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停战协定》的第一条对于联省共和国而言是一次胜利:大公夫妇以自己和西班牙国王的名义保证,他们将把联省视为自由区、自由省和自由的国家,他们对联省没有所有权。[21]紧跟着的是具体实施的细节:《十二年停战协定》有效期为12年,适用于西班牙与联省在世界范围内的定居点、领地和殖民地。《十二年停战协定》的第一条保障了人员和货物的自由流通,禁止任何一方将扣押货物作为制裁另一方的经济和政治手段。至于天主教徒在联省共和国将处于何种地位,以及东印度公司和仍然被封锁着的斯海尔德河,《十二年停战协定》只字未提。实际上,大公夫妇和西班牙国王必须接受目前的军事、宗教和经济现状。
西班牙国王腓力三世承认联省共和国存在的这一举动,令他颜面大失。自1609年起,不仅其他欧洲国家承认了联省共和国,北非和近东的国家也承认了联省共和国。除了已经进驻尼德兰多年的英格兰和法兰西大使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驻外代表现在也来到了海牙,与此同时,联省共和国也向各地派遣了自己的驻外大使。例如,联省共和国与摩洛哥建立了外交关系;1614年,科内利斯·哈加(Cornelis Haga)成为联省共和国驻伊斯坦布尔大使。然而,在此期间,联省共和国人民并没有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来庆祝休战。官方确实举行了一些庆祝活动,但《十二年停战协定》对联省共和国的承认,只是“简单地”确认了联省共和国多年来的实际情况,因此也就没有人在街上跳舞了。在双方最后的谈判中,最聪明的要数奥尔登巴内费尔特。这位土地代言官(Land’s Advocate)唯一妥协的是放弃了建立西印度公司(West India Company,WIC)的提议。该公司是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应的公司,直到1621年敌对行动恢复后才成立。[22]
《十二年停战协定》本来在1609年就有可能面临危机,当时于利希-克莱沃-贝赫公爵(Duke of Jülich-Cleves-Berg)去世了。两位同为路德宗的德意志亲王对继承权展开了争夺;为了确保获得新教和天主教两大集团之一的支持,两位亲王一位皈依了天主教,一位皈依了加尔文宗新教。[25]联省共和国无法对这场发生在自家东部边境的争端保持中立,于是选择帮助信奉新教的候选人,斯皮诺拉则选择支持信奉天主教的亲王。然而,联省共和国在军事干预上必须非常谨慎,以确保不会危及停战协定。莫里斯(拿骚的)虽然对爵位继承这件事没有奥尔登巴内费尔特那么上心,但在1609年至1614年间,还是同奥尔登巴内费尔特在这场爵位继承危机中采取了一致行动。军事干预对于联省共和国的好处是,不仅至少可以保留一部分军队,而且可以让军队保持作战状态。此外,1611年到1615年间,联省共和国在东弗里斯兰调解了城镇埃姆登与恩诺伯爵[24]之间长期以来你死我活的军事冲突。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Christian IV)提高厄勒海峡的通行费后,联省共和国与瑞典于1614年4月达成了防御同盟,并于1616年6月与汉萨同盟也达成了防御同盟。虽然此时还没有人说“阿姆斯特丹是通往厄勒海峡的钥匙”,但经过与西班牙的较量,联省共和国的实力已经壮大起来,这份力量即将在停战期间展现出来。[23](www.xing528.com)
1610年,法兰西国王亨利四世遇刺,联省共和国震惊不已。亨利四世曾给予法兰西新教徒一定限度的宗教自由,但另一方面,他与联省共和国之间过于长久的友谊已成为联省共和国的障碍,奥尔登巴内费尔特很可能并不认为亨利四世的去世对联省共和国而言纯粹是损失。新王路易十三(Louis XIII)此时尚未成年,由母亲玛丽·德·美第奇摄政。因此,至少在目前,欧洲各国几乎不指望也无需担心法兰西继续在欧洲政治中发挥积极作用。当然,这也意味着欧洲的权力天平再次倾向了西班牙。[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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