可看成它开始流行的年代较早, 当在秦昭襄王时期的一个旁证。[4]刘乐贤也认为: 《日书》中不避秦始皇讳, 而同墓出土的《语书》避秦始皇讳, 证明《日书》的写成年代一定在秦王政即位(前246 年)之前。[5]
不过, 也有学者指出, 对秦王政、 秦始皇时代的文献, 是否完全避讳“正”, 不能一概而论。 舒之梅即认为: 是否讳用“正”字, 只是我们用以判断竹简成文年代的依据之一, 不能绝对化, 如《编年记》虽是秦始皇时期的作品, 照旧使用“正月”月名, 而不改称“端月”, 其原因可能是它既非正式文书, 又与律文无关, 用字比较随便, 无须那样认真。[6]黄一农推测: “正月”改为“端月”, 很可能是在二世的时候才出现。[7]尹在硕认为: 并不是秦朝所有文书都避讳“正”字, 不仅在睡虎地秦简《编年记》《秦律十八种》《效律》《封诊式》《为吏之道》等多次出现了“正”字, 《龙岗秦简》第116 号“廿四年正月甲寅以来……”也是此类例子。 所以用是否回避“正”字来辨别秦始皇时代之物, 并非是绝对的标准。 宫宅洁认为: 很难想象新皇帝即位后, 不仅对公文书, 还包括其他书写物都马上实施避讳, 应当是花费了很长时间才将用字改过来。 例如, 睡虎地秦墓名为“喜”的墓主, 在秦王政三年做官吏, 其墓中出土的竹简应是秦王政和之后始皇帝时间书写的。 但其中却可以看到若干“政”“正”字, 法律文书也不例外(《秦律十八种》简13)。[8]风仪诚鉴于岳麓书院秦简《廿七年质日》使用“端月”而不用“正月”指出: 秦代把“正月”改为“端月”不是因为秦始皇帝去世而避其讳。 就目前公布的秦代简牍资料来看, 还看不到秦代实行过因国君之讳而广泛禁止使用“正”字的现象。[9]斯琴毕力格、 罗见今二氏则联系岳麓书院秦简《廿七年质日》与里耶秦简8-157“卅二年正月”等记录认为: 避名讳并不是绝对的, 秦始皇登基之后而渐趋淡化。[10]
今天, 由于出土秦简牍的积累, 对于秦王政、 秦始皇时代是否回避“正”字, 已经有条件作更深入的讨论。
在这方面, 目前所见比较多的是在《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有明确记载的“端月”以及对应的“正月”的资料。 在周家台秦简中, 《二世元年日》记有“端月癸卯大”。[11]在岳麓书院藏秦简中, 《二十七年质日》记有“端月丁未”(简31/0627)。[12]在里耶秦简牍中, 6-3 记有“元年端月癸卯朔”[13], 8-138+8-174+8-522+8-523 记有二十七年“端月丁未”,15-259 记有“廿六年端月己丑”[14]。 此外, 8-1555 记有“为县买工用,端月行”, 未知其年份。
与为数寥寥的“端月”相比, 秦简牍中使用“正月”的实例多得多。这里我们只列举具有纪年的资料。 舒之梅所说睡虎地秦简《编年记》中的“正”字, 有“今”(指秦王政)七年“正月甲寅, 鄢令史”; 十八年“正月, 恢生”。 龙岗秦简中“二十四年正月甲寅”(简116)一条,[15]尹在硕已经揭举。 在周家台秦简中, 《三十四年质日》记有“正月丁卯嘉平视事”(简29), 《三十六年日》记有“正月小”(简72)。 在岳麓书院秦简中, 《三十四年质日》记有“正月丁卯小”(简30/0545), 《三十五年质日》记有“正月庚寅大”(简26/0166)。 北京大学藏秦简《三十三年质日》有“正月壬申大”(简5-021)。[16]在里耶秦简中, 8-1246 记有“廿九年正月甲辰”; 8-764 记有“卅一年正月甲寅朔丙辰”, 8-212+8-426+8-1632 记有“卅一年正月甲寅朔丁巳”, 8-474+8-2075 记有“卅一年正月甲寅朔己巳”, 8-925+8-2195 与8-1241 均记有“卅一年正月甲寅朔壬午”; 8-478 记有“卅二年正月戊寅朔丙戌”, 8-157 记有“卅二年正月戊寅朔甲午”及“正月戊寅朔丁酉”“正月丁酉旦食时”; 8-651 记有“卅三年正月壬申朔朔日”及“正月壬申”;[17]8-214 记有“卅三年十一月尽正月”; 12-1784 记有“卅三年正月壬申朔戊戌”;[18]8-197 记有“卅四年正月丁卯朔辛未”, 8-253 记有“尉曹卅四年正月已事”, 8-2453 记有“卅四年正月”; 8-839+8-901+8-926 记有“卅五年正月庚寅朔朔日”,8-259 记有“卅五年正月庚寅朔癸巳”, 8-1738 记有“卅五年正月庚寅朔辛亥”, 8-1457+8-1458 记有“卅五年正月庚寅朔甲寅”。 此外, 9-20背的表格记有“正月”月名,[19]随后列有从丁卯至乙未29 日干支。 对照周家台出土和岳麓书院所藏的两份《卅四年质日》, 可知其为秦始皇三十四年正月。[20]
这些资料可以按时间顺序列表如下(见表1.1):
表1.1
续表
月名之外的“正”, 在岳麓书院藏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中多次出现。 如简5(1540)“正以挢之”, 简44(1570)“精絜(洁)正直”, 简61(1528)“正而行修而身”, 简67(1505)“斗钥不正”, 简81(1583)“封畔不正”, 简86(0072)“(精)正守事”。 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与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 王家台秦简《政事之常》、 北京大学藏秦简《从政之经》属于大致类似的文献。 在《为吏之道》《政事之常》《从政之经》中, 存在类似的文句。 如“正以挢之”见于《为吏之道》简21 壹栏, “正行修身”见于《为吏之道》简5 贰栏, “精絜正直”见于《为吏之道》简2壹栏与《从政之经》简9-006 壹。 《为吏治官及黔首》中的“黔首”, 《为吏之道》等篇中写作“民”。 这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二十六年“更民名曰‘黔首’”相应, 当书于秦始皇二十六年以后。[21]已刊布的里耶秦简中, 亦有一处月名以外的“正”字。 里耶简8-141+8-668: “卅年十一月庚申朔丙子, 发弩守涓敢言之: 廷下御史书曰县□治狱及覆狱者, 或一人独讯囚, 啬夫长、 丞、 正、 监非能与□□殹, 不参不便。 书到尉言。 ·今已到, 敢言之。”其自有纪年, 书于秦始皇三十年。(www.xing528.com)
按前后顺序梳理上述月名资料, 可以看到:
1. 秦王政时期, 只见“正月”, 未见“端月”。
2. 秦始皇二十六年一条资料、 二十七年两条资料均称“端月”, 同时未见称“正月”的情形。
3. 秦始皇二十九年至三十六年, 只见称“正月”而无“端月”。 其中二十九年、 三十六年各一条资料, 三十二年两条资料, 三十三年四条资料, 三十一年、 三十五年各有五条资料, 三十四年有六条资料。
4. 秦二世元年两条均称“端月”, 未见“正月”。
我们从中可以归纳出两点认识:
第一, 在同一年, 或称“正月”, 或称“端月”, 二者不同时使用。
第二, 在一个时段内, 使用“端月”抑或“正月”具有连续性。 秦王政时期, 只称“正月”而不称“端月”。 在秦始皇统一之初的二十六、 二十七年, 只称“端月”而不称“正月”。 二十九年至三十六年, 只称“正月”而不称“端月”。 在秦二世元年, 只称“端月”而不称“正月”。 从《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所载来看, 二世二年亦然。
秦汉帝王避讳, 是生讳还是死讳, 学界有不同意见。[22]秦始皇的名讳, 恐怕不是简单的生讳或者死讳的问题。 虽然目前还缺少秦始皇三十七年的资料, 二世即位后为避讳在元年将“正月”改称“端月”的可能性应该非常大。 而在秦统一之初, 即始皇二十六、 二十七年, 或许还有二十八年称“端月”而非“正月”, 如果是因为避讳之故, 那也只是短短两年或者三年的事情。 到二十九年, 或许早至二十八年, 这一规定即已撤消。 在月名之外, 里耶简8-141+8-668 所记秦始皇三十年御史文书中出现“正”字职官名,[23]亦可资证。
回头来看睡虎地秦简, 显然没有理由因为出现“正”字而将其推定在秦王政、 秦始皇时代之前, “里典”一名的断代意义也有待推敲。[24]其中的律令、 《为吏之道》, 很可能是墓主喜在秦王政三年“揄史”以后收集或者抄写的。 日书大概也是在他成年以后收集或者抄写的。 其下限, 因为未出现“黔首”一词, 可以卡定在秦始皇二十五年。 但早到昭王时的可能性, 恐怕并不是太大。
相应地, 其他使用“正”字的秦简, 比如王家台简《政事之常》、 北大简《从政之经》, 同样不能因而将年代推定至秦王政之前。 其中北大简《从政之经》, 因为与秦始皇《三十一年质日》《三十三年质日》共存,抄写于秦统一之前不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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