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停战协定》的签署经过表明,西班牙对反叛省份异常敏感,哪怕仅仅是进行一次谈判。[1]对西班牙人来说,只要参加正式谈判,就会名誉扫地,因为这相当于承认政治和军事手段均不能解决冲突。不管联省共和国看起来发展得有多好,它同样因战争而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自1605年以来,它一直从神圣罗马帝国的两个加尔文宗新盟友普法尔茨(Palatinate)和勃兰登堡(Brandenburg)那里获得财政支持,但若继续依靠外部经济支持进行战争,灾难性的后果将不可避免。无论是联省共和国还是西班牙和西属尼德兰,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战争不能再继续打下去了。然而,西班牙想要的并不是和平。国王和他的顾问大臣们希望的是在他们与联省共和国签署和平条约或停战协定后,联省共和国的人民会继续从事贸易和商业,这样一来,西班牙就可借机重建军事力量,进而重新发起进攻。[2]联省共和国的许多人,包括在前线进行谈判的莫里斯(拿骚的)、奥尔登巴内费尔特和牧师们,都已经为这一可能出现的结果做好了准备。[3]
谈判的提议其实由来已久。大约十年前,阿尔贝特大公夫妇就经过深思熟虑采取了谨慎的和平政策,迈出了谈判的第一步。1598年,阿尔贝特大公甫一就职,就立刻去试探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是否愿意进行和平谈判。[4]当他开始与英格兰人在中立国法兰西境内的布洛涅(Boulogne)开始真正的会谈时,他并不能自行其是。西班牙国王提出了相当无礼的条件,包括要求英格兰允许天主教徒在其国内公开地践行他们的信仰,以及将联省共和国抵押给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布里尔、弗卢辛和拉梅肯斯堡等地全部归还西班牙。英格兰人认为这些要求实在离谱,在伊丽莎白一世有生之年,腓力二世与伊丽莎白一世之间再未举行过和平谈判。直到1604年,也就是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后的那一年,英格兰才不再插手联省共和国事务,听其自然。在这种情况下,奥尔登巴内费尔特自然会将目光投向东部的神圣罗马帝国,因为他可以充分争取并利用普法尔茨和勃兰登堡的支持。
经过四十年的斗争,西班牙人仍然没有给起义军和起义省份一个合适的称呼,只是直接称他们为“叛军”(rebeldes)和“异教徒”(herejes)。西班牙语中的“佛拉芒人”(Flamencos)一词最初可能指的是所有居住在低地国家的人,但是随着八十年战争的发展,它更多地被用于指称那些效忠西班牙王室的省份的人民,而“荷兰”(Holanda)和“荷兰人”(Holandeses)则被用于指称联省共和国及其人民。[5]一份呈给国王腓力三世的咨询报告指出,西班牙卷入了三场战争:对法战争,对英战争,以及与尼德兰起义军之间的战争。[6]泽兰和南荷兰有许多岛屿,荷兰内部还有许多内海和内陆湖泊,因此,西班牙的资料中经常使用“群岛”(las Islas)一词来指代联省共和国。[7]
法兰西在交战双方之间保持着中立,法兰西国王亨利四世看到了从冲突中获益的机会。他记得起义省份曾主动提出将主权交给安茹公爵和他的前任亨利三世。这两人都害怕与西班牙开战,因此婉言谢绝了,然而,亨利四世并不忌惮与西班牙开战。他请求各省将主权移交给他,并表示之后会自愿将主权委托给莫里斯(拿骚的)莫里斯(拿骚的)觉着这个主意不错,奥尔登巴内费尔特则更为谨慎。要知道,让法兰西人进来是一回事,让他们出去却又是另一回事。[8]亨利四世想知道联省共和国打算如何继续维持战争,动用什么资源。实际上,游戏才刚刚开始,在丹麦、勃兰登堡和普法尔茨这三个小君主国的密切关注下,法兰西和英格兰这两大君主国牵着联省共和国的手,顺利地结束了与西班牙的谈判。联省共和国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如果没有外部支持尤其是英格兰和法兰西的支持,未来的情况会怎样呢?下页的插图中,法兰西和英格兰大使介于谈判双方之间,这清楚地表明了法兰西和英格兰在和谈中的重要作用。图中,从左上角开始是西班牙代表,中间的是大使们,最后一排才是联省共和国的代表。(www.xing528.com)
图7.1 参与西属尼德兰(最上一排)与联省共和国(最下一排)谈判的人员。中间一排是法兰西和英格兰的调停人
早在17世纪之初,尼德兰南北两方就已经开始呼吁进行谈判1606年,部分尼德兰南北两方的贵族和商人探索了达成协议的各种方案。西班牙方济各会会长扬·内扬(Jan Neyen)神父由此代表尼德兰南方从布鲁塞尔前往海牙谈判。大公夫妇同时派遣自己最信任的得力助手、西班牙驻尼德兰军队总司令安布罗焦·斯皮诺拉前往马德里。在联省共和国政府办公的国会议事堂(Binnenhof)里,神父受到了极为秘密的接待,并代表西班牙大公夫妇与莫里斯(拿骚的)和奥尔登巴内费尔特进行了会谈。[9]双方的协商取得了鼓舞人心的成果,相互之间达成停火协议,是时候准备正式停战了。停战的前提是尊重联省共和国的愿望,即承认七省为自由、独立的国家。“主权”这个词对南方来说有些难以接受,但当扬·内扬神父建议大公夫妇保留七省解放和自由的状态时,联省共和国同意让步1607年4月12日,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从5月4日起停火。奥尔登巴内费尔特要求,除大公夫妇以外,西班牙国王也必须批准停战腓力三世起初并不同意,于是斯皮诺拉向腓力三世施压,要求国王每月拨300000达克特来满足西班牙驻尼德兰军队的开支。同年10月25日,腓力三世终于批准了停战协议,因为他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此外,1605年,荷兰人将葡萄牙人赶出安波那(Amboyna)[11]并控制摩鹿加群岛(Moluccas)的消息传到了马德里,给西班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0]国王和他的大臣们倾向于达成停战协议,希望停战后联省共和国重新进入伊比利亚半岛市场做生意,而不是前往殖民地经商。又一次,为了问心无愧,腓力三世违背迄今达成的协议,提出了一个额外要求:给予生活在联省共和国的天主教徒信仰天主教的自由。莫里斯(拿骚的)和奥尔登巴内费尔特不打算同意这一点,他们认为宗教问题隶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而联省共和国的主权有待得到承认,因此,未来关于宗教自由的政策将取决于主权是否得到承认。[12]这真是一场精明的讨价还价,不过,现实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1608年1月10日,精明的腓力三世授权阿尔贝特大公和伊莎贝尔大公夫人以他的名义协商签署和平条约或停战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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