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从推行新学制以来的几次争论入手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次有关语文教育的争论都是从对语文课程工具性的批判开始的,无论是文白之争、文道之争还是工具人文之争。现在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工具性会成为课程性质之争的导火索?进一步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工具性能够成为课程性质之争的导火索?如果仅仅是出于偶然,那就可以把它当成特例。现在的问题是,一百年语文教育历史中的语文课程性质之争都是从工具性批判开始的,这就不能仅仅当作特例来处理了,其背后肯定存在某种特定的逻辑思路,而且这种思路绝对不是个体的认识问题,而应该是事实本身的存在使然。
李海林是工具性的批判者,在他的专著《言语教学论》中用单独的一章批判了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并用单独的一章论述了语文课程的性质。在论述课程性质一章的开篇他就阐述了课程性质问题。
课程性质是指课程赖以存在的价值意义,它回答该课程何以存在的问题。它研究课程与社会、与人的关系,它站在社会或者人本身的立场以社会或人为尺度评判课程的意义。所以,课程性质论,也可以说是课程价值论。语文课程价值意义研究要回答的问题是我们在语文课程中能获得什么,或者说,语文课程能满足我们什么样的需要。问题的两种表达方式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角度,它们揭示了答案的两种不同层面和不同方法。对于前者,我们首先要确定的是,语文课程能给我们什么;对于后者,我们首先要确定的是,对语文课程我们有什么需要。显然,这两个问题都是对语文课程的某种条件性和基础性要素的追问,在整体上来说,它们或多或少都包含了超出语文课程本身的内容。这种内容正是语文课程性质的价值意义所在。与后者相比,前者更具有本原性,它构成了语文课程价值意义的哲学基础;后者则构成语文课程价值意义的具体内涵。
此段话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①研究课程的性质其实可以转化为对课程目标的研究,所以许多课程与教学论的著作没有课程与教学性质的论述,只是论述了课程与教学的目标,比如张华的《课程与教学论》。②课程目标可以从两个方面来阐述:社会和人。从社会的角度来理解课程,简单地说就是将课程理解为学科,或学科课程;而从人的角度来理解课程,又有两个不同的层次——人的学习活动和学习活动的结果,即教学活动说和学习经验说。因此,课程的性质问题也就演变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经验课程。这三个不同的层次也就成为阐述课程性质的逻辑基础。③语文课程存在的基点就是以知识存在的学科课程,因为学科就是“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与知识紧密相连,是科学知识体系的分类。对于基础教育中的语文课程来说,其存在的依据就是知识的实用价值,语文知识只是实现个体发展的“工具”和“手段”。(www.xing528.com)
以上三点阐述能够清晰地说明语文课程的工具性是语文课程存在的逻辑基础。但有一点必须明白,工具性是基于需要成长的学生而言的,这就是语文课程对个体的意义和价值所在。而语文课程中存在的课程性质之争却是从语文的工具性批判开始的,这就意味着理论上的语文课程性质在现实的操作中出现了异变。对这种异变的事实和现象的理论化提炼必然会导向课程的性质,这也是课程演变的内在逻辑。
图1-3 课程演变示意图
对工具性的批判就意味着取消语文课程的实用性,从而消解语文课程培养学生语文运用能力的目标的现实性。按照叶圣陶先生的观点,语文运用能力也就是语言运用的能力。这意味着,语文课程的工具性批判就导致了语文课程中语言的弱化,从而在课程目标的层面上就体现为语言运用能力培养的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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